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七世章嘉想借助国民党政府明确其在内蒙古喇嘛教的领袖地位,国民党政府的宗教政策则主张宗教不能干预政治,并且要消除宗教对政治的影响和对社会的控制,双方政治目标的巨大落差,为彼此的冲突埋下伏笔。七世章嘉自认为地位与达赖、班禅相埒,而蒙藏委员会认为七世章嘉是其属员,这种定位上的错位,最终导致双方在“蒙古会议”代表资格和名额问题上发生冲突。蒙藏委员会利用“章嘉案”,建议对七世章嘉进行严厉处罚,最终国民政府在一定程度对七世章嘉予以回护。“章嘉案”的发生和处理,使得七世章嘉与国民党政府的关系得到重新规范。从中也反映出国民政府对喇嘛教,特别是对内蒙古喇嘛教的态度和政策。 关键词:七世章嘉;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章嘉案”;喇嘛教; 中图分类号:D693.73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