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河西社区三角梅、格桑、紫薇“争奇斗艳”,民族团结之花在这里同样绽放。 每当夜幕降临,社区民族广场上,来自壮、汉、瑶、苗、回等100多名各民族群众一起蹁跹起舞,其乐融融! 逢年过节,社区还举行百家宴,各民族群众载歌载舞,把酒言欢。 团结创建进村入屯 30年来,兴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民族地区、民族政策、民族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政治、民族经济、民族文化,巩固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努力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促进了兴宾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在每年的民族宣传月活动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板报标语、文艺演出、山歌对唱、分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卓有成效地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人心。 兴宾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创建了城东街道办、祥和小学、二中、镇北社区、长梅村、长梅社区、广西双蚁药业以及北合村等8个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点;年年开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全面推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三个“离不开”深入人心 作为拥有109万人口、壮族人口占72%,世居壮、汉、瑶、苗等13个民族的多民族聚集地,兴宾区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使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发展壮大,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区干部总人数为1.349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751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79.66%,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1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821名,占80.57%。 兴宾区建立了“1234”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民族工作领域稳定研判工作。即:一个畅通无阻安全保密的民族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少数民族团体和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信息资料库;民族工作信息员队伍、民族工作专家顾问队伍和民族关系协调员队伍;兴宾区民族局与各少数民族社团、少数民族人士之间交流沟通联谊制度、民族关系信息收集加工和汇总上报制度。 兴宾区抓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在街道办、社区设立的“民族之家”和热线电话,协调执法大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解决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经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与本地群众和谐相处。 “这里的民族干部非常乐于助人,主动帮助解决我小孩上学问题!”来自青海省民和县川口镇的汉族群众晁长德说。他和妻子3年前到兴宾城区做食品生意,儿子就近入学读书。 “回壮民族一家亲,我做梦都想不到能娶上壮族的漂亮姑娘当妻子!”5年前,来自甘肃兰州的马先生到兴宾区做拉面生意,不仅生意好,还抱得美人归,与当地一位壮族姑娘喜结连理。因此,他对民族之间融洽、尊重是赞不绝口。 如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等三个“离不开”在兴宾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融洽创富幸福共享 近年来,兴宾区每年都把财政收入的2/3投入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让各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2016年底,兴宾区将全面实现不在二级公路建设范围的乡镇全部通三级公路,实现90%的自然村屯通水泥路;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区1500个所有自然村屯通水泥路的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扶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引导民族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建立了凤凰镇长福村龙眼、良塘乡定甲村蔬菜、五山乡古村葡萄等“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的特色民族经济产业,全区形成了甘蔗、畜牧、蔬菜、林果、桑蚕、花卉等多产业,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兴宾区农民人均纯收入7884元,同比增长13.0%。 如今,兴宾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小学学生上学免费,民族地区学生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村建起卫生所,全区60%以上的村卫生室已经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农民看病不再难、不再贵;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挖掘整理,发扬光大,兴宾区各民族群众走在幸福康庄的大道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