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得到良好发展,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但它只能提供基础性、均等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于人们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要依靠文化产业来满足。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文化事业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更能实现文化产业与经济领域中其他产业的融合、互动,为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有效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两促进原则,坚定地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重、特色与品牌双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效果。 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制定和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以促进内蒙古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将内蒙古建设成民族文化大区的目标,并把文化产业开发作为重要内容,按照“抓大扶小”思路,通过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积极引导骨干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提升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5年,自治区召开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九个一批”文化建设工程,将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团列为工作重点。2009年,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抓好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改革创新。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指出,要把文化产业逐步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2011年,自治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近200个文化企业,累计投放10多亿元。2012年,《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制定并实施,为实现民族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的跨越提供了有力保障。2013年以来,自治区每年有10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产业与科技研发领域,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每年拨付3亿元,重点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项目,至2015年该专项资金已达到5亿元。2014年,自治区开始推进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同年,自治区文化产业增加值346亿元,比2013年增长19.7%,比同期GDP增速高出12个百分点。2015年,自治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432亿元,增速达到25%。 实施基地和园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内蒙古立足自身拥有的丰厚文化资源,努力提升自主原创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市场准入、项目合作和减免税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鼓励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成为新兴文化产业。自治区文化事业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自治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了重大变化和完善,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实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在运行中已经产生集约效应和规模效应,推进了文化集聚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优化了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不断促进内蒙古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按照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种类齐全。截至2012年底,内蒙古已建成34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及文化产业园区。已建成的文化产业园区,发挥了集聚带动作用,为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加大了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搭建了融资平台,培育壮大了文化产业新生力量。 重视创新与科技力量,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不断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用“文化+互联网”模式来推动发展文化产业,利用数字、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推动传统文化事业与农业、工业、信息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以创新打破行业壁垒,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鄂尔多斯市获批为全国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之一,已建成基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重点孵化和培育了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内蒙古民族雕塑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解决雕塑、陶艺等民族艺术成果转化问题的同时,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2014年,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为自治区首家上市动漫公司;2015年,内蒙古首次召开全自治区文化产业分析会,再次明确文化建设主攻方向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确保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占GDP的比重实现双提高,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截至目前,全自治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23.19万人,文化产业吸纳了众多人员就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自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发展文化产业就成为重点工作目标。历经10多年的发展,自治区文化产业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规模由小到大、提供的就业岗位由少到多、产业增加值由低到高,这些变化有力证明了文化产业已成为自治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产业对自治区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自治区各盟市依托本地文化资源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开展了各类特色浓郁的节庆活动,地区影响力不断得到扩大,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2016年,内蒙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文化建设前进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列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发展环境,理顺管理体制,扩大投资规模,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抓好重点项目和集聚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创意的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壮大一批文化企业,谋划建设一批文化工程项目,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不断提高骨干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好产业发展和市场繁荣的主导作用,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产业素质;积极培育新兴文化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中小微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提升自主原创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做优做活中小微文化企业;坚持市场导向、集约集聚和特色发展,鼓励盟市、旗县依托文化产业和重点项目,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库和文化企业名录库建设,理顺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实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优化结构、扩大规模。 按照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的发展思路,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迈进,依托各盟市不同的区域文化资源和功能定位,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统筹全自治区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空间格局;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提升,运用技术、设备、工艺、产品、业态和模式的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增强文化新业态核心竞争力;以“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业等领域的跨界合作与融合,用技术和创新改变原有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大力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影视剧、工艺品等传统文化产品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动漫、网络音乐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深化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创新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入了解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能够满足不同受众、多样化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鼓励群众参与文化产品的体验和消费;加快院线、剧院、娱乐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使用效率、满足基层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促进大众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