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备受关注的“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事件,已先后两次“剧情反转”。最初,因“最美野长城”维修前后的强烈对比引发轰动。但剧情很快迎来第一次反转。先是有人指出,网上流传的“维修前后”对比图,其实是两段不同的长城。紧接着,国家文物局、辽宁省文物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专家成员付清远指出,“抹平”长城的并非水泥砂浆,而是“三七灰土”——即用白灰与黄土按照3∶7的比例调制成的材料,用来给野长城盖上一层“防水防冻的保护膜”,3至5年后会自然风化。同样是这个付清远的言论,也出现反转。他的最新表态是:野长城灰土层覆盖设计图未经审批,且在维修后出现“被抹平”效果,涉嫌违规。 剧情的反复反转,既让关注此事的公众无所适从,也使参与报道评论的媒体十分尴尬。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在专业和法律方面应该如何定性,至今仍没有一锤定音的权威说法。随着事件继续发酵,还会不会迎来第三次、第四次剧情反转,甚至演变为难以说清楚的“罗生门”?围绕这些混乱的信息,舆论展开激烈争吵。然而,当基本事实和性质都缺位的情况下,这些争论有多少实际价值令人怀疑。 文物保护、文物修复是非常特殊的领域。一方面因为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但凡看过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的人都应有所体会,要让那些从历史深处走来的文物重焕生命,需要高超的技艺和经验。长城的保护和修复,虽然不像故宫里面的古字画修复那么精细,但众多专业技术和传统工艺,确实不为现代社会的普通人所知。另一方面,文物保护、修复还涉及严肃的法律问题,其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修复文物必须依法依规。而且,专业性和法律性往往互相渗透、相辅相成,非专业人士很难全面理解和掌握。所以,当文物保护领域引发社会争议的时候,权威声音就非常重要。 这次事件到底是保护长城还是毁坏长城,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但公众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出来的,对于长城的焦虑和担忧,并非全无道理。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长城资源调查成果,明长城全长8851.8公里,其中有6259.6公里人工墙体,但目前保存较好的不足10%,保存一般的约20%,保存较差的约40%,消失的约30%。 长城不但是中国旅游的一张名片,也是中华精神的象征,更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早在1987年,长城就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与这些崇高的荣誉和地位不相匹配的,是长城保护和修复的现状都令人担忧。 长城保护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缺乏具有针对性、明确精准的法律规范,也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文物保护法》偏重于原则性规定,对于不同文物的具体保护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一详述。2014年,国家文物局编制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然而,指导意见对具体的修缮施工规范和标准的制定还不够细化,不同的保护维修工程,仍然执行不同的标准。这些在法律、行业规范、工艺标准方面存在的疏漏,直接导致具体保护维修工作的千差万别,也导致这次围绕长城修缮所产生的争议。 在文物保护领域,还有一些错误倾向应该引起警惕。一些经济价值显著、容易变现的文物,比如古字画、古瓷、古玉器等,很容易引起重视,各方对其激烈争夺、精心呵护。而那些经济价值没那么显著,或者很难变现的文物则乏人问津、门庭冷落。比如一些古长城、古建筑群落、古壁画、古雕塑等,保护工作不到位,甚至任由其自生自灭、放任人为破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据报道,一些长城沿途的居民,就经常盗挖长城墙砖,甚至以每块二三十元的低廉价格,卖给游客当纪念品。 文物之所以是文物,主要价值是其承载的精神文化。长城是中华民族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抵抗外辱的大无畏精神的象征,这种精神已被谱写到国歌中。然而,如果没有严格、科学、精心的保护,当我们说出“万里长城永不倒”的豪言壮语时,心里能有多少底气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