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宗室分封,目的都是确保皇族子孙本固枝荣,通过分封藩屏帝室,维系王朝统治。明初,朱元璋分封诸子为王,分镇各地,并节制武将,抵御强寇。西北诸王一度被明廷倚为干城。明中期以后,宗藩犯罪增多,西北宗藩成为地方祸害,直接威胁边关安全。 藩屏边塞 翊卫帝室 鉴于宋元孤立,宗室不竞,明王朝大封同宗,分镇各地,又以西北辽远,非亲子弟不足以镇抚而捍外患,朱元璋遂择山西、陕西大都名城以封诸子。洪武三年(1370),封次子朱樉为秦王、三子朱为晋王;十一年,命秦王就藩西安府,晋王就藩太原府。同年,封十三子朱桂为豫王、十四子朱楧为汉王。二十四年,封十六子朱栴为庆王、二十子朱松为韩王、二十一子朱模为沈王。二十五年,又改豫王为代王,命就藩大同府;改汉王为肃王,命就藩甘州,后移府兰州。二十六年,以庆王就藩韦州,后移府宁夏。韩王起初就藩开原,后移府平凉。永乐六年(1408),命沈王就藩潞州,后改府潞安。 明初,各王国掌控或调遣的军队有守镇兵、护卫兵。西北诸王国“皆边虏,岁令训将练兵,有事皆得提兵专制,便防御”。朱元璋利用各种机会培养诸王的军事才能,教以攻防之法,又令出塞将帅听王节制。洪武二十三年正月,诏晋王、燕王征讨故元势力,征虏前将军傅友德、副将军赵庸和曹兴赴北平训练军马,听燕王节制;定远侯王弼练兵山西,听晋王节制。此后,诸王节制勋臣武将并奉命统兵出征的情况日益增多。洪武时分封诸王,其指导思想是“外卫边陲,内资夹辅”,“慎固边防,翼卫王室”。 诸王不法 犯罪日增 秦、晋、韩、代西北诸王最初确实起到了防边御敌、藩屏帝室的作用。但是,明代宗室“豪横纵恣,肆行无忌,亦多在西北”。 明初,西北诸王即多不法。洪武时,秦王朱樉违法乱制,罪恶多达37项。晋王朱亦多不法,“或告有异谋”,他还强逼民间女子入宫,滥施酷刑。晋王朱济熿(朱之子)残暴不仁,行事悖逆。 正统以后,西北各府宗室犯罪更多,以各种方式干犯明条。弘治时,宁化王朱钟鈵奸占军妇,六七人被其棰楚致死。该府将军朱钟铠私幸娼家,逼死母亲和妻子,擅杀婢女。强梁宗室更是弯弓走马,白昼抢夺,“晋藩十三郡府,无禄贫宗强者公行攘夺,奸者暗为局骗”。西北宗藩犯罪众多,是明中后期宗藩犯罪较为突出的特点。正德年间,镇、辅、奉国将军犯罪共73起,其中晋、代二府占52起。正德以前,全国共封授亲王58位,其中27位或因犯罪被革去世封,或因无子袭爵而国除。嘉靖时,平凉韩府因罪被贬废为庶人的宗室积至200人。隆庆时,被关押闲宅或闲住本府的贬废罪宗共620人,其中518人属于西北七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