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之后,中国再次被迫和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北京条约》就是其中对中国危害极大的一份条约。《北京条约》的主体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签订的时间分别为1860年10月24日、1860年10月25日、1860年11月14日。那么,这3份丧权辱国的条约的签订背景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条约谁签订的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中国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訢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签订时间及背景 1856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中国清政府于1858年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进一步攫取了大量的特权。1859年,英、法、美三国分别派遣驻华公使,率领舰队来华换约。清政府加强了天津、大沽的防务,准备在上海与英、法公使换约,以阻止公使入京。英、法拒绝在上海换约,于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不走清方指定的入京换约路线,强行突入大沽,结果被清军击败。英、法决定再次组织联军发动大规模的侵华战争。 1860年8月,英法联军17000余人到达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占领天津,在通县击败清军主力。9月22日,咸丰皇帝逃往热河,任命恭亲王奕訢为全权议和大臣,留京求和议约。在谈判时,清政府毫无抗争,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条件。 1860年10月24日,清政府全权议和大臣奕訢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礼部大堂,交换了中英《天津条约》,签订了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5日,清政府全权议和大臣奕訢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礼部大堂,交换了《天津条约》,并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英法联军随即撤出北京。 1860年11月14日,清政府全权议和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承认了一直拒绝批准的中俄《瑷珲条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