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字孝始,元魏河北人也。 性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又精释典。 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从。 祖谓其贪嬉。乃曰:‘汝何为不肯浴?’ 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 祖异而舍之。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诸小儿竟取而食之。 元所者,送还其主。及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佑。 后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言,遂请七僧燃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 行道:‘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 如此经七日,其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鎞疗其祖目,于梦中喜跃,遂即警觉。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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