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李在分析晋国赵氏称“赵孟”之后认为春秋时期可能伯、孟的使用没有嫡庶差异,这一说法值得重视。但孔颖达认为伯、孟随意使用,李慈铭认为伯、孟均可指称长子,对文别义以辨嫡庶,而散文不别的说法,并不正确。就传世文献来看,两周时期男性排行用字使用“孟”的也仅见于孔、李所举之例,其他指称长子均称“伯”。《春秋经》称鲁国庆父为“仲孙”,唯《左传》称“孟孙”,称晋国赵盾为“赵孟”,或因二人均有弑君之罪。鲁公子庆父在庄公去世后,使人弑子般及闵公,而赵盾因赵穿杀晋灵公,贵为正卿,却“亡不越境,反不讨贼”,被晋太史董狐直书“赵盾弑其君”。庆父及赵盾排行为长而称孟,或为史家春秋笔法,贬其有弑君之罪,微言大义。 两周金文男子名字中含有“孟”字的,除去可以判断是作为私名的,疑似用为排行用字的有“孟淠父”(《殷周金文集成》2202)、“孟狂父”(《近出殷周金文集录》338)、“孟奠父”(《殷周金文集成》3842)、“孟肃父”(《殷周金文集成》3704)、“孟辛父”(《殷周金文集成》740)等。这类称谓方式较之“伯某父”十分稀少,时代集中在西周时期。这些“孟”或为氏称,如上文所举“孟狂父”铭文作“孟狂父休于孟员,赐贝十朋”,类比同铭的“孟员”,“孟狂父”应为“氏名+私名+父”的结构,相似称名结构还见于“吴父”(《殷周金文集成》3980)、“史斿父”(《殷周金文集成》2373)等。传世商代晚期的孟父乙觚(《殷周金文集成》7099)以“孟”为族氏铭文,或与西周金文中孟氏有关。 反观金文中女性称谓,排行为长使用“伯”者数量亦寥寥,仅见“王伯姜”(《殷周金文集成》2560、607)、“伯姬”(《殷周金文集成》2060、3923)、“伯媿”(《殷周金文集成》4067)。“伯媿”仅一见,此器是胡叔胡姬嫁女所做媵簋盖,簋盖出于陕西武功县窖藏,出土时是盖在芮叔父簋上,伯媿当是嫁于芮国,芮国为姬姓。另伯姜鼎(《殷周金文集成》2791)因受天子赏赐而自作器,此“伯姜”似为周王之妻,亦称“王伯姜”。从现有材料来看,女子称伯者多与周室有关,或为周王之妻,或为姬姓之女(妻),这些人名均出现在西周时期。除此之外,其余女子排行为长者均称“孟”。上博简(五)《竞建内之》第9至10号简中有“芋子”,赵平安先生在《上博藏楚竹书〈竞建内之〉第9至10号简考辨》中从李学勤先生读为“华孟子”,即《左传》中的“宋华子”。这也是女子排行为长称孟的例子。遍检春秋战国金文,称“伯”者均为男性,称“孟”者均为女性。 综上所述,孟与伯的区别,至少可以说在东周时期实际使用时是以“孟”来表示女性排行为长者,“伯”来表示男性排行为长的,并不是传世文献中所论“伯”与“孟”是嫡庶的区别。男子排行为长称孟,或是传世文献中史家笔法的一种表达。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甲骨文研究中心博士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