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什么样的女人,男人最想娶回家?
作者丨冰心
新近搬了一次“家”,居然能从五个人合住的一间屋子,搬到一间卧室,一间书房连客厅的房子里来,虽然仍有一个“屋伴”,在重庆算是不容易的了。 这两间屋子,略加布置,尚属雅洁。窗明几净,常有不少的朋友来陪我闲谈;大家总觉得既有这么雅洁的屋子,更应当有个太太了,于是谈锋又转到了择偶的条件。随谈随写,居然也有二十几条,如下: -1- 因为我自己是在北方长大的南方人,所以我希望对方不是“北人南相”——此条可以商量。 -2- 因为我是学文学的,所以希望对方至少能够欣赏文艺。 -3- 因为我是将近四十岁的人,所以希望对方不在二十五岁以下。 -4- 因为我自己是个瘦子,所以希望对方不是一个胖子。 -5- 因为我自己不搽润面油、司丹康,所以希望对方也不浓施脂粉,厚抹口红。 -6- 因为我自己从未穿过西装,所以希望对方也不穿着洋服——东方女子穿西服,十个有九个半难看! -7- 因为我有几个外国朋友,所以希望对方懂得几句外国语言。 -8- 因为我自己好客,所以希望对方不是一个见了生人说不出话的女子。 -9- 因为我很择客,所以希望对方也不招致许多无聊的男女朋友,哼哼洋歌,嚼嚼瓜子,把橘子皮扔得满地。 -10- 因为我颇有洁癖,所以希望对方也相当的整齐清洁——至少不会翻乱我的书籍,弄脏我的衣冠。 -11- 因为我怕香花,所以希望对方不戴白玉兰,不在屋子里插些丁香、真珠梅之类。 -12- 因为我喜欢雅淡,所以希望对方不穿浓艳及颜色不调和的衣服,我总忘不了黄莘田先生的两句诗:“颜色上伊身便好,带些黯淡大家风。” -13- 我自己曾经享受过很舒服的衣食住行,而在抗战期内,绝口不提从前的幸福!我觉得流离痛苦是该受的。因此,我希望对方不是整天地叹气着说“从前在北平的时候呀”、“这仗打到什么时候才完呀”一类的废话。 -14- 因为我喜欢旅行,所以希望对方也不以旅行为苦。 -15- 因为我喜欢海,所以我希望对方也爱泅水,不怕海风。 -16- 因为我喜欢山居,所以希望对方不怕山居的寂莫。 -17- 因为我喜听京戏——虽然并不常去,所以希望对方不把国剧看得一钱不值。 -18- 我喜欢看美人,无论是真人或图画,希望对方能够谅解。我只是赞叹而已。倘若她也和我一样,也只爱“看”美男子,我决予以鼓励。 -19- 因为我自觉是个“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汉子(看见或摸着个把臭虫时除外,但此不是大事),所以希望对方遇有小惊小怕时,不作电影明星式的捧心高叫。 -20- 我对于屋内的挂幅,选择颇严,希望对方不在案侧或床头,挂些低级趣味的裸体画,或明星照片。 -21- 我很喜欢炉中的微火和烛火,以为在柔软的光影中清谈,是最惬心的事,希望对方也能欣赏,至少不至喜欢强烈直射的灯光。 -22- 我喜欢微醺的情境;在微醉后谈话作文,都更觉有兴致。因此,我希望对方不反对人喝“一点”酒。但若甜酒——如杂果酒,喝到两杯以上,白酒五杯以上,黄酒十杯以上,亲爱的,请你阻止我! -23- 因为我在北方长大,能吃大葱大蒜,所以希望对方虽不与我同嗜,至少也不厌恶这种气味。 -24- 因为我喜听音乐,所以希望对方不在音乐会场内,高声谈笑或睡觉。 -25- 因为我喜欢生物,所以希望对方不反对我养狗或养鸽。 -26- 一个朋友把我叫住了,说:“你曾笑你那位死去的朋友,提出了二十六个择偶的条件,如今你竟快要打破他的纪录了。” 我说我的条件实和他的不同,都是就我已有的本钱来讨代价,并不曾作过分的要求,纵不能抛玉引玉,也还是抛砖引砖,条件再多些谅也无妨。而且我注意的只是嗜好与习惯上的小节,至于她的容貌性情以及经济生产能力等等,我都可以随遇而安,不加苛求的。 另一个朋友说:“嗜好习惯太相同了,反无互相吸引之力,生活在一起没有兴趣。而且像你这样的斤斤于小节,只有让你自己再变成为一个女人,来配你自己吧。” 天哪,假如我真是个女人,恐怕早已结婚,而且是已有了两三个孩子了!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中国诗人,现代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作家,社会活动家,散文家。本文原标题《我的择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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