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云南接待乡村旅游者10285.37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971.41亿元,乡村旅游已成为云南现代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乡村旅游也逐步兴起,我省作为旅游大省,乡村旅游的发展优势更加具体、更加多元。主要体现为发展模式多样化,有的依托旅游景区等旅游资源发展起来,如石林的五棵树彝族村;有的依托交通沿线,如瑞丽的大等喊村;有的依托产业,如大理的银器加工新华村。例子不胜枚举,这充分体现了我省旅游资源的丰富与多元,从自然生态环境到民俗民族文化、人文历史,各个地方都有可以开掘的旅游资源。 同时,在乡村旅游的开发过程中,一些共性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首先是规划和建设层面出现了无统一规划,千城一面,特点不鲜明,以及建设低端化等现象,不仅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而且无法满足多元的旅游需求;其次是开发经营过程中,不重视市场的培育,很多乡村旅游项目过分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忽视了经营主体和客源两大主体,导致一些打造出来的景区较为封闭,甚至难以持久运营。 乡村旅游既然是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因为其规模小、分散而忽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我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涉及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工作,更要注意规划和经营等每个环节,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与其他工作有效协同起来。 因而,我省乡村旅游要严格贯彻“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规划理念,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人文资源,让独特的旅游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突出部门的监管作用,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必须在开发模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比如运用综合开发的模式,政府主导规划设计、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和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金开发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引导城乡居民参与接待服务,如香格里拉市就使用了该模式;或者是“公司+农户”开发模式,引入公司企业开发、管理、营销,指导村镇居民开发住宿、餐饮接待设施,进行联合开发,如柏联集团开发和顺镇等。 因为面临生态保护和市场开发的双重任务,乡村旅游的发展不能靠单打独斗,任其散乱,必须注重规划这个“头”,开发这双“手”,才能实现有特点、有内涵、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目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