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带动和促进民族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要调动各方面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汇聚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做好民族工作,就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真正把那些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基层党员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因此,要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尤其要重视抓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积极推动各类资源配置向基层和基础工作领域倾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做好民族工作,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必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用法律规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一方面,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懂得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对于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切实筑牢各民族共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回首过去,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取得了现如今的巨大成就;面向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