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际舆论再次聚焦日本文部科学省推出的新版教科书中日本对二战侵略历史的认知问题。战后日本对其侵略历史经历了一个从承认和道歉,到否认和狡辩的变化过程。这种变化,反映出日本国内右翼政治势力的逐渐走强,也使日本与国际法要求其承担的国家责任渐行渐远,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所有战胜国和受害国有必要重温历史,重新审视二战以来的国际法秩序是否得到了充分尊重与执行 □孟晓泉 日本文部科学省4月6日公布了明年将采用的中学教科书的审定结果。通过审定的教科书更改了对南京大屠杀的表述,把日军“杀害了众多俘虏和居民”修改为“波及俘虏和居民,出现了众多死伤者”。作为本次教科书审定标准的教科用图书审定基准是在安倍政府主导下以修正日本所谓的“自虐史观”和培养日本青少年“爱国心”为目标制定的。其中“尚无定说”的历史问题主要针对“南京大屠杀”和“慰安妇”问题,原因是日本一直主张“南京大屠杀”具体遇难人数并不确定,而“慰安妇”是否为强征尚存争论。事实真的如日本所述吗?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写到:“在占领后的一个月中,南京市内发生了两万起左右的强奸事件。全市约三分之一被毁。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死的人们计算在内。”以上这段判决内容,明确指出侵华日军在攻陷南京后惨遭屠杀的平民和俘虏人数在二十万以上,并强调了那些被日军毁尸灭迹或者以其他方法屠杀的人没有被计算在内。因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及遇难者人数是清楚的。对遇难者人数无法进行更加精确的统计,主要原因是侵华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存在有组织销毁罪证的行为。但是依据“遇难者不少于二十万人”这一法庭认定的事实,战后日本政府根本无法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和其滔天的侵略罪行。如果可以因遇难者人数无法精确到个位数就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这将置法庭认定的“遇难者不少于二十万人”于何地?那些犯有战争罪行的日本战犯岂不是都可以逍遥法外? 日本如何认知二战侵略历史不单是日本国内学术问题或政客个人见解问题,在国际法层面,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众所周知,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依法追究了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与个人的战争责任,开创了个人应承担战争责任的国际法先河。 这两次国际审判活动,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也是国际法的巨大进步。首先,发展了国际法、赋予惩治战争犯罪以重大意义。不同于以往战争“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这两次国际审判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国际法,“将侵略者的罪行昭告天下,使世人都看清楚他们留下的罪证,表明我们是经过怎样艰苦卓绝的斗争才赢得了胜利,警示后人珍惜和平。”这不仅是胜利者对侵略者的审判,更是正义对邪恶、文明对野蛮、和平对侵略的审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