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均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3+3”模式与第一批试点的浙江省有所不同,浙江试行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同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四个试点省市打破“唯分数论”,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在试题使用上,山东省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016年、2017年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在分值设置上,北京、山东、天津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
海南则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转换成标准分,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山东、海南两省已确定,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天津虽未明确如何合并或减少,但方案中也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志愿填报方式上,山东把原来的“学校+专业”方式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采用“学校+专业”的方式,学生首先被学校录取,最终可能进入的不是自己选中的专业,而采用“专业+学校”的方式后,某个专业对应的可能不是一所学校而是多所高校。
这也就意味着,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从而拥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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