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来,国内几起暴力事件的发生,将伊斯兰和穆斯林再次带入了公众的视线,有关伊斯兰和穆斯林的话题成了人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讨论的焦点。一时间,将平时不大引人注目的几个少数民族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成了众矢之的。不可否认,这几起惨案对我国人民在心理和视觉上的冲击不亚于9.11事件,因为它直接撞击自己国民的生命,让人有切肤之痛;其手段之残暴,令人发指,暴露了人性扭曲后的血腥。国人如此愤慨,情有可原。 然而,面对铺天盖地的指责和随时投来的敌视,广大无助的穆斯林除了怨恨极端分子的暴行外,更多的是一种被绑架、被审判的感觉,深感无奈和冤屈。许多人为了辩白和伸冤,呼吁国人不要把穆斯林与恐怖分子等同起来,强调“恐怖主义”跟伊斯兰和穆斯林无关。可是,越是呼吁,越增加了猜忌,民众心目中的误解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 伊斯兰与穆斯林对绝大多数国人而言,相对遥远,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很少,为何几个恐怖分子的行径立刻将我国近三千万穆斯林卷进了舆论的漩涡?究其原因,发现是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的“功劳”,以及这些手段背后许多人的误读和曲解。穆斯林被媒体和舆论绑架了。 从“昆明事件”到“乌鲁木齐惨案”,媒体舆论的口径基本趋于一致:这些事件是“宗教极端分子”和“宗教恐怖分子”所为,微博上还出现了“伊斯兰极端分子所为”的字样。 笔者认为,新疆问题表现在两个层面: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这是毋庸置疑的,新疆客观存在这两种势力。但是,新疆的“极端主义”与宗教无关,因而不是“宗教极端主义”;新疆的“恐怖主义”具有政治企图,因而也不是“宗教恐怖主义”,宗教或伊斯兰只是被人用作一面号召的旗帜或一把宣传的工具。所以,不应该给新疆的“极端”和“恐怖”贴上“宗教”的标签或“伊斯兰”的标签。 我们知道,“极端主义”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如“民族极端主义”、“政治极端主义”、“军事极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宗派极端主义”等等,而且这些性质的极端主义会发生在任何国家和任何族群当中,它不是哪个民族或哪个宗教的专属物。由于国内几起事件的肇事者是新疆维吾尔族人,原则上有信仰伊斯兰教的背景,一般人很容易作出“伊斯兰极端分子所为”的误判,再经过媒体的报道,“宗教极端主义”的性质成了定论。媒体为了缓和口气,有意回避了“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提法,以减少针对性。殊不知,“宗教极端主义”的提法打击面更大,每一个信教群众,无论是基督教徒、佛教徒,抑或是穆斯林,都成了潜在的“极端分子”,并且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给广大信教群众带来了心理上的巨大伤害。 纵观几起暴力事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是宗教性质的“极端主义”,或伊斯兰性质的“极端主义”。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定性存在一定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混淆了矛盾的焦点,误导了群众的视角。笔者认为,这些事件的“极端主义”性质是肯定的,但绝不是“宗教极端主义”,充其量不过是“民族极端主义”或“政治极端主义”。因为宗教的核心有两大组成部分:信仰和功修,如果有“极端”,便会表现在信仰和功修两个方面,即信仰的偏激和功修的过火。信仰的偏激,如为了强调真主的独一性而否定他的属性,或为了强调《古兰经》的绝对权威而否定理性的作用的。这种极端,是思想性的,一般存在于观念当中,不会用反伊斯兰的方式表现在行动中,因为教法就是遏制这种行为的。真正有信仰的人,有宗教操守的人,不会用违背教法的方式来展现自己偏激思想的。至于功修的过火,表现在正常的功修之外额外地增加功修的数量或难度,如除了一天五时的礼拜外还彻夜礼拜,或除了每年斋月的斋戒外还常年不间断的斋戒。这种极端,是行为的极端,是正常宗教功修基础上的超额,绝不是宗教功修之外的过激。超出这两方面的过激行为,均不属宗教的范畴。以此标准来衡量,国内几起事件既不属信仰的演绎,又不是功修的延伸,因而不是“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 也许有人会说,极端分子的主观愿望是好的,是为了伊斯兰,为了宗教。伊斯兰学者早就有言在先,动机的良好不能使非法的手段合法化。比如,为修建清真寺的筹款而去偷盗和抢劫,动机虽然良好,手段却非法,这种不义之财仍然是非法的,不可用于修建清真寺。 也许有人会说,“极端分子”对现实不满,对新疆的宗教政策不满,用实际行动进行反抗,属于正当的行为。但是,不满归不满,应该用真主赋予的理智去寻求正当的方式和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而用暴力的手段表达宗教的诉求,既不是伊斯兰的方式,也不是穆斯林的传统。昔日,伊斯兰四大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教义学家和法学家艾布·哈尼法 (公元700~767)对当时的执政者极为不满,拒绝了伍麦叶王朝聘任他做总法官的请求。他甚至遭到监禁,被鞭打,也不为伍麦叶王朝效力。昔日,许多虔诚的信士,不满现实,因而选择了深居简出,隐遁山林,从事苏菲修行。前苏联70年的革命时期,对伊斯兰采取了高压政策,中亚许多穆斯林在磨难面前选择了苏菲神秘主义的看守,不露声色地守望信仰,从而保住了伊斯兰的火种。因此,暴力不是表达不满的合法渠道。 至于新疆的“恐怖主义”,更不应当贴上“宗教”或“伊斯兰”的标签,因为伊斯兰坚决反对针对平民的暴力,以及对无辜者的伤害,况且“恐怖主义” 被大多数国际社会界定为一个政治概念,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无形中就给某一行为赋予了政治的属性,所以它不属于哪一个宗教的。即便“恐怖主义”背后有一定的宗教背景或民族背景,其政治变色是第一位的,宗教只不过是被人用来做号召的旗帜和做宣传的工具。因此,凡与“暴力”、“恐怖”有关的活动,都是政治性的。 例如,“赫瓦里吉”是伊斯兰最早的极端派别,兴起于公元659年,以搞暗杀和恐怖著称,同样也以信仰虔诚、功修一丝不苟著称。但从古至今,学者对它的定位是:伊斯兰历史上第一个政治派别。更有意思的是,中国传统的阿訇把它叫做“赫瓦里吉的外道”。这里所谓的“外道”,并不是开除了它的“教籍”,而是说它不正统,偏离了正统派中正的道路。 有些“恐怖分子”在施暴时还口诵伊斯兰的“清真言”,或高诵真主的名字。不明真相的人,当然会把他们跟伊斯兰等同起来,很容易给他们冠以“伊斯兰恐怖分子”的头衔。这正好中了极端分子的下怀,给他们的不规行为戴上了伊斯兰的光环,使他们的非法行为具有了“崇高的意念”,落得一个“殉道者”的千古好名。实际上,口诵“清真言”或高呼真主的名字,只说明了这些人的穆斯林身份,并不说明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伊斯兰的,甚至有可能是反伊斯兰的。从另一个角度恰好反映了他们行为的非法性,因为恐怖分子很清楚,自己眼前的道路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自己也明白,乱杀无辜是与伊斯兰背道而驰的,是真主不喜悦的行为,所以,在临终前要表现出自己的穆斯林身份,希望弥补自己的过失,期盼自己的非法行为得到真主的饶恕。正如一些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的穆斯林贩毒人员,最后的两件事是不容忽略的:虔诚地诵读“清真言”,头戴穆斯林的白帽。平时阿訇们三令五申地禁止吸毒和贩毒,苦口婆心地揭露毒品的危害性,甚至拒绝接受贩毒人员的施舍,更有甚者不为贩毒人员举办葬礼,或不让其入祖坟掩埋,以此抵制毒品。可是,部分人仍然充耳不闻,等到嘡啷入狱才后悔莫及。他们明白自己犯下了违背教义的大罪,无颜去见真主,所以在执行枪决前洗大净、念“清真言”是必要的功课,还戴一顶白帽,表示穆斯林的身份,以求得真主的宽恕。他们临终的表现无可厚非,但谁都知道,这不能使他们贩毒的行为合法化,他们的行为还要受到真主的惩罚。 透过现象看本质,新疆的“极端主义”暴露出“民族极端主义”和“政治极端主义”的势头,即民族分裂分子和疆独分子在兴风作浪。新疆的“恐怖主义”带着明显的政治烙印,甚至是更大政治谋略中的一个环节。一位智者一语道破了天机,说新疆的不稳定,均有西方反华势力的幕后黑手,他们不愿看到中国的国富民强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千方百计地想破坏这一大好的局面,而新疆一小撮情绪不满的人恰好被用做西方玩弄的这棋盘上的一颗棋子,并且新疆的环境也正好为这颗棋子的跳动提供了条件和动力。 也许有人会先入为主地说,新疆的伊斯兰就是滋生“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温床和动力。笔者认为,新疆不稳定的真正根源,在于经济、教育、权力分配的不均衡,当然也有宗教政策的偏激。先看看新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在我国进入世界经济大国,全国人民为奔小康而努力的时候,新疆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的阶段,与全国的发展极不相称,民生问题尤为突出。再看新疆地区的权力分配,少数民族教育落后,人才稀少,在政府部门就职的人少之又少,而且权力极为有限,少数民族自治的特色在许多地方完全体现不出,个别“大汉族主义”的“政治极端分子”推波助澜,草木皆兵,视每一个少数民族为潜在的恐怖分子,处处防范,使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看不到希望。其次,再看看新疆的宗教形式,新疆从和平解放到文革期间,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即便在全国进行“反宗教特权”、“破四旧”的时候,那里的宗教政策相对宽松,信仰自由,没有一座清真寺在文革中被毁,有自治区的特色。内地的回族设法往新疆逃难,因为那里能找到一块既能糊口又能恪守信仰的栖身之地。那时,见不到“疆独”身影,又听不到“恐怖”的声音。而现如今,清真寺被监控,有些地方强行刮胡须,有些地方强行撕头巾,有些地方斋月强行灌水,跟全国其他地方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完全违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精神。 这样的环境,才是滋生本土极端主义的真正温床,更是西方反华势力利用的绝佳条件。有人会问,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为何伊斯兰的声音独高?这是因为,伊斯兰具有国际性的号召力,能引起各国人民的共鸣,是各种势力能够利用的最好武器。在许多地方,不是伊斯兰的声音高,而是别有用心的人高扬了伊斯兰的名号,让伊斯兰为其个人抱负和理想服务。伊斯兰和穆斯林再次被这种人绑架了。 可怜的穆斯林,首先被舆论绑架,其次被内部一些不法分子绑架,层层绑架,人人喊打,饱受煎熬。因此,我们呼吁,媒体和相关部门应分清矛盾的焦点,不要给极端和恐怖贴“宗教”或“伊斯兰”的标签,不要让不法分子用“宗教”和“伊斯兰”来美化和粉饰自己的政治企图,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绑架广大信教群众,要还宗教以清白,还无辜的信教者以清白。 后记: 幸喜的是,我国党中央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症结,开始做大幅度的战略调整。刚刚过去的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紧接着,5月28日至29日,在习近平主席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连续召开这样高级别的紧急会议,说明党中央对新疆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国家对处理新疆问题的积极态度。我们发现,笔者上面列出的新疆问题的根源,这两次会议进行了实质性的讨论。首先,党中央认清了问题的根源和矛盾的焦点,指出具有政治企图的“民族分裂势力”是各类事件背后的罪魁祸首。习近平主席还指出:“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其次,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习主席指出: “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就业是新疆最大的民生问题,而民生牵着民心。”会议还指出:“要围绕民生推进科学发展,坚持就业第一,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关于教育和人才培养问题,会议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国家的教育经费要多往新疆投”;“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帮助新疆各族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他们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关于宗教信仰,习主席指出:“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 对于南疆穆斯林相对集中的地区,党中央给了高度灵活的发展政策,习近平主席指出:“对南疆的发展,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实行特殊政策,打破常规,特事特办。” 党中央的战略调整思路给新疆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希望,令人振奋,希望通过这些战略调整,新疆的社会趋于稳定,新疆的发展得到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关于作者: 安优布·丁士仁,男,回族,哈佛大学博士后,1966年10月5日出生于甘肃省临潭县,现任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伊斯兰文化研究所所长,《伊斯兰文化》主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