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族称,是在这个民族与外民族接触交往中形成的。中华民族从自在民族转为自觉民族,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完成的。自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始形成。20世纪30年代的抗日战争,强化了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与命运共同体意识。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民族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上,明确指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 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官方文件首度明确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中华民族”概念后加上“共同体”一词,进一步确认并强化“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确认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意义上的内部各民族与国家关系定位以及战略目标,从而明确提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凸显中国各民族是一个“同呼吸、共命运的整体”,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又一次创新。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既是对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一种超越,又是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丰富与发展,同时,这也是一个极具包容性和生命力的概念,充分彰显各民族在共同体内的平等地位。此外,随着祖国统一进程的推进,随着我国对外交往增多,渐渐出现港澳台和大陆外来移民的民族成分界定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还能够为愿意加入或回归中华大家庭的其他民族提供一种理论可能。总而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既是国家认同,也是民族认同,但更重要的是共同体认同———中华各民族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是指各民族个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及与其相联系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可、接受和热爱,具体表现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忠诚、归属感和情感依恋等行为和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