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称:重庆白鹤梁(位于长江上游地区) 白鹤梁,是长江涪陵段与乌江交汇之处(今重庆市涪陵区北部)一段长约1600米、宽约15米、东西延伸的天然石梁。这段梁曾长年淹没水中,仅在冬春之际枯水期时才有一部分露出水面。古人在石梁底部刻有石鱼,作为衡量枯水程度的“零度”标尺。当地流传“石鱼出水兆丰年”“江心石鱼,出则大稔”之类的谚语,将石鱼显现与否,视为年成丰歉的预兆。 自唐代以来,文人墨客在此或镌图画鱼,或题诗作记,在保留古代长江上游水文观测重要资料的同时,也成就了白鹤梁“水下碑林”的美誉。 白鹤梁所在的涪陵地区,唐以后属涪州,五代时为后蜀辖地,后纳入宋朝版图。白鹤梁题刻中,有明确纪年的最早一件题刻为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谢昌瑜题记》,题记记录了当时地方官员发现、查验并上报石鱼出水的大致过程,如:“据左都押、谢昌瑜等状申,大江中心石梁【下缺】”“古记及水际有所镌石鱼两枚,古记云:‘唐广德【下缺】’”“春二月,岁次甲辰,江水退,石鱼出见。下去水四【下缺】”“问古老,咸云:‘江水退,石鱼见,即年丰稔。’时刺史【下缺】”“余年今又复见者,览此申报,遂请通判【下缺】”“古记实不谬矣。于戏!美哉盛事,直逢”等。 因年代久远,题记下半部文字残缺,漫漶难辨。它大概讲了这么一件事:谢昌瑜等人将石鱼出水的事件向州级官府申报,继而相关官员通知本州通判,并与其他地方官吏复核勘验,确认无误后将此事向朝廷上奏。仅存的文字关涉北宋开国初年平定蜀地前后的两件要事,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宋初的通判。 唐代中期以来,藩镇控制地方州县土地、人口、赋税、军队,造成中央与地方关系失衡。对宋初政权而言,这无疑是亟待解决的“肢体之患”。针对这一弊端,宋廷在统一战争过程中,采取“断其指臂”的办法,即切断藩镇对州县的统辖权,对新近平复的州县,由中央直接派遣文官担任知州、知县等地方长官。此外,在一些刚纳入宋王朝版图之内的地区,旧政权的地方官员无法一时完全废罢,宋廷也允许他们继续留任,但专门在这些地区设置通判,并规定本州府公务事无大小,知州须与通判一同签署,才能实施。 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军平定荆湖后即向当地派遣通判,后将这一措置陆续推广至后蜀、南汉乃至全国。通判由朝廷任命,身负监视地方的使命,既不是州府长官的副手,也不是他们的属官,因此往往有恃无恐,动辄对其声称:“我乃监郡!朝廷就是派我来监督你!”宋太祖曾下诏调解双方矛盾,但新旧人员之间,仍旧难免产生摩擦。 开宝四年(公元971年)《谢昌瑜题记》中记载的“请通判”这一步骤,正是这一制度在执行中的鲜活实例。可以推测,将石鱼出水一事通知通判的“览此申报”者,应该就是当地长官,石鱼出水之事要请朝廷派来的通判查验后,才能联署上报。 二是天下已治蜀后治。 题记在后半段的叙述中,对开宝四年这次石鱼出水的意义进行了总结和升华。除了印证前代“江水退,石鱼见,即年丰稔”的古老谚语,又被题记作者赋予了“直逢昭代,斯乃呈祥”的宏大意义,并上升到表彰“吾皇之圣化”的高度。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让我们先从五代宋初四川地区的“改朝换代”开始说起。 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后,旋即着手进行统一战争。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十一月时,宋已吞并荆湘地区,赵匡胤遂令王全斌等率领两路大军伐蜀。次年,后蜀孟昶出降,后蜀版图尽入宋朝。 平蜀战争结束,四川地区却并不太平。一方面,宋军在成都烧杀抢掠,甚至射杀了两万七千名后蜀降兵;另一方面,中央政权开始征调蜀地财富,以充实国库,为进一步的战争做准备,如征收高额商税、实行井盐政府专卖、垄断布帛的生产和交易。由于朝廷的压榨,蜀地反宋事件延绵不绝,如王小波、李顺之变(公元993年)、刘旰兵变(公元997年)、王均兵变(公元999-1000年)等等。正所谓“天下已治蜀后治”,四川地方局势在北宋前期仍不稳定,这里的民众对朝廷的“归属感”仍然较低。 值得一提的是,宋方在蜀地不得法的统治,甚至造成北宋前期蜀地人心不向宋朝而向着后蜀的情况。实际上,孟昶治蜀并非后来宋代官方叙述之不堪。蜀籍士人张唐英私人修撰的《蜀梼杌》称赞孟昶“幼聪悟才辨,自袭位,颇勤于政,边境不耸,国内阜安”。孟昶归降宋朝,离开成都赴开封时,“万民拥道,哭声动地,昶以袂掩面而哭。自二江至眉州,沿路百姓恸绝者数百人”。人心向背,由此可见一斑。 了解宋初四川地方统治的实情后,可以看出,对宋初蜀地的情况,官方与民间的叙述不尽相同,甚至有相互抵牾之处。不过,这段题记最终呈现给时人及后人的面貌,非常明确地将石鱼出水的意义指向宣扬赵宋王朝在当地的恩泽,实际上也起到了重建四川地方统治秩序、增强蜀地民众对宋王朝认同感的意义。 今天,随着三峡水利工程建成,政府已在白鹤梁原址建成水下博物馆,这里的题刻被保护在水下40米深处,也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