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看清袁世凯的真实面目之后,决定发动二次革命,武装讨伐袁世凯,所以二次革命也被称为讨袁之役。虽然孙中山的出发点非常崇高,但这并不代表这场革命的发动时机是准确的。袁伟时教授指出,二次革命先天不足,属军事冒险。这怎么说呢? 制度缺席,“二次革命”先天不足 新浪历史:1912年年底,孙中山与袁世凯的关系,一度很友好。怎么看孙袁这段“蜜月”?是真心共造共和,还是貌合神离? 袁伟时:不少政治家长于权谋。他们的政治行动是真心还是假意,很难判断。动机不必深究,重要的是如实描述他们的行动。1912年的孙袁关系,必须记住几件事: 第一:从这一年初制定《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到1913年春草拟《天坛宪法草案》坚持内阁制和极力扩大国会权力,孙文和国民党的基本指导思想不外是束缚袁世凯的手脚,把尽可能多的实际权力夺到自己手中。 第二:1912年8月孙文、黄兴赴京与袁世凯会谈,他们达成的协议表面看来是双方进入蜜月期,实质是体现了利益交换却忘记了巩固基本制度的重任。 1912年9月25日,《政府公报》民国元年第149号公布了袁世凯、孙文、黄兴、黎元洪《协商订定内政大纲八条》,是这次会谈的主要成果;内容是:“一、立国取统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恶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海陆军人才。四、开放门户,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置钢铁工厂,以厚民生。五、提倡资助国民实业,先着手于农 、林、工、商。六、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斟酌各省情形 ,兼采地方分权主义。七、迅速整理财政。八、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 ” 对这八条稍加考量,不难发现它有两大缺陷:一是只字不提要坚持民主,坚持法治,不能再像不久前那样由总统下令,军政执法处肆意杀害总统、副总统的政敌。二是忘掉了地方自治。如果把它放在清帝国最后10年的新政时期,当时的朝廷和包括袁世凯在内的中央和地方大臣也会在欣然接受之余,指摘这样的纲领太不尊重地方自治的既定国策了。 应该指出,这些错误不是偶然的。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第一天,向海内外宣布五条“政务之方针”,依次是“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 “财政之统一”,居然矢口不谈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巩固。 第三:孙文以专修铁路为己任,由政治家向企业家转换,且把国民党理事长交给宋教仁代理,不理解共和制中反对党的责任。 发展铁路及其他交通、工商事业,发展教育,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确实极为重要。问题是政治家在这些事业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政治家活动的主要舞台应在政治领域。他们应在这个领域扫清工商业发展的障碍,构筑自由、安全、法治、廉洁、民主的社会环境,让工商企业家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干。对于政治家认为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等),亦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措施,指引和鼓励企业家去建设和经营。如果越俎代庖,直接经营工商事业,只能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从政治领域淡出,无法在各种政治势力的角逐中为工商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可能导致不利工商事业发展的现象泛滥,反而阻滞经济发展。二是以现职官员的身分去经营工商企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特权,有意无意地把官僚作风带入企业,不管主观动机多么善良,现代企业必然程度不等地蜕变为腐朽的官僚企业,投入的大量资金转化为回报率很低甚至长期亏损的沉重负担。因此,一个政党或政治组织如果以直接经营包括铁路在内的工商企业为基本纲领,显然意味着社会角色的混淆和误入歧途。 孙中山执意孤行,“二次革命”实属军事冒险 新浪历史:随着1913年刺宋案的发生,孙中山对袁世凯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逆转。孙中山主张武力反袁的意见,国民党内部怎么看? 袁伟时:宋案发生时,孙中山刚好在日本,回到上海已是案发五天后。他召集会议讨论对策,力主发动二次革命,戴季陶支持,大部分人反对,反对最力的是黄兴。会后征求意见,时任广东、湖南等省都督的胡汉民等人也极力反对。甚至表面上对孙文亦步亦趋的陈其美也不愿听从。他在一封信中谈到当时情况:“中山先生乃电令广东独立,而广东不听……不得已令美先以上海独立,吾人又以上海弹丸之地,难与之抗,更不听之。”(参考:《陈英士致黄克强书》,《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219页,中华书局北京版。) 反对者的主要理由,一是力量对比太悬殊,必败无疑。二是民国成立后民心思定。三是通过司法系统解决之路尚未断绝。 新浪历史:宋教仁案在当时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孙中山是否讨论过这一点? 袁伟时:宋教仁案是刑事案件。当时朝野上下多数人都主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认为把刑事案件政治化是极为错误的。这个案件凶手已经拿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光明一面是江苏省辖下的上海地方检察院,两次发出传票,要国务总理赵秉钧到院接受讯问。赵秉钧虽然没有到上海接受传讯,也不能不作出正式答覆:“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参考:《京地检厅长转赵秉钧、程经世拒绝赴沪受质复文》,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5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黑暗的一面是这个审讯过程屡受干扰。两个凶手一个死于狱中,一个越狱逃跑到青岛——德国人的租界中;审讯被迫中断。此事发生在上海。人们认为袁世凯没有办法操弄这些行动;有此能耐的倒是国民党巨擘、青帮大头目陈其美。 新浪历史:在二次革命中,孙中山有没有对于革命的具体规划,比如说战略上的,武装斗争策略上的? 袁伟时:孙文不懂军事。对“二次革命”既无具体规划,更谈不上有什么战略、策略。应该指出,这次行动是一次军事冒险,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无法认定它是一次“革命”。为了一个刑事案件,就可以举兵推翻合法政府,这是把政治和国家命运当儿戏。 新浪历史:国民党战败之后,孙中山流亡海外,他怎么回顾二次革命?这一次革命,给了他什么样的启发? 袁伟时:“二次革命”失败后,孙文不但没有承认自己决策错误、虚心总结教训,反而推卸责任,并且言行更趋极端。首先他责骂黄兴等人不听话。他认为这是辛亥革命后,国民党着着失利的主要原因。其实,黄兴在这次事件中含泪接受了孙文的命令,赶赴南京带领国民党还能控制的第八师(实际兵力3000人),发表宣言讨袁,弹尽援绝后才不得不和孙文一样逃亡的。其次孙文组织帮会式的中华革命党,要党徒宣誓服从他个人;并规定中国人不参加他这个党的,革命胜利后一个时期内不能享有公民权利,而党徒则按等级享有大小不一的特权。 由于孙文的倒行逆施,国民党分裂了。大部分党员拒绝参加中华革命党。 历史教训:以制度限权力,民主法治应双翼并进 新浪历史:您怎么评价二次革命前后的孙中山与中国政治走向? 袁伟时:由于对宋案处理不当,立即带来几个严重后果: 第一:授人以柄,袁世凯以参加暴乱为藉口,宣布解散国民党,剥夺国民党议员的当选资格,使国会由于不足法定人数不得不停止运转,沉重打击了民主进程。 第二:这次军事冒险一个多月便全军覆没,国民党此举与民意背道而驰,赢得“暴民专制”的骂名,陷入孤立的困境。 第三:开启了辛亥革命后用武力解决政争的先河,而且在国民党带领下愈演愈烈,中国政治以此为起点走上歪路。 创巨痛深,应该永远记住: 第一:拒绝造神,包括革命领袖在内的任何政治家都应接受公民的严格监督,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享有任何特权。 第二:像同盟会那样的政治组织应该及时转变为民主政党,在党内建立严格的民主制度,一切重大举措和政策都应依照民主程序决策,不能让领袖独裁,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第三:在现代国家的框架建立后,法治是解决国内一切纷争的最后手段。法治是在实践中不断改进、逐步健全的,只有走上捐弃武力、坚持法治的道路,一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