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7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黔府办函〔2014〕8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要优先给予扶持、优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两个优先”要求。 《行动计划》要求围绕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和到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以“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以全面小康引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州县(市)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业与社会协调发展,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利用相统一,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增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着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加快民主法制、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帮助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建成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群众实惠、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 《行动计划》要求到2014年底,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中,至少7个(人口较少民族所在的7个县,每县至少1个)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到2015年,至少30个村实现全面小康;到2017年底,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全部实现全面小康。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实现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生态环保网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覆盖到自然村寨。二是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帮助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形成竞争力强的民族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每个村培育壮大一个有市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支撑产业,村村建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基地或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园。加强创业培训,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农民增收促进计划,为劳动年龄阶段有转移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人员的家庭培养一名职业技能型人才,逐步增加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服务于“三农”的信用担保体系。三是加速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大毛南族、仫佬族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保护,确保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范围内的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需要,健全“控辍保学”机制,扩大学前教育村级覆盖面,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现村村有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加快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加强集团帮扶、对口帮扶、党建扶贫和定点扶贫,不断提升产业扶贫和助农增收水平,大幅减少贫困人口。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养老、低保和安居住房的全覆盖。四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硬”,开展平安村寨建设;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族团结模范村创建活动,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三有”(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加强法制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繁荣发展。五是推进美丽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大力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强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使用清洁能源,对毛南族、仫佬族特色民居进行保护性改造;深入开展整脏治乱,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工作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提出推进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具体措施。黔东南州和黔南州以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所在的凯里等7个县(市)要成立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黔东南州和黔南州要制定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工作推进方案,凯里、麻江、黄平、平塘、惠水、独山和福泉市7个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二是加强政策和项目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在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中优先考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省有关各部门在安排涉及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三农”的扶持。三是开展指标监测统计。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并会同省统计局定期汇总、审定、分析统计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报省政府。四是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全面小康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将率先全面小康创建纳入成员单位、两州、7县(市)的年度考核。 据了解,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不足30万人的少数民族,目前全国共有28个。贵州省列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范围的有毛南族和仫佬族(毛南族34493人,仫佬族30918人),分布在凯里、麻江、黄平、平塘、惠水、独山和福泉7个县(市)的21个乡(镇)。共有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仫佬族31个,毛南族32个),总人口13.61万人,国土面积872.01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