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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最相思,不过你的姓氏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01
    三十岁的时候,王维的妻子去世了。我们总是喜欢给诗人打上“风流”的标签,以为王维很快会续弦,然而他竟然从三十岁开始打光棍,直到生命尽头。
    四十五岁的时候,杜甫被困长安,前途未卜,生死难说。但是在那一年的中秋节他却写下了“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这样的诗句。看,他在那么艰难的时候还在怀念妻子的云鬓、玉璧,呵呵,老司机了。而且杜甫一生提到妻子的诗有多达数十首。那么是几个妻子呢?一个。
    王维和杜甫太专情了。跟他们俩相比,苏轼不算从一而终,毕竟陪伴他一生的先后有三个女子。但是,他很深情。
    2
    婚姻和赌局是一样的,它们都需要你在不了解真实状态的情况下做出一个决定。古人的婚姻更是如此。还好,这一局苏轼赢了。
    苏轼第一次走进婚姻时才十八岁,他的妻子王弗小姐更小,才十六岁。十六岁,正是青春期,该是很叛逆吧?不。
    大家应该还记得《甄嬛传》中一个桥段:雍正第一次选秀之前,各家秀女都在家模拟排练。沈眉庄的母亲假装皇上或者太后问沈眉庄读过什么书,眉庄说她读过《左传》《孟子》。沈母立刻打断了她,告诉她皇帝是要充实自己的后宫,绵延子嗣,不是要选大臣。后来殿选时,眉庄只说自己读过《女德》与《女戒》,深得太后喜欢。
    王弗不用旁人教,自己便懂得如何来抬举自己的文豪丈夫。当然了,新婚之时苏轼还算不得文豪,不过但凡文豪都会有些几岁能诗、几岁能文的壮举名扬一方,所以在王弗心中,苏轼已然奇伟得不行了。王弗过门时,声称自己不通诗书,可每当苏轼读书时,王弗总是在丈夫身旁不肯离去。苏轼背书有遗忘或者错漏的时候,王弗便在一旁提醒,但等苏轼要与她探讨之时,她又说自己并不精通,刚才那句是赶巧会的。所有苏轼不会都是她会的,哪有那么赶巧?不过是成全丈夫的颜面罢了。
    善解人意如她。
    王弗与苏轼结婚的第三年,苏家的男人带着他们的诗去远方实现梦想了,家中只留下王弗、苏洵的老妻和苏辙的新媳妇。王弗是长媳,不必说,这个持家的重担便落在了她的身上。直到婆婆病故,苏家的几个男人才从京城赶回家中。三年,她支撑着这个家,操持着这个家。
    勤劳贤惠如她。
    公元1061年,苏轼出任凤翔府判官,这叫做“京察”,大概就是基层锻炼的意思。苏轼是个粗枝大叶并且心思单纯的人,一直活在诗中的他,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所谓的人情险恶。相较之下,王弗则显得比她这位诗人丈夫更食人间烟火。在凤翔期间,王弗曾送给苏轼三句话,让苏轼如获至宝。这三句话当时王弗是如何说,我当然无从知晓,但大致应该是:天下有贼;言多必失;君子之交淡如水。
    平实精明如她。
    这样一个女子,怎能让苏轼不爱?他爱王弗,并且畅想着与她白发齐眉。然而,命运喜欢用拿走你挚爱的方式来获得快感。就在苏轼完成了朝廷的考察调回京城的那一年,王弗永远地离开了他。那一年,苏轼二十九岁,王弗仅仅只有二十七岁。次年,苏洵也病故了。
    苏轼送老父和妻子的灵柩回四川故里,守着整整三年。这三年里,苏轼没有为王弗作一首诗,也没有填一阙词,人们都以为他并不伤感。可在这三年中,苏轼却在家族坟茔的山上亲手栽下几千棵松树,那每一抔土埋下的难道不是思念吗?那每一片青翠生发出来的难道不是爱吗?
    公元1075年,苏轼在山东密州正经历“蝗旱相仍,盗贼渐炽”的劫难,而这一年,他的妻子王弗也去世整整十年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江城子》
    十年了,你在阴间,我在阳世;你长眠于家乡的山岗,我四处漂泊;你在我的梦境中对镜梳妆,我在尘世的消磨里两鬓如霜。字里行间,道不尽对亡妻的思念,纵然再坚硬的心,读来也会变得柔软。
    3
    守丧期满,苏轼迎娶了他的第二位夫人——王闰之。是不是很巧?他的第二任夫人也姓王。并且我一直认为,如果这位姑娘不姓王,苏轼甚至不会娶她,至少,不会那么快娶她。
    难道苏轼真的只爱这个姓氏吗?当然不。
    苏轼能在爱妻去世后不到一年便定下这门亲事,最直接的原因是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且以温顺贤惠得名家中。王弗去世时,苏轼与她唯一一个儿子——苏迈,仅仅六岁。没有什么比稚子丧母更加可怜,苏轼一个大男人,又是朝廷命官,自然无力照拂这个年幼的孩子,所以他只能续弦。可将他与王弗的儿子交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手里,苏轼不放心,唯有王闰之,是万全之策。
    事实证明,闰之不负苏轼,也不负已经去世的堂姐,“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她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苏轼和这个家。
    我们再来说说王闰之。如果苏轼把她娶进来仅仅是给这个家庭找个女主人、给儿子找一个保姆,或者,是因为“莞莞类卿”的话,那么,王闰之命苦,苏东坡无情。
    会是这样吗?
    王闰之比苏轼小十一岁,从小便目睹堂姐与这位诗人的伉俪深情,并对苏轼的才学仰慕且崇拜。所以当堂姐病故,王闰之自愿来做堂姐的接班人。
    苏轼没有让她失望,他送给这位王小姐的第一个礼物便是名字。是的,王闰之在嫁给苏轼之前是没有名字的,家人只是唤她“二十七娘”,这在封建社会并不罕见。苏轼不然。他认为一个人首先要是他自己,然后才是他人的某某。关于“自我”,名字就是一个标识。所以,婚后“二十七娘”并没有像其他人的媳妇那样被称为“某氏”,而是堂堂正正地称为了王闰之,这是苏轼根据她的出生月份为她取的名字。“闰”,也的增添的意思。不仅如此,在名字这个问题上,王闰之比王弗更进一步,她还有了自己的表字。苏轼为她取字为“季璋”,“季”当然是王闰之在家中的排行,而“璋”则是美玉,可见,苏轼视她何等珍贵。
    王闰之陪伴苏轼最久,共二十五年的时间。这二十五年,也是苏轼最动荡、最颠沛的岁月。她默默地陪在苏轼的身旁,给苏轼最贴心的照顾。
    公元1093年,苏轼五十六岁时,王闰之撒手人寰。
    三年后,苏轼在广东惠州做官。虽然在这期间,苏轼又找到了一位生活伴侣,并且又经历了沉浮流离,但他没有忘记正月初五是王闰之的生日,也没有忘记王闰之生前喜欢求佛诵经、买鱼放生。于是在那一年的正月初五,他与侍妾朝云一起买鱼放生,来纪念王闰之的生日。
    泛泛东风初破五。江柳微黄,万万千千缕。
    佳气郁葱来绣户。当年江上生奇女。
    一盏寿觞谁与举。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
    放尽穷鳞看圉圉。天公为下曼陀雨。
    ——《蝶恋花·同安生日放鱼,取金光明经救鱼事》
    一盏寿殇谁与举,道不尽,相思语。
    4
    其实朝云追随苏轼并非是在王闰之去世之后,而是早在苏轼在杭州做官时,朝云就来到了苏轼的家中。
    那一年,苏轼与朋友在西湖畔宴饮,朋友请来歌舞伎助兴,其中舞技高超者就有朝云。等歌舞作罢,伎子们换作常服,朝云蛾眉淡扫、衣裙素净地来到苏轼的身边时,苏轼那颗已被世事伤透的心,仿佛一下子痊愈了。朝云早就仰慕苏轼的才华,此次相遇之后,便告别了伎人的身份,随苏轼归家。但此后二十年,她只是以侍女的身份伴苏轼左右。直到王闰之去世,苏轼才正式纳她为侍妾。
    如果苏轼与王弗之间的是两小无猜,与王闰之之间的是相濡以沫,那么他与朝云之间,便是心有灵犀。
    苏轼一次餐毕,手抚肚子问身边的侍者:“汝辈且道是中何物?”有人说是文章,有人说是道理,苏轼听了摇摇头。这时朝云在一旁说:“学士一肚皮不合入时宜。”苏轼捧腹大笑。赞道:“知我者,唯有朝云也。”从此对王朝云更加爱怜。
    苏轼被贬惠州之时,王朝云常常为他唱他的《蝶恋花》来消遣。可每每唱到“枝上柳绵吹又少”之句时,又歌声息止,凝噎而泣。东坡问她原因,朝云答:“妾所不能竟者,‘天涯何处无芳草句’也”。 苏轼大笑:“我正悲秋,而你又开始伤春了!” 朝云去世后,苏轼再也没有提过这首词。
    他们是那样惺惺相惜。
    我们还没有说朝云的姓氏。没错,她也姓王,但却不是巧合。朝云从小被卖到歌舞戏班,沦落烟尘,没有自己的姓氏。来到苏轼的身边后,苏轼便以夫人姓赐之,从此她就叫王朝云。
    王朝云只真正陪伴苏轼三年,也不幸亡故,长眠在了惠州西湖的孤山上。
    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西江月·梅花》
    王朝云就是他的那枝梅花,爱过之后,便不会有梨花入眼了。
    5
    苏轼爱得的确不够专,但他爱得够深,那一个姓氏里,有他一辈子的挂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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