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近代海关制度建立后,清政府对粤澳民船贸易的税收是否有变化呢? 众所周知,为了有效抑制粤港澳之间严重的民船走私贸易,广东地方政府于1868年在九龙边界东西两面以及澳门各进口处设立厘卡,向运送鸦片的中国民船征收厘金。1871年,在同治皇帝谕令下又在上述厘卡处增设常关税厂,向出入港、澳的中国民船征收鸦片正税。设于澳门附近海面的常关税厂,一个位于前山,另一个位于马骝洲,皆归粤海关监督管辖。其设立之初,只对贩运鸦片的民船征收鸦片税厘,贩运其他货物往来于粤澳之间的民船,仍需赴黄埔长洲关口纳税。由于澳门处在粤西南地区与长洲之间,因此,来自粤西海岸的民船抵达澳门后,需先将货物暂存,待货主赴长洲报关纳税返澳后,才能将货物起岸贸易,给粤西海岸与澳门的民船贸易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1876年在华商的请求下,两广总督刘坤一会同粤海关监督文铦,将长洲关口迁移到马骝洲,非常值得关注的是,华商在提出迁移关口的同时,也提出了税收的问题。刘坤一在其“奏请于小马骝洲地方设关征税折”中说:“据澳门各商联名禀请,就近设关稽征,以便商旅,并请按部颁旧例输纳。”所谓“按部颁旧例输纳”,即按粤海常关的税则纳税。可见,1844年制定的有关澳门民船贸易按新定税则征收的规定一直没有改变。 “澳门民船按常关税纳税”的说法失之笼统 但是,赴澳门的民船除从事进出口贸易外,尚有一部分是转口贸易,譬如粤西海岸民船运入澳门的花生油,除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墨尔本、美国的旧金山及新加坡等地外,还有相当部分转销省内各地。按1844年的规定,这一部分亦需按新的海关税则纳税。而海关税率较旧的常关税率为高。因此,澳门华商才会在联名禀请“就近设关稽征,以便商旅”的同时,还请求“按部颁旧例输纳”。 刘坤一等广东大吏商议后,向光绪帝上奏,指出香港开埠后,澳门的贸易情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奏请调整赴澳民船纳税办法:“查澳门关当日原有西洋额船二十五号,往来外国地方贸易,内地土货亦均由此出洋。现在外国洋船皆停香港,所有内地土货均由香港出洋,该处货物多赴内地销售。该商船所禀请照旧例输纳,系因今昔情形实有不同。臣等会同商酌变通办理,所有各下府运赴澳门货物销售内地者,照部颁旧例征收,遇有出口土货并进口洋货,仍照洋税新例征收。”可见,“变通办理”后的纳税办法分两个系列:第一系列指通过澳门转运内地销售的物品,按常关税则征收;第二系列指通过澳门转口的进出口物品,按海关协定税则征收。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澳门民船按常关税纳税”的说法失之笼统,并不准确。实际情况是:从1844年到1876年,所有进出口货物均按新定海关税则纳税;1876年至1887年拱北海关建立前,也只有从澳门转口到内地的土货按常关税则纳税。 因此,基于上面的论述,可作出如下结论:在中英有关鸦片税厘并征的谈判中,英方害怕在香港实施鸦片税厘并征而澳门不同样办理,会导致烟商涌入澳门从而有损香港利益,这一担忧虽然不完全是杞人忧天,但其以清政府对进出澳门和香港的民船采取不同的征税办法为由,提出《香港鸦片贸易协定》实施的必要条件是澳门必须与香港同样办理,这一理由却不够充分。而清政府为了鸦片税厘并征能够顺利实施,不得不与葡萄牙谈判,最终以澳门主权换取了港澳当局的合作,代价实在高昂。这一历史事件也充分说明弱国无外交。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