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邓小平关于民族发展进步的理论与实践 邓小平提出发展进步是“民族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并把发展进步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必由之路,这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重要特色。邓小平把发展进步作为解决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核心路径,提出了通过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团结稳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主张。 1.关于民族发展进步的理论内涵 邓小平关于民族发展进步的理论,主要解答了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以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命题。邓小平于1988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时题词:“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实现繁荣进步的根本出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发展,是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全面发展,其中经济发展是最为核心的内容。邓小平指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其他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还是民族团结的基础。邓小平提出:“要使生产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只有这件事办好了,才能巩固民族团结。”邓小平还指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方能不能发展起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衡量和评价民族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只有实现全面的发展,才能说民族工作的开展富有成效,民族工作的实施才具有根本的意义与价值。 2.关于民族发展进步的根本方针 邓小平认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应当坚持“外源性输入”与“内生式发展”双轨并行的方针,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不仅需要国家给予照顾与帮扶,通过对口支援、特惠政策的方式予以帮助,更需要通过自身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自身努力与自我发展,由“输血”向“造血”的方向发展。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邓小平就提出:“要帮助少数民族把自己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这不是我们能够包办的。”并在1978年指出:“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的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从1979年开始,国务院通过设立专门委员会,对民族地区进行专项扶持,并组织发达地区进行对口支援。上世纪80年代以后,一方面,国家向沿海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另一方面,通过采取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如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专项低息贷款”、“牧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等,坚定不移地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