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研究》2011年第4期刊登的《关于清代内扎萨克蒙古盟的雏形—以理藩院满文题本为中心》一文的第⒁注释中,涉及了笔者所点校的《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书。该注释中说:“关于该书,点校者误将其作为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据达力扎布《关于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载《中国边疆民族研究》第四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一文考证,该史料所用版本,应为嘉庆朝编纂之《大清会典》中关于理藩院之资料,并非理藩院自身所纂《理藩院则例》。”[1]文章的作者在这里搞错了,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怎么可能是“嘉庆朝编纂之《大清会典》中关于理藩院之资料”呢?看来,有必要对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及相关问题做些说明。 第一,有没有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书?答案是肯定的。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1、早在上世纪前半叶,邓衍林先生编辑的《中国边疆图籍录》(商务印书馆版本,又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05册第5页)中,就有此书的记述:《理藩院则例》,清理藩院编,清乾隆间抄本。存宾客清吏司、柔远清吏右司、柔远清吏左司、理刑清吏司、录勋清吏司、银库。2、笔者根据邓衍林先生的提示,在上世纪80年代初,在北京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部的目录卡片中,找到了这部书。该目录卡片中写道:理藩院则例,乾隆内府抄本,8册。考虑到研究工作的需要,我把这部书全文抄录了下来。1987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的吕一燃、马大正先生知道了此事,建议我编一部理藩院的资料书,他们负责联系出版。我请示了当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负责人杨纳先生,问可不可以出这部书?杨纳先生认为可以。这就是1988年出版的《清代理藩院资料辑录》一书的由来。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就收在该书中。此外,在198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拙著《清代蒙古政教制度》中,也附有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书影。3、若干年之后,达力扎布先生在国家图书馆善本部也看到了这部书,并对该书的封面和规格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描述:此书为线装,黄绫封面有云龙纹,题签也是绫子。书内有红格,单鱼尾纹为红色,花口,版心有“理藩院则例”书名。版框高23·2厘米,宽17厘米。卷首题签:理藩院则例。钤有红色京师图书馆藏书之印。从此书的装帧来看,应为乾隆二十一年上呈的黄册。[2] 4、2010年5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出版了《理藩院公牍则例三种》,其中就有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该书的前言中说:《理藩院则例》,清乾隆内府抄本,共存八卷。宾客清吏司一卷,柔远清吏右司一卷,柔远清吏左司二卷,理刑清吏司一卷,录勋清吏司二卷,银库一卷。综上所述可知,确有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书。 第二,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关于这个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学界多有讨论,最后基本上已达成共识,这就是: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是乾隆朝会典馆编纂的《大清会典则例》中理藩院部分的则例,是给皇帝看的呈进本,未刊本,而不是理藩院编纂的《理藩院则例》。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又讨论起这个问题来呢?这与笔者2006年点校出版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前言有关。 2005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相关方面负责人要编一套和西藏有关的汉文资料书,以推进藏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他们征求意见时,我向他们推荐了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并就一些问题做了说明。后来,经过国务院古籍整理规划小组同意,该书列入出版计划。当时,我正承担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托的一个项目,时间很紧,任务也重。在这种情况下,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前言,就用了1988年写成的旧稿,而没有重新改写。这样一来,也就给人一种印象,怎么我还坚持旧观点,甚至在1995年的观点上倒退回去了呢?我想,这也是达力扎布先生《有关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文的由来。因此,有关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讨论中的这种“回流”现象,我应当负责。 第三,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学术价值。2010年5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出版的《理藩院公牍则例三种》前言中,关于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还有这样的说明:清乾隆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在体例和内容方面都与以前的不同,是理藩院在处理蒙古事务进程中,由有关人员对顺治以来颁布的零散蒙古例和大臣所奏稿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辑抄正,以备各司在处理蒙古事务或修改法规时使用。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是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理藩院则例》编纂过程中的未刊本。这段话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更进一步说明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和刊本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理藩院部分的则例有什么不同。达力扎布先生的《有关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文,比较详细地分析了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和刊本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理藩院部分的则例的差别,不足之处是没有进一步指出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学术价值。 达力扎布文章中指出,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和刊本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理藩院部分的则例,差别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理藩院机构发生了变化。(二)理藩院机构改变后各司的职掌有所调整。(三)删除了“准噶尔互市”条。(四)增入了乾隆二十年以后直至二十七年的新内容。(五)增补了乾隆二十年以前的个别内容。(六)增删修改了个别内容和词句。既然如此,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的学术价值是明显的。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了理藩院机构在演变过程中的具体变革情况,进而也深化了人们对清朝多民族统一国家形成发展过程的认识。 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达力扎布先生《有关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文的附录,指出了2006年出版的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一书中的脱漏等错误,很好。这可以使人们更好地利用该书。(本文刊于《清史研究》2012年第4期) 注释: [1]达力扎布文章的题目是《有关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而不是《关于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顺便指出,该文的注释①中,把笔者发表在1994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上的文章《清朝治理蒙藏地区的几个问题》,写成了《清朝治理蒙藏地区的几个政策》,也是不妥当的。 [2]见前引达力扎布文。应当说明的是,该书成于乾隆二十一年,从书的装帧是看不出来的,而是从该书所记内容的年代分析出来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