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促进民族教育工作加快发展,制定出台了《兴安盟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蒙汉双语授课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阶段蒙汉双语授课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蒙汉双语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标准普及蒙汉双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免费和助学优惠政策全覆盖。 从2016年开始,盟本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在原有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年1500万元,集中用于解决双语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还就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创新、提升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