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西藏累计落实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资金145.57亿元,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记者3日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江白介绍,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对西藏的生态效益补偿投入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落实补偿资金46.11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4.3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35.11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地位。西藏的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行以来,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据介绍,目前,西藏森林面积达147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98%;全区天然草地12.3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68%;此外,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2个位于西藏,其面积接近西藏总面积的二分之一。 西藏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后,充分调动了当地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以“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为例,生态补偿机制在该保护区实施后,当地牧民群众不再担心野生动物伤害牲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前猎杀凶猛野生动物的行为几乎绝迹。保护区内藏羚羊增至现在的15万只,岩羊、雪豹、野狼等数量也得到快速增长。 江白表示,今后,西藏将继续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工作,积极落实生态补偿资金,保护好西藏的蓝天碧水,同时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