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经济”已经成为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的一项重要产业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人口逐渐从原来生活的地区主要是民族地区,流迁入城市或其他区域。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作为重要的经济社会现象,已经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学术界多侧重于从流入地的视角来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其影响,相对而言,从流出地视角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研究相对不足。事实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行为对流出地必定会产生影响。人口是社会中的生产者、消费者,是社会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同时也是所有社会活动的基础,与社会中的经济、文化、政治等种种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族地区大量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出及回流,正影响和重构着民族地区人们的现实生活。 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中务工经商,或者从流入地的城市返回到流出地的民族地区乡村,在不同地区主要是城市与乡村、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的物质、文化、信息、观念等的交流中起着桥梁作用。作为少数民族人口重要流出地的民族地区,多是相对封闭、同质的民族社会,大规模而又频繁的人口流动打破了民族社会的封闭性,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民族社会中原有的文化、政治、经济因子,对于民族地区的全面开放性发展极具变革性的意义。 少数民族人口从偏远的民族地区乡村流向城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民族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差,外出的目的是期望在城市中获得较高的收入,借以改善经济生活。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缓解了当地过多人口对土地、林业、草场等农业资源的承载力影响,提高了民族地区收入水平,也为民族地区生产结构转型提供了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劳动力过度流失等挑战。 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两难 民族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在受到土地、环境等资源限制以及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影响下所产生的。在大部分民族地区,人地关系紧张是长期存在的现象。虽然相较其他地区来说,民族地区大多地广人稀,但是由于自然条件严酷,生产条件恶劣,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实际上并不多。再加上人口日益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少,农业产出日益难以维持逐渐庞大的剩余人口所需。种植农作物主要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经济作物、林业等主要是人们的经济收入来源,然而种植经济作物与林木等所耗费的时间长于粮食作物的成熟期,再加上山林禁伐,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政策的推行,传统的生产方式对于大部分民族地区的人们来说不再能带来足够的经济收入。例如,在甘肃省宕昌县新坪藏族地区,自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推行以来,社区土地大面积退耕,使得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一下子无事可做了,森林禁伐也使人们的大部分的经济收入来源被迫中断。 由于民族地区大量劳动力被闲置,本地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滞留在民族地区的剩余劳动力难以带来经济的发展,无疑是宝贵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应降到20%以下。从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解决也迫在眉睫。因此,少数民族人口为了谋求生存,离开家乡进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成为了转移剩余劳动力、减轻民族地区就业压力的重要方式。少数民族人口合理适度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民族地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实矛盾,有效减轻了民族地区土地资源对人口的承载力。同时,外出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把土地通过流转的方式适度转移到部分人手中,符合当前农村土地、牧场流转的大政策,为民族地区农业、牧业的集约化、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随着青壮年劳动力的过度流失,民族地区逐渐缺失了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在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初期,一定量的人口流出缓解了过剩人口对土地资源的压力,从而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民族地区的人口流动加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些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几乎全部外出务工,留守者主要为老年人、妇女与儿童。在笔者调查的安徽省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某村,全村共有完全的劳动力870人左右,村中所见到的青壮年男子并不多,主要是老人和妇女在家劳动,村子整体氛围因缺少活力而稍显冷清。 从劳动力供给的角度看,由于留守群体的整体素质普遍低于外出务工人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研究者在广西仫佬族聚居地区调查发现,调查点仫佬族外出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高于当地留守居民的文化水平,大多是初中文化,有很多年轻人是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才选择外出打工的。这些可谓农村优秀人才的青壮年劳动力过度外流,留守劳动力的老化和匮乏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必然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初期外出务工的人口多是民族地区潜在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的外出对于自身、家庭以及民族地区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理性行为。但是当一个社区中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甚至已经达到过度状态,只剩老弱妇孺留守的时候,情况又另当别论了。虽然当前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回归民族地区的现象,但是青壮年劳动力离乡务工仍然是流动中的大趋势。随着青壮年迁移流动的加剧,民族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从过剩变成缺乏的状态,有些地方的土地开始荒弃,农业生产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在国家的惠农政策及生产工具机械化的帮助下,这样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缓解,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农业资源的集约化与规模化发展,为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现代化奠定了发展条件。但是即使是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也需要一些青壮年,尤其是一些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而且在某些地形特殊的民族地区,机械化生产难以替代人工,如在丘陵地形的地区种植果树木。也有一些农业活动对劳动力体能要求较高,比如新坪藏族地区的烧木炭、伐木、割毛竹等林副业活动,都是耗费体力的劳动,需要青壮年男子从事。因此,当青年劳动力过度减少时,大多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生产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有:种植季数减少,农民通常选择一季熟的农作物;管理粗放;土地撂荒、抛荒或弃耕等。 务工收入提高了家庭购买力 少数民族人口外出务工是脱贫致富的一条较为有效、便捷的途径,也成为他们增加整个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初流出民族地区时,他们外出务工的目的是为了贴补家庭的收入,打工被视为家庭中的“副业”,家中的农业、畜牧业、林业等才是生计的基本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在外所赚的收入逐渐高于在家务农的收入,在外就业所获得收入便成为家庭中的主要收入,外出务工也就逐渐成为大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谋生的重要渠道。 不仅在民族地区,对于少数民族散居地区而言,“打工”的生产方式也改变了中东部散居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在笔者调查的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某村,村民主要种植油菜、小麦、水稻等,除去自家食用外,务农收入一年仅为2000元左右。而村中在外打工的人所获得年收入,从1万元左右至4万元左右不等。 打工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民族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拉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在国家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流出地的就业环境以及家乡血缘、亲缘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下,大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务工经商,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后,会通过汇款等方式,将部分收入转移回流至其流出地的家庭,增强了其家庭的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不仅解决了其家庭的生计和生产,而且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来源。 在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地区,家家户户都有冰箱、太阳能设备、洗衣机、摩托车、电动车等现代化的家电或交通工具,而这些多是当地村民们外出务工之后以外出务工收入所购。广西仫佬族聚居地区因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整个地区不仅消费支出有了明显增长,而且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凤梧村为例,1998年凤梧村平均每人全年生活消费980元,食物消费为620元,恩格尔系数为63.27%;到2008年底,全村全年人均生活消费1510元,食物消费745元,恩格尔系数下降至49.34%。此外,教育、文化、娱乐、通讯、衣着等方面消费的支出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例也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人口流动加速了农村产业结构转型 农业资金是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若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就无法购买必要的生产资料,也难以改善生产条件。长久以来,许多民族地区正是由于投入农业生产的资金不足,才导致农业生产发展迟缓,农业产出除了满足温饱以外,难以带来额外的收入。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外出,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其在外务工所得寄回民族地区,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农业资本短缺的问题,帮助家庭增加了农业生产资金投入。 在民族地区,家里有流动人口在外面打工的家庭,其农业资金投入一般高于人口常年在家的家庭。比如,在广西仫佬族聚居地区,根据凤梧村村委会的统计资料来看,2008 年村内单纯依靠农业生产的农户在农业投入上平均为 850 元,而外出务工家庭平均投入为1550 元。 随着劳动力在外务工资金的回流,外出务工家庭投入到改善农业条件的资金也随之增多,他们大多会投入资金购买各种高效农业生产工具、肥料及农药等。同时,由于流动人口外出见识了世面,也较易接受新鲜事物,其家庭也更易使用现代的机械式生产工具。这样一来,即使有家庭劳动力外出就业,高效的机械式生产工具也可以填补劳动力的不足。 除了将资金投入购买新型、高效的农耕劳动工具外,有的民族地区有流动人口的家庭还通过雇佣其他劳动力的方式,弥补家庭生产劳动中劳动力的不足。据笔者调查,前些年,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土地荒弃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近些年由于国家政策的保护、鼓励,人们开始重拾荒弃的土地。有流动人口的家庭在农业生产忙不过来时,多选择雇人来帮忙种田,这也是解决劳动力不足的一条可取途径。总而言之,在许多民族地区,并没有因为人口的频繁大量流出而使农业生产出现大量抛荒现象,农业单位产量也得以持续增加。 同时,大量少数民族人口的外出,一定程度上间接为民族地区的农业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奠定了基础。 一是机械化工具的应用加速了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形式转型。部分民族地区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机械设备、新技术等,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忙时节劳动力的不足,而且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使用农业机械设备、新技术,对促进民族地区由传统人力耕种、粗放式农业耕作向机械化、精耕化的现代化农业转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民族地区的农业结构。 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方式的调整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在一些人口流出较多的民族地区,长期流动的人口通过不同方式调整其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其无法耕种的土地一般转交家人或以一定价钱租借、转让他人,或是退换承包田,为加速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提供了条件。笔者调查发现,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长期在外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承包田转让、出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做法显然间接地提高了民族地区留守人口对土地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留守少数民族人口的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流出人口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管理,为民族地区实现土地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了一定条件,有利于民族地区农业经济的产业结构转变,加速了民族地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人口回流促使民族地区经济活动多元化 民族地区的人口流动,客观上也导致了少数民族人口从事农业生产的态度越来越消极。一方面,由于农业劳动经济收益不高,留守在农村的人并没有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意愿;另一方面,青壮年由于长期外出务工,几乎不参与家中的农活,缺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术,加上农活收入低于打工收入,劳作也非常辛苦,大多数青壮年流动人口回乡后也都不愿意进行农业生产。 民族地区多数人对农业生产没有兴趣或者持消极态度,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看到,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流出及回流,改变了民族地区过去单一的农业生产方式。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利用其在外务工所赚的经济收入,回家乡投资或创业,这不仅带动了民族地区企业的发展,调动了经济活力,也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向产业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从而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 首先,流入到大中城市或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从农业生产中分流出来从事多种经营,丰富了民族地区的生产方式。 同时,一些流出的少数民族人口还将当地的土特产品运到城市进行销售,比如,新疆维吾尔族将葡萄干和果脯、福建畲族将茶叶、贵州苗族将银饰品、藏族同胞将藏刀和牦牛头骨等工艺品,带到各流入城市进行推销。制作、贩卖这些具有地区特色的商品除了可以带来一定程度上收入,还延长了民族地区经济生产链,丰富了民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的生产方式,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 其次,当一些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通常在流入地从事第二、三产业,经营管理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在外地时接触了各类的就业信息资源后,思想观念也更开阔。回归家乡时,大多不会再满足于务农,部分年轻的流动人口也不会干农活。而通常利用在外务工所赚的资金及一定的专业技能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或者进行各种投资或创业方式,比如创办企业、开设工厂、创建公司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将整个民族地区的平均收入拉高,带动了其他各项事业发展。已有的经验研究显示,外出务工的少数民族的确对民族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在苗族凯里新街上72家经营单位中,有家人外出的47家。 可见,部分已积累一定资金成本或有一技之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家乡进行投资的比例并不低。他们返回民族地区进行投资创业的行为,丰富了民族地区市场经营的类型,缩小了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促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从而减轻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在这样的形势下,民族地区经济领域的非农业经济成分不断增多,传统的经济生产方式便会因此而有所改变。从而促使民族地区的经济打破传统单一的农业生产的大局面,不断有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第二、三产业类型出现,使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呈现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形态,实现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经济生产模式。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少数民族外出务工的不稳定性对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去东南沿海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城市务工经商,一些人在劳动用工密集型的工厂、企业、公司等务工,而这些企业受市场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较大。一旦发生金融危机等问题,很多务工人口包括来自民族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人口也会面临着无事可做、被降薪、被裁减与失业的现实,很多人在城市里短时间内无法找到新的工作,只能返回家乡,这对民族地区而言也是不小的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外出务工面临着一定的不稳定性,不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注入、信息获取与理念更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走向也将处于不确定的发展状态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