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2003年的时候,想来真是惭愧忏悔。有次我去人人乐商场购物,来到卖水产的地方,有各种的水产活物。
我用手拿起一只甲鱼,因此甲鱼把我的手死死咬住,我用手掐住甲鱼头才放开,本打算买这只甲鱼放生,因此咬了我的手就放弃了。就买了只乌龟放生,过称后乌龟价钱是七十五元,因为要出商场门口交费,当时我买了十斤黑米,所以我突然想到了舍我救生的永明大师,为了救生将税库的钱,权宜拿出来买鱼放生。我就将标有价钱的龟,放进黑米袋里,黑米也标有价钱,这样很安全的将龟一分钱没有花,顺利拿出商场,准备去文殊院放生。
就这样,顺利的将乌龟放到成都文殊院的放生池中。
出了寺院,在路上,有个人用网袋提着一只很大的野生甲鱼,喊假一百元,我开口就说八十元,就卖给了我。
因为甲鱼放在网袋里,还放了一些青草,手提着一动一动的,看着很活,刚才在商场还给甲鱼咬了一口,所以没有仔细看。拿到文殊院念仪规放生时,才看见甲鱼是死的。
于是我有点生气,找到了文殊院的师父,师父慈悲的说这样也好,师父诵了经给甲鱼超拔,然后给甲鱼安葬了。
我意识到因果来得如此快,不到半天时间,就加了五元钱的利息。从此我知道自己德行不够,再也不能做违背因果之事,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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