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下午我去中百超市买回老家的东西。买完回家后发现多了一块大排骨,上面标价是23.51元。我当时的第一个想法是:难道是我这段时间行善积德感动了上天,赏我的?但转念又一想:不对,不义之财不可得!于是我又想起了2009年的事:刚过年上班的时候,我在公司里捡了200元钱。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交公。但转念一想:人家评了先进得了200元,我今年没捞到,大概是老天为我感到不公特意补给我的,于是就心安理得的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那年我们打算搬家到坊子的新房子。我公婆还想生豆芽卖,于是我就东奔西跑为他们打听房子。后来在我们新房子的邻村找到了一处平房。当时谈好的条件是必须有井水(生豆芽用),我们也看到了压井,但没看能不能上水。于是我们先预交了3个月的房租。 农历五月初六,我们都搬家了。我公婆同一天也搬进了平房。但住了一个多月后,我婆婆说井水上不来。于是我就找房东给解决。这时房东就推三脱四,不讲理了。于是半月过去了,井水也没上来。眼看卖豆芽的好季节来了,我公婆等不及了,要我去退房子。退房时房东又不讲理了,说余下的一个多月的房租350元不给了。我当时简直气炸了肺,但没办法。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的倒霉事!事情过去以后,我反思那年的事,觉得年初那捡到的200元钱真不应该要! 想到这里,我就让我小姑在家看着儿子,我拿上骨头肉骑上电动车赶紧去了中百超市。来到服务台,我看到有两个妇女。其中一个抱着个五个月大的孩子,她们刚要从服务台往外走。看到我手上的骨头,其中一位赶紧说:“这不就是么!”看此情景,我赶紧问:“是不是你们的骨头没有带回家?”她们就说:“是呀是呀,回家后才发现的。这不刚在服务台做了记录。”我就说:“我也是回家才发现的,没花那么多钱怎么多了块骨头!于是赶紧送回来了。”接着把骨头给了她们。那两人忙说:“一般人就不送回来了,这是遇上你这样的好人了!谢谢呀!”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看到此景后,也对我微笑着说:“多谢了!”我只回了一句:“不义之财不可得!不是我的我不要!” 回来的路上,我眼前光明一片,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我脸上的笑容大概也影响了路人,他们也都回以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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