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社会管理者视角看。作为社会管理者,要在正确理解把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将“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平等”这一基本原则融入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来。在政策制定层面,厘清当前我国人民在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目前的民族政策法规中是否有与完全平等的原则相悖的条款,并将这些条款按程序修改完善;厘清在人们享有的非基本权利分配中,是否做到了比例平等。如在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上、中小学生择校问题上、少数民族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上等等,各项条例中是否有与平等原则相悖的条款,是否能因为与“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而得到相应的修改完善。在政策执行层面,执行者能够真正理解领悟政策中所蕴含的平等价值观念和民族平等原则的深刻内涵,并在执行过程中将其发扬光大。毛泽东有句至理名言:“当正确的政策方针制定之后,干部是关键!”那么,民族干部更是我国民族政策执行能否到位的关键。一个好的政策要经政策的执行者(社会管理者、各级领导干部)的正确执行才能真正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否则,再好的政策若不能得到贯彻实施,最终也只是一纸空文。社会管理者在思想上要与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并一以贯之地去贯彻执行,执行政策的过程即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第三,从全体国民视角看。作为非理论研究者和社会被管理者,他们是平等观念的享有者、民族平等原则的受益者,享有者中同时包括理论研究者和社会管理者,即全体社会成员、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全体国民都是平等观念的享有者和民族平等原则的受益者。如全体国民都能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感受到“平等”的氛围,每个国民都平等地享有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人享有平等,人人感受到平等。此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根红线就从观念层面的倡导贯穿到政策的制定、执行,最后落实到每个国民的内心,价值观的共振才能产生,它的巨大的凝聚力方能显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宽容务实等健康的国民心态能够自然天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