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又从岳飞个人作风方面论述他必被赵构所杀的可能性。主要根据是绍 兴七年(公元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高宗曾将此视为越轨行为。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是相当严 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岳飞作为大将竟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终的 做法。从上述的论据看,此说也有一定的逻辑合理性。 持不同意见者的论据是:第一,就南宋国内的权力 归属而言,赵构是皇权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从当时宋、金、西夏诸政权对峙的政治格局而言 ,身为南宋宰相的秦桧,则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个代理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他具有“挟 虏势以要君”的权力,他才是南宋整个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 网络配图 第二,削夺岳飞等诸大将兵权,是秦桧整 个投降计划的一部分。岳飞在削夺韩世忠兵权及任枢密副使的一系列作为中,招惹了秦桧、张俊之流的怨 气,在“安抚”韩家军失败后,这些人的阴谋便全数施到了岳飞及他的岳家军身上,岳飞在诸大将中首先 被诛,这是他反对秦桧投降卖国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