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十二五”规划》(一) 闵言平
《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规划(2011—2015)》已正式发布实施。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对于民族工作科学发展和达到新水平,确保少数民族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即日起,本版将推出系列解读文章,敬请关注。 在我国,少数民族事业关系到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少数民族事业,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社会事业。因此,要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就必须发展好少数民族事业。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多次提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民族区域自治”、“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并特别强调:“切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表现出对少数民族事业的高度重视。 民族理论政策是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是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保障。因此,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也是少数民族事业的重要构成。民族理论政策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正确,事关国运盛衰和人民祸福。推进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坚持和完善,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民族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基于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在少数民族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将“不断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列入其中。依此规划,“十一五”期间民族理论界研究了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研究、民族理论比较研究和国际社会重大民族事件的理论研究,推进了对民族问题自身规律、世界民族问题变化规律、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研究。在重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基础研究的同时,进一步开展了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和特殊困难,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和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的思路与政策措施等作了广泛研究。此外,“十一五”期间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建设,还培育了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了一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建立了民族工作决策专家咨询机制,有效推进了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在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事业伴随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步进入“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也进入了着手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2010年,国务院给各部委省区市下达本领域、本地区的规划调研、起草和论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国家民委负责编制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为未来5年少数民族事业作出战略谋划和总体部署。在进行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论证过程中,国家民委党组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坚持和完善摆到民族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要求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研究,认真扎实推进。 2010年5月4日,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向民委领导提交了《关于推进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设想的报告》。其中提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工作的主要设想: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和民族政策的新发展,将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工作纳入到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中;抓住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机遇,研究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专项规划,并纳入到《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中;着眼于民族工作科学发展和上新水平,梳理民族理论政策的既往和现有内容,分析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坚持和完善提供指导性规划。 国家民委领导对“两个体系”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国家民委政法司、研究室本着“把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第一个专项规划编制好,使之真正有用、适用、管用”的原则,加紧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协调,组织筹划《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起草。2010年12月19日,由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的共5位专家组成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课题组正式成立,按照制定5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写大纲,然后逐条讨论,反复斟酌,数易其稿,在2011年元旦前完成送审稿。此后,又在征求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家民委各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根据7月25日及8月1日委专题会议讨论的有关情况,最终定名为《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规划(2011—2015年》。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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