顾颉刚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又提出注意利用民俗学、民族学材料。他在《中国上古史研究讲义》自序中说:“既可用了考古学的成绩作信史的建设,又可用了民俗学的方法作神话和传说的建设。”此处提到的“民俗学的方法”,是顾颉刚在神话传说研究中常用的。1957年3月,他在接受《文汇报》采访时表示,研究经学“除经书以外,还要读‘子书’等,并看甲骨文、金文,看地下出来的材料,更要研究现代少数民族的生活情况。古代的社会现象已没有了,但在某些少数民族的生活中还存在着”。将民俗学、民族学的方法与王氏方法相结合,是顾氏对“二重证据法”的发展。 利用出土材料研究古书 顾颉刚不仅接受和发展了“二重证据法”,并且将其应用于实际的学术研究。 《顾颉刚读书笔记》随处可见有关甲骨文、金文等出土材料的记录。例如,1951年《虬江市隐杂记(一)》有其关于读金文的笔记十余条,如彝器中称“人鬲”者、《扬簋》里的“司工”职守问题等。特别是因得《令彝》而知《酒诰》里的“里居”乃为“里君”之误,顾颉刚由此而感慨道:“金文之有裨于解经如此”。1961年9月,顾颉刚将于省吾的《鄂君启节考释》抄在读书笔记上,并据此校订《史记·楚世家》相关内容。 顾颉刚进行《尚书》研究时,非常重视出土材料。早在20年代,他就认识到甲骨文、金文于《尚书》研究的重要性。后来,他进一步提出了《尚书》研究“百余年来藉甲金文之研究而走向科学化的途径”。1960—1966年,顾颉刚将主要精力用于撰写《大诰译证》。这一时期的日记再现了其利用考古资料、金文资料研究《大诰》的心路历程。例如,1964年6月4日,“在《考古学报》上得到《大诰考证》之重要资料,必当补入,精神一振”;6月7日,“补录《伯懋父》三器入《考证》”;6月10日,“看《保卣》、《宜侯夨簋》补入《考证》,约写三千余字”。类似记载不一而足。可以说,顾颉刚是把《尚书·大诰》篇的整理当作“学术的遗嘱”来作的。正如许冠三先生在评价顾颉刚晚年的《尚书》研究时所说:“其疏证之详明精确与绵密细致更在王国维之上。至于资料繁富,体例创新与双重证据配搭的挥洒自如,犹在其次”。 纵观顾颉刚为学的一生,可以说他对出土材料的学习和利用一直没有间断过。顾氏曾说:“我们先把书籍上的材料考明,徐待考古学上的发见,这不是应当有的事情吗?”因此,如果从“破”的角度上来看,说顾颉刚在疑古上是以古书论古书,倒是可以的,因为怀疑古史正是要推翻古书上记载的古史。但是,如果从“立”的角度来讲,顾颉刚则跳出了古书的圈子,从更为宽阔的视野,将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物学、民俗学、民族学知识纳入到其重建古史的研究活动中。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