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培育民族特色文化村,编制民族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充分发掘和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把特色民族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加快对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村落文化的抢救挖掘,加大对传统艺术、技艺、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力度。 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跨行政区域的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警民共建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