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坪羌寨凭借“神秘的东方古堡”、“世界羌文化遗址”的旅游形象,吸引了大量的海内外游客。 羌族妇女在制作手工刺绣。 “5·12”震后的新桃坪羌寨。 旅游社会冲突是指旅游开发过程中,旅游者、当地社区、地方政府、NGO组织和外来旅游开发商等各利益群体之间,以及社区内部成员之间,因信仰、权利、地位、价值观念、利益分配等差异而引发的矛盾冲突。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加速期,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现。其中,作为一种特殊社会冲突现象,旅游社会冲突也不容忽视。通过多年的前期研究发现,作者发现旅游社会冲突大多发生在四川、云南、贵州等我国西部经济极其贫困、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少数民族边远乡村。因此,作者以四川桃坪羌寨为案例点,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采用无结构访谈法,即围绕着“旅游社会冲突”这一主题,多次反复对桃坪羌寨民居旅游接待户户主、公司相关负责人、村委会代表、“过关”妇女、出售小商品的村民和游客等关键人员进行不预设访谈提纲和访谈问题的面对面访谈,获得了大量关于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与社区,社区内部以及社区居民与游客之间的旅游社会冲突描述性研究成果,进而对如何有效调控旅游社会冲突、实现西部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田野观察] 冲突,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所引发 从1996年,桃坪羌寨开展民族村寨旅游以来,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在旅游业的影响带动下,当地居民的生产方式从最初的“农业为主,旅游为辅”逐步转变为“旅游为主,农业为辅”,整个村寨除少数没有条件或能力参与旅游业的家庭外,大多数家庭都以出售土特产、手工艺品、开办家庭旅馆等方式参与到旅游当中。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模式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从最初简单的政府引导、村委会组织管理的社区居民自主经营参与,到成立桃坪羌寨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导、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以及后来的桃坪羌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今的理县文化吉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外来旅游开发商介入的外来企业主导、社区居民参与的“公司+农户”旅游业发展模式。在这一变迁中,当地出现了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与社区居民之间围绕着“景区门票收入分配”这一核心问题所进行的利益争夺,以及社区居民内部、社区与游客之间等冲突现象。 冲突之一:发生在地方政府、外来旅游开发商与社区居民之间 1996年,在理县旅游局的引导下,桃坪羌寨社区居民自发选出代表组成“十人领导小组”,开始有组织地自主安排全村轮流进行游客餐饮、住宿家庭接待。旅游业发展后,社区居民中一部分商业意识强的人开始从大集体中独立出来,从事个体旅游接待。随后,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也逐步脱离了集体安排,成为以家庭“户”为单位的独立自主经营户。直至1998年,桃坪羌寨景区成立了桃坪羌寨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日常经营的各种资金收支管理工作。由于其间景区对外免收门票,加之桃坪羌寨整体处于旅游低收益水平,几乎不存在门票收入等旅游利益分配问题。 2002年,理县政府分别成立了桃坪羌寨管理局、古尔沟管理局、毕棚沟管理局3个管理局,其中桃坪羌寨管理局局长由理县旅游局局长兼任。1年以后,即2003年,理县政府成立了米亚罗桃坪羌寨景区管理局,开始统一管理旅游工作,并将上述3个管理局改为管理处。自此,米亚罗桃坪羌寨景区管理局开始实施桃坪羌寨景区门票制度(20元/人次),并承诺年底按照10%~20%的门票收入比例进行分红。尽管当时管理局积极配合门票收入分红工作,但管理局后来表示,由于桃坪羌寨景区在旅游业发展初期根本没有收益,所谓的分红也只是每年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以保证村民的红利发放。然而,社区居民对此并不满意,指出2003年至2005年桃坪羌寨景区门票收入分别为20~50余万元不等,管理局划拨到自己手里的收益过低,双方关于门票收入分配问题的矛盾开始出现。 2005年,成都加州集团开始着手与桃坪羌寨洽谈合作,其达成的基本合作框架协议是将桃坪羌寨保护区,即老寨子社区的旅游经营活动交付加州集团管理。2006年,由成都加州集团、九寨天堂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大九旅管委会(现“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重新组成桃坪羌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并实行股份制运作,其股份构成为:成都加州集团以九寨天堂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入股51%,理县政府以现金形式入股占9%,当地老寨子、社区居民以及政府管理的无形资产以资源形式入股占30%,大九旅管委会占10%。桃坪羌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以后,计划以总计1400万元的资金从老寨子社区居民手里置换旅游经营权。据相关人员反映,当时经营权置换金分配方式是首先以现有人口进行分配,15000元/人;其次以老寨子的社区居民家庭房屋面积进行分配,据说相关村民家庭最高可获得50万元左右。但是,社区居民表示自己并未如数获得上述数额的置换金。2007年成都加州集团退出桃坪羌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旅游开发商、政府与社区居民的矛盾更加突出。据管理处人员反映,2007年直至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前,社区居民每年的门票收入分红依然正常进行,其分红方式是公司将钱交由村委会进行操作,前期按照户籍股、治安股、卫生股等进行分配;后期主要以人头股、房屋股为主进行分配,据说每户每年一般可以分得700元、800元至3000元、4000元不等。社区居民则表示所分得的资金太少,甚至难以负担老寨子的民居建筑维护、环境卫生清洁等费用,尤其是实际分配到手的门票收益数额远远不及管理处或公司最初的承诺,其不满情绪日益激烈。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桃坪羌寨一直处于由湖南省援建的灾后重建时期。这期间,尽管因免费向游客开放而暂停了社区居民的门票分红工作,但是受灾后旅游和景区免门票的吸引而游客大增,这反而使得社区居民直接通过出售地方土特产、旅游小商品及提供餐饮住宿服务而获得了意外的、不菲的旅游收入。一些社区居民甚至认为此时自己所获得的收入远远高于景区门票分红,因而反对今后再次收取景区门票。与此同时,负责管理桃坪羌寨、甘堡藏寨等景区的理县文化吉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4月20日成立。公司成立后,桃坪羌寨景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景区出售门票是因为:其一,整个景区每年维修费、管理费大约需要100多万元,而有限的理县政府财政收入难以负担。其二,目前景区社区居民的旅游收入不高,靠收取社区居民经营管理费也难以维护景区发展,只能依靠门票收入来维持景区运营。 基于上述背景,2012年6月8日,桃坪羌寨管理处、理县文化吉祥旅游发展所引发公司在老寨子入口处设置景区门票“关卡”,开始恢复收取游客60元/人次的门票,这也直接造成游客迅速减少、社区居民旅游收入大面积缩水;再加上社区居民对前期旅游征地、新区房屋赔付等问题的不满,社区居民景区门票“关卡”开始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抵制行为,各方冲突逐步走向公开化。其主要表现在:第一,妇女的“过关”逃票问题。来自各家各户的村寨妇女总计约100人,每天“有组织地”轮番在景区入口处(游客中心)拦截旅游车辆,然后劝说游客节省60元/人次的官方门票支出,并以20元/人次的价格带领游客逃票闯关进入景区(当地俗称“过关”),并自行充当讲解员获取旅游收入。由于景区门票“关卡”负责人大多来自当地社区或与村寨内部人员有千丝万缕的、沾亲带故的联系,或妇女们借口亲戚朋友们前来探望,所以这种闯关几乎畅通无阻。第二,大地震后修复的景区道路封闭性不强,不少游客或受村民暗示等待傍晚时间景区管理处下班后免费进入景区,或通过付小费后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抄小路、绕开“关卡”而逃票;村民们则依靠这些逃票进来的游客购买水果等土特产、旅游小商品或餐饮服务等直接获得旅游收入。第三,景区的“票中票”问题。以桃坪羌寨的杨家大院、陈家碉楼、羌寨故宫等重点保护民居为例,一般情况下上述三家民居因其房屋属于私人住宅而向前来参观的游客收取5元/人次至20元/人次不等的门票,每月获取收入为3000元~4000元左右。理县文化吉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入后,要求这三家民居取消“票中票”的小景点收费制度,并承诺给予其每户每月一定数额的补贴。 为缓解各方的利益矛盾,理县政府、管委会、公司与村委会、社区居民积极协商,并对门票收入分红提出新方案:一、暂时将景区门票价格降为30元/人次。二、实行门票收入分红比例的新方案,即按门票实际收入减去税收、杨家大院、陈家碉楼、羌寨故宫等小景点补贴后,其余额的30%用于社区居民分红,同时其他相关费用完全由门票实际收入剩余的70%进行支付。最后,在理县政府的引导下,新成立的理县文化吉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期望逐步实施景区的规范化管理,努力与社区居民协调一致,共同创建桃坪羌寨4A级景区。至此,由门票收入分配问题所引发的冲突也日趋缓解。 冲突之二:发生在社区居民之间 伴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社区居民之间因旅游利益竞争所产生的邻里关系冲突与不和谐时有发生。实地调查表明,一方面,由于社区居民忙于从事旅游接待、出售旅游小商品等旅游经营活动,邻里之间的联系明显减少。特别是从事旅游经营的居民与未从事旅游经营的居民之间由于经济收入、思想观念的差异,彼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人际关系日益淡化。另一方面,由于旅游发展过程中居民之间获利不均,大小接待户之间、接待户与非接待户之间由于经营收入差距明显,不满情绪也时有发生。以 “羌寨故宫”为代表,由于其户主经营意识强,购买了老寨子中原先几乎被主人废弃的5座碉楼住宅,在维修区将其打造成总面积为2000多平方米、约占整个桃坪羌寨核心区总面积1/5的“羌寨故宫”大型景点。由于这一景点规模大、地理区位好,再加上向“过关”妇女返游客“人头费”等竞争性操作模式,其旅游收入明显高于别家。而曾经红极一时、游客接待量大的陈家碉楼、杨家大院等著名景点门庭冷落。此外,一些居民不惜利用 “拉客”、“抢客”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加剧了邻里关系恶化。 冲突之三:发生在社区居民和游客之间 伴随着游客的大量进入,桃坪羌寨开始出现主(“东道主”社区居民)、客(游客)之间的旅游社会冲突。主要体现在:第一,游客追求深层次旅游体验与村寨文化变迁的冲突。例如老寨子社区居民为满足许多大众游客的需求,开始对自己的传统民居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整,雕楼顶端现代化的太阳能热水器处处可见,影响了羌寨传统民居整体风貌。第二,景区商业气息浓郁。桃坪羌寨传统的民风民俗、社区价值观发生了显著变化。以羌族锅庄舞蹈表演为例,以往跳锅庄是由当地居民自发参与并以此向游客传递欢迎之情;而现在更多是只有在收取劳务费用时才进行表演,降低了游客的满意度。第三,老寨子地下水网污染问题严重。老寨子内各接待户家庭为满足游客24小时热水沐浴的需求,大量新建太阳能热水器并为每个标间配备冲水卫生间等,这些固体或液体垃圾直接排入地下水网系统,造成了村寨严重的地下水网污染。 关于桃坪羌寨 桃坪羌寨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境内,紧邻317国道,距成都市区163公里、理县县城41公里,是最典型的羌族村寨旅游景区之一。桃坪羌寨被誉为“神秘的东方古堡”、“世界羌文化遗址”,其羌族碉楼是羌族建筑的典型代表,堪称“羌族建筑艺术的活化石”。桃坪羌寨犹如一座有机联系的城堡,完整地保存了古老羌族村寨特点;寨内最高大的建筑——羌碉,又称“邛笼”,经历了上千年的风雨,是桃坪羌寨的标志性建筑;羌寨内以三岔巷为中心,各家各户之间以明暗巷道相通,蜿蜒回旋,形似相互连接的八卦“迷宫”;其地下水网系统是中国建筑史的伟大创举,通过四通八达的暗道流经每户人家,兼备生活用水与防火功能。桃坪羌寨全寨98户人家近500人,从事旅游开发之前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自1996年开始,桃坪羌寨依靠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凭借羌族原始村寨文化景观、羌碉民居和保存完整的民间习俗文化等旅游资源,以及位于九环西线与“九寨沟—红原—汶川”旅游大环线的区位优势,大力开发旅游业并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游客。 [结论与反思] 有效调控才能促使社会和谐发展 首先,西部民族地区的旅游社会冲突现象具有经济利益性、普遍性与复杂性等特征。从本质上看,旅游社会冲突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以及旅游者等旅游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争夺与对抗。特别是在地理位置偏远、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四川、云南、贵州等民族地区,由发展旅游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就更加突出。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处理旅游社会冲突过程中正确把握冲突的经济利益性质定位,采取“以人为本”的态度和方式,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味地消极防控、甚至强制打压。 其次,现阶段西部民族地区的旅游社会冲突主要涉及到地方政府、外来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旅游者和NGO等旅游利益相关者,他们因拥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而构成了旅游社会冲突的主体。如果将这几类冲突进行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当地社区居民往往成为冲突的主要一方,如果当地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作为社区利益维护者的角色定位模糊、甚至与外来旅游开发商形成“政府—旅游开发商”利益联盟变相参与社区利益竞争,那么,各级政府所倡导的发展旅游业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的目标将难以实现。这也对有效调控西部民族地区的旅游社会冲突提出了现实要求。 第三,和谐社会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旅游社会冲突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只有和其他社会矛盾一起得到正确处理,才能切实维护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由于社区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旅游者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其合理利益诉求的满足程度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目标能否实现。因而,西部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应始终坚持一切从社区居民、旅游者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社区、旅游者和NGO等多方利益关系,规避冲突以达到“和谐共赢”。 一直以来,政府主导的旅游业发展模式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的不断提高,政府在行使职能方面所存在的缺陷也逐渐显露。在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旅游社会冲突的调控过程中,就暴露了政府角色模糊不清、政府职能严重错位等突出问题。毫无疑问,各级政府作为当地旅游业的管理者,面对冲突时务必承担起对冲突的调控职能。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功利性目标,往往把保护外来旅游开发商的利益放在首位,对社区利益受损的情况不作为或少作为,导致单一的社区旅游经济利益纠纷演变激化为村民堵路、游行、群殴、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由此不难看出,未来如何充分协调地方政府、外来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和旅游者等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正确定位政府的旅游社会冲突调控职能、科学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并最终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将是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