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多民族社会中,人们对于民族现象的认知和体验存在着差异性,并由此而生成出不同的话语体系。与严谨的学术话语不同,民族民间话语更为通俗、鲜活,反映着认知主体朴素而粗拙的民族印记。“团结族”、“水又族”、“藏回”这些民族民间话语呈现出不同民族成员自然交往交流交融的画面。 关键词:民族概念;民族认同;民间话语;民族关系 作者简介:严庆(1970-),男,河北乐亭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王伟(1986-),男,山东临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政治学。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11)08—0007—04 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学者们通常总是在自己的研究领域界定出规范的概念,并以诸多的概念为基础垒砌起谨严的学术话语。关于民族与民族问题的学术研究也是一样,一套完整的话语体系反映出社会的主流认知。同时,在民间也有很多关于民族的话语,这些话语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成员从现实生活层面对于身边民族现象的理解,微观而具体,但又不乏浓郁的生活气息。 一、跨族通婚与“团结族” 在一个家庭,如果父亲和母亲的民族成分不一样,分别属于两个民族,那么,社会上有些人便把他们所生的孩子戏称为“团结族”。换句话说,“团结族”是跨族通婚的结晶。 “团结族”一称在四川西部和西藏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四川西部,藏语“扯格娃(汉语音)”意指“混血儿”、“团结族”。在康定,据当地民间组织统计,“团结族”已占康定人口的30%以上。[1]而在西藏,“团结族”是人们对汉藏通婚后代的幽默戏称。当然,在西藏还有藏回、藏纳(纳西)、藏僜(僜人)、藏门(门巴)、藏珞(珞巴)等等各式各样的“团结族”。 除了四川西部和西藏,现今社会上不少人也将父母民族不同的人戏称为“团结族”。“团结族”作为一种民间的话语,指代不同民族通婚后裔的身份,反映了不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反映了通婚圈对民族界限的超越,反映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整体来看,在不同民族长期杂居共处的地带、在包容性较强的城市,在民族关系和谐的时期,跨族通婚现象及其“团结族”的产生就较为普遍。 在民间,“团结族”话语代表着不同民族的自主交融,体现着不同民族之间共同因素的增加,也体现着不同民族成员在现实生活中的彼此信任与依存,是不同民族成员在婚恋权利方面平等、自由的体现,这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有西方学者认为,“婚姻是族裔的底线。”[2](P.199)如果两个民族之间的通婚率较高,则意味着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融洽,彼此能够包容与吸纳,以至于南美的巴西等国家鼓励跨族裔通婚。“种族民主”被视为重铸巴西种族关系的神话,也成为其处理民族问题的策略。巴西官方强调巴西是一个以阶级、阶层和贫富为标准划分的社会,而不是以族裔划分的社会。政府在描述种族时都是描述种族恐惧,反对对种族进化过程进行描述,鼓励和赞美不同肤色、不同背景的社会成员互相通婚。宣扬moreno(拉丁美洲男混血儿,尤指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后代)和moreniade(moreno美好可人的特征)是未来巴西社会的主要人口基础,欢呼新巴西人的产生。巴西主张主流民族意识不应以追求民族的纯洁性为目标,而是强调在日常生活中消除种族歧视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在没有民族成分法定识别的背景下,鼓励族际通婚无疑能够促进民族整合。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共同的利益追求、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公民个体权利意识的提升等因素,不断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很多年轻人的婚恋观也变得更加包容与开放,可以预见,社会上的“团结族”会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经验表明有些“团结族”在认同选择和民族性确立方面存在一定的困惑或两难。经过访谈,有的“团结族”感到身份尴尬,尤其是父母双方所属的民族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或纠纷时;有的“团结族”觉得别人认为自己的民族成分选择具有功利性,尤其是父母一方的民族成分为汉族时;有的“团结族”在民族认同选择方面有“脚踩两只船”的感觉。 有学者认为:“对于跨族婚生子女身份的两难选择是社会造成的,他们的族裔选择变得两难是因为他们无法改变已经设定好的族裔分类方法和标准。”[3](P3237-254)而根据《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不同民族通婚,婚后所生子女的民族成分由父母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分双方商定。这样,跨族婚生子女生物基因意义上客观的“一半、一半”,只能在民族成分的选择中主观地选择“一半”。而民间的“团结族”这一族裔标签,则给了跨族婚生子女两种民族文化认同选择,甚至可以是复合的选择,团结族似乎更能对应社会对婚生子女的认知和理解。民间的“团结族”在反映社会现实和反映族裔主人意愿方面,更为灵活、客观。这是否也意味着,民族成分的固定化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性?马修•豪蒂尔在考察了一些国家的民族政策之后,认为民族成分的固定化与倾向性的优惠政策倾斜,会导致不同民族通婚后裔的民族成分选择①。 二、少数民族地区的“水又族”(或“三又族”) 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区域生态环境千差万别的多民族国家,人们对于民族现象和民族概念的理解是不同的。一般来讲,我们往往以宏观的“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二元对比来界定少数民族,因为比较而言,汉族人口占国家总人口的绝大多数。 如果具体到一个地区,汉族则有可能成为相对少数。例如,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方,汉族也就成了“少数民族”。在云南、贵州的一些地方,当地的少数民族把居住在那里的汉族叫做“水又族”(或“三又族”)。例如,在西双版纳、丽江等地,当地少数民族把生活在周围的汉族人称作“水又族”或“三又族”,因为汉族的“汉”字是“三点水”加个“又字”,在他们看来,汉族是他们那里的少数民族,“水又族”的称谓则表达了他们的这种看法。 “水又族”这一民间话语,在当地的民族认知中起到了很好的平衡作用,代表了智慧和变通。占当地人口比较多数的少数民族将周围的汉族人称作“水又族”,这种调侃式的表达,表明少数民族也关注和体谅相对少数,这也是对民族平等的一种演绎。[4] 对边界的界定和集体认同的建构,是在现代由国家组成的世界体系中建构某种政治实体的最为关键的要素。[5]20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施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构,通过三个阶段的民族识别,将中国的民族成分识别为56个,并通过社会成员民族成分申报、登记制度将民族族别及其界限清晰化,这是当时国家政治建设的需要,民族民主发展的需要,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相比于政治建构意义上的民族话语,民族民间话语则是远离政治的生活体验。一方面,在多民族杂居共处的区域内(比如我国的武陵山区、彝藏走廊、河西走廊以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等多民族交汇区),共同的生态环境、相似的生计方式、频繁的交往接触,促进了各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与彼此亲和,共性成分不断增加,民族文化边界渐趋模糊,区域认同不断增强,区域内的相依共存、彼此交融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在现代化、城市化、信息化的背景下,伴随着人口流动、职业改换等生活场景的变迁,人们的身份体验会具体化在不同的生活场景中,而且伴随着社会成员在更广范围内的流动,围绕着新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人们的认同优先性会不断重组。民族认同的优先性有可能让位于业缘认同、学缘认同、区域认同等等。 从统计学的角度,我们能够将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的人口总数统计出来,并以民族成分划定民族政策的受益对象。但由于不同民族的分布和居住特点不一样,所以在一项具体民族政策的运行过程中,既要考虑到民族身份,也要考虑到地域发展的共同特点。 三、民族世俗文化、宗教文化的复合现象与“藏回”称谓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存在着藏族世俗文化与回族宗教文化的复合现象,而承载这一复合文化的群体则被称为“藏回”。 民间对于什么是“藏回”有着不同的理解:从宗教信仰改变的角度讲,一个藏族,如果皈依了伊斯兰教,就成为了藏回;从世俗文化改变的角度讲。一个回族,如果长期生活在藏区,在语言、着装、饮食等方面“藏化”了,就成为了藏回;从跨族通婚、生育的角度讲,一个藏族和回族结婚,所生的孩子就是藏回。由于人们的生活场景和判别族裔身份的标准不一样,因此,对于“藏回”这一称谓的理解也不同。 云南迪庆的“藏回”所代表的是一些回族成员世俗文化的“藏化”。生活在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甸和德钦升平镇藏区的“藏回”,大多是由于先辈逃避清代清军屠杀,或因到当地采矿而落籍的。因为长期生活在藏区,在日常交往、交流中受藏族文化的影响很深,原来的世俗文化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在服饰方面基本上都穿藏装,有一部分只会讲藏语,一部分汉语、藏语都通,较早辈分的人尚取伊斯兰经名,到了晚辈除了汉名外,还另起一藏名。他们与藏民通婚,且已打破了回族婚姻观中“只进不出”的传统,并过藏族节日[6]。但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依然信仰伊斯兰教,保持着回族的丧葬习俗,具有回族的民族意识。 拉萨“藏回”,则是对拉萨回族的俗称,是指当前户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地区,接受部分藏族生活习惯,与藏族通婚,穿藏装,说藏语。拉萨“藏回”是伊斯兰文化在西藏本土化的结果,体现了文化的适应性特征;拉萨藏回所反映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变藏的文化表象,而是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和谐相处的良好范式。[7] 青海卡力岗地区的“藏回”所代表的是藏族信仰上的“伊斯兰化”。卡力岗地区系指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的德恒隆乡、阿什乡、沙边堡乡等地,在那里生活着一万多名穿藏装、说藏话、到清真寺做礼拜的“藏回”。这些“藏回”的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而世俗文化又是藏族的。 据《化隆县志》记载,卡力岗原为藏族的居牧地。明末清初,一些回族、撒拉族及汉族同胞移民到了卡力岗地区,他们垦荒种地,使原有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改变。牧区草原面积逐步减少。原有的一些藏族部落迁往青海省的海南、海北地区。留下来的土著藏民与回族等民族频繁接触,相互通婚,逐步形成了藏族与回族杂居的局面。清朝乾隆年间,西北知名的大阿訇马来迟到卡力岗地区劝化传教,当地的藏族群众逐步放弃了原来的信仰,接受了伊斯兰教。卡力岗的清真寺,在建筑风格上吸收了藏族建筑的诸多元素,阿訇给满拉讲经、主麻日给群众讲“卧尔兹”都使用藏语,人们已经普遍放弃了藏族名字而取回族名字,不再保留藏族的传统节日习俗,改过去的火葬、水葬、天葬等为土葬,他们的婚俗也受到回族婚俗的影响。[8]可见,宗教信仰的改变对卡力岗“藏回”的文化选择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卡力岗地区的藏族群众在改信伊斯兰教以后,逐步改变了一些与伊斯兰教不相符合的生活习俗,但是在语言和风俗习惯上仍然保持着大量的藏民族传统风格,体现着这些“藏回”群体复合的文化认同。 如果说,迪庆的“藏回”是藏族世俗文化与回族伊斯兰教信仰复合认同的结果(使当地原来的回族成为“藏回”的力量来自于藏族世俗文化的影响),那么青海卡力岗的“藏回”则是回族伊斯兰教信仰与藏族世俗文化的复合认同(使当地藏族成为“藏回”的力量来自于回族伊斯兰教信仰的影响)②。 改变宗教信仰会导致人们文化认同的复合化。比如阿拉善草原的蒙古族穆斯林、青海托茂人与新疆托茂人、“帕西傣”、邓川坝子“白回”、云南省新平县“彝回”,云南盐井信仰天主教的藏族群体等等。这些特殊群体所秉持的文化是传统的世俗民族文化与新的宗教信仰文化之间的复合,两类文化复合在一起就好像“冰”与“水”混合在一起,其结果可能表现为“结水为冰”、“融冰为水”抑或“冰水混合在一起”。 四、启示 “团结族”、“水又族(或三又族)”、“藏回”这些关于民族概念的民间话语为我们展现了文化交融的多彩画卷。也许在有些学者眼里,这些话语所表达的内涵从学术意义上看不伦不类,缺乏民族纯粹性,但这确是生动的社会交融写实。这种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现象可以给我们如下启示: 其一,交往、交流将民族的边界打开。民族是一个稳定的人类共同体。共同体的稳定性源于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同,而群体成员认同的对象或客体可以是血统、历史渊源、生存环境、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要素,而这些要素对群体成员来讲必须具有相同性、相似性或共同性的特点。 从理论上讲,如果一个群体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这个群体就能够保持自己文化的独特性。但从逻辑上来讲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文化的差异性是通过文化比较产生的,没有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接触、观察和归类,就没有民族文化的差异判断。再从民族交往的实际来看,人口流动使不同的民族成员走出了传统的地域边界,民族文化的特征和符号也随之发生流动,在移入地文化的影响下,原来认同的地域等要素被新的要素部分取代或全部取代,原有的民族文化边界模糊化,交流和接近促使原来的民族文化向新的民族文化逐步转变,而跨族联姻则代表着民族生物属性③ 边界的打开,民族交融得以实现。同时,信息的流动也会跨越民族地域边界,侵蚀民族文化边界,削弱传统群体约束力对民族成员个体的影响。 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浪潮,让所有民族都难以建立保存自身文化独特性的“孤岛”。善于将文化交流中所吸收的其他民族文化的优秀部分与本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融汇,才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应然理路。 其二,民族群体认同存在个体差异。上文所述现象说明:处在发展和开放中的民族群体认同是非均质的。教育水平、生活环境、民主意识、家庭影响、民族交往等因素综合影响着一个民族个体成员的认同情况,并在民族内部相应形成了民族意识、民族认同由强到弱的排列组合。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强烈者,会更加崇尚传统,强调民族的纯洁性和群体约束的力量,会对民族意识、民族认同趋弱者进行道德评判;而处在民族群体认同边缘的民族个体,又会更加着眼个体的现实与未来,迎合现代与世俗化的发展,反思传统,取向包容与开放。 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强烈者,往往更加关注民族之间的差异,甚至因为强调民族的纯洁性而反对跨族通婚。对此,学者罗哈德归纳说:在基本群体认同上,由于身体是最初级的要素,因此,许多族群对异族通婚都设有极严格的禁忌与处罚,以免族群成员的身体一致性遭到威胁。在这方面,最常使用的字眼是“纯洁”,随之而来的强烈意涵则是,与其他身体的混合就是污染。[9](P.90-91)而在民族交往交流日益常态化的今天,则应持守更为包容的态度。2011年4月1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开幕式上,提出了“包容性发展”的主旨,这一主旨同样适用于包容民族差异、寻求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问题上。 其三,这符合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发展的特点。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10]这一判断是对现阶段我国各民族发展实际的认知,它立足于社会主义本质对各民族发展的政策保障和方向引领,同时也客观反映了现代化、城市化促进各民族成员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交往与依存。尽管民族特点、文化差异、权益纷争在频繁的民族接触与交往中可能引发摩擦与纠纷,但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共同团结奋斗的努力,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的弘扬,可以有效防止、减少、化解民族交往中的矛盾和问题。正如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所指出的:要不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推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民族地区之间的人员往来、经济合作、文化交流,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共同发展进步。[11] 总之,民族民间话语从一个微观而生动的侧面反映了一部分社会成员对民族现象的观察与认知,反映了社会生活层面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象。 注释: ① 马修考察了中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印度的民族政策,他发现一些人之所以会改变民族成分或选择民族成分,利益是动机。个体通过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低的方式选择或改变民族身份,而政府实施的明显优惠于其他民族的针对某一或某些民族的特殊政策,如澳大利益赋予原住民土地权;中国赋予少数民族自治权力和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马来西亚赋予土著人经济发展机会;印度在旁遮普省的就业安排上优先考虑“土地的儿子”(本地人)等,都是促使个体变更民族身份的主要吸引力。详见Matthew Hoddie, 2006, Ethnic Realignmen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Government Influences on Identity. Oxford: Lexington Books. ② 学者们围绕卡力岗“藏回”现象撰写的论文已达20多篇,尽管研究视角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认可这是一种文化认同复合叠加的现象。 ③ 有的学者将民族的属性分为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生物属性,详见吴仕民主编《中国民族理论新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 参考文献 [1]旷伟,罗通全,夏玉静,邓红梅.六十年沧桑巨变新康定成就辉煌[N].四川政协报,2010-08-14;达真.康巴:一部藏人的心灵史诗[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9. [2]John Hutchinson, Anthony D. Smith. 1996. Ethnicit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Lock, Margart. 1990. On Being Ethnic: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 Breaking and Making in Canada. Culture, Medicine and Psychiatry, Vol. 14. [4]严庆.关于民族的民间话语[N].中国民族报(理论版),2011-03-11. [5][美]J. C. 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M].邓正来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6]张实,李红春.云南藏区“藏回”族群社会结构研究——以香格里拉县哈巴村“藏回”族群为个案[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5). [7]杨晓纯,马艳.拉萨藏回及其文化思考[J].青海民族研究,2010(4). [8]青藏高原上的藏回[N].中国民族报,2009-02-17. [9][美]哈罗德•伊罗生著.群氓之族——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M].邓伯宸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Z]. [11]贾庆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N].人民日报,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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