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2013年,国家统计局成为新一届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协助做好民族统计、民族自治地方贫困监测和民族地区经济形势监测的分析工作,协调地方统计部门提供民族自治地方、陆地边境县、牧区半牧区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武陵山片区和民族乡镇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与国家民委联合编辑出版《中国民族统计年鉴》是国家统计局作为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国家统计局将怎样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国家民委委员单位职责,谢鸿光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随着民族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民族统计制度也在不断拓展,不断完善,请介绍一下为做好民族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都做了哪些努力? 答:做好民族统计工作,可以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中国政府少数民族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变化。因此,国家统计局积极配合国家民委做好民族统计工作。一是加大对国家民委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二是支持国家民委制订《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三是与国家民委联合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工作。四是协调地方统计部门提供民族自治地方、陆地边境县、牧区半牧区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武陵山片区和民族乡镇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五是协助做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监测。六是与国家民委联合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 问: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与全国实现同步小康的目标上,统计工作将有哪些作为? 答: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和统计监测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统计局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将积极协助国家民委加强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一是及时提供民族地区季度经济运行数据及情况,协助国家民委做好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二是提供民族自治区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情况,配合国家民委开展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