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昏侯即西汉宗室王侯刘贺,他是昌邑王刘髆之子,第二代昌邑王。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昭帝去世,无嗣,刘贺被诏令继承皇位。刘贺在位期间不遵礼法,据说干了千余件荒唐事,仅27天便被废黜,后改封到江南豫章,是为海昏侯。2015年底,南昌海昏侯墓的发掘情况公之于众,引起学界关注。至今,关于刘贺的研究已取得较多成果,但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讨论,比如,海昏侯的名义仍众说纷纭,尚未达成共识。 鄱阳湖西面说 这一观点早在海昏侯墓发掘之前已有学者提出。黎传绪《解说海昏国》(《中学历史教学》2008年第7期)从文字学角度对“海昏”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古代汉语中的“海”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湖”,至今云南、西藏等地还有将“湖”叫作“海”的现象,这里“海昏”之“海”指鄱阳湖;甲骨文中的“昏”像一个人侧立着伸出一只手,手下面有一个太阳,而古人正是通过日出、日落辨别东西方向,“東”(东)字像太阳刚升到树干,代表“东方”,那么太阳落到人手下的“昏”,自然表示“西方”了。所以,把“海昏”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湖西”,即“鄱阳湖的西面”。据史料记载,海昏县的范围大致包括今永修、武宁、靖安、安义、奉新5县,它们皆位于鄱阳湖西,可以佐证“海昏”就是“湖西”的推断。 自海昏侯墓发掘以来,上述观点被不少人引用。如赵孟在《海昏侯真“昏”吗?》(《北京晚报》2016年3月4日)中说:“海,指鄱阳湖。昏,就是黄昏,指代太阳下落的西方,所以海昏就是鄱阳湖西边的意思。”又如黎隆武在《千古悲催帝王侯——海昏侯刘贺的前世今生》(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2016年)中介绍:“海昏”的“海”字,意为浩渺的水,在这里指过去的彭蠡泽、现在的鄱阳湖;“昏”是夕阳西下的意思,海昏侯国就是鄱阳湖西岸的一个小诸侯国,都城在今南昌市新建区一带。《中国国家地理》关于海昏侯的专题报道《海昏侯墓》(2016年第3期)也采用这一观点。 彭蠡泽水源地说 刘新光不认同“海昏”为“鄱阳湖西面”的说法,他援引谭其骧、张修桂《鄱阳湖演变的历史过程》(《复旦学报》1982年第2期)一文结论,认为古代鄱阳湖历经巨变,今天的鄱阳南湖在汉代时仍是河网密集、交通发达的平原地貌,没有大面积湖体,两汉在此设有县邑。而且西汉时还没有鄱阳湖之名,鄱阳北湖当时称彭蠡泽。同时,他也不赞同把“昏”解释为“乱”,把“昏”与“昏君”联系起来的“恶名说”。首先,除关内侯外,西汉的封爵基本是以“郡县立国”,即以郡县之名来命名诸侯王国;其次,汉宣帝封刘贺为海昏侯之前已有海昏县,即先有海昏县,再有海昏侯。因此,他认为“恶名”之说也不成立。 在上述基础上,刘新光《说“海昏”》(《光明日报》2016年5月14日)提出“海昏”为彭蠡泽水源之地的观点。文章认为,西汉时既然没有鄱阳南湖,没有鄱阳湖之名,也就谈不上有“鄱阳湖西岸”之可能;汉初所设“海昏”,其“海”指大池,即彭蠡泽,“昏”通“婚”,在古代有“父母”的意思,“海昏”并举,正是彭蠡泽的“父母”——诸水之源,史书有载:“总纳十川,同溱一渎,俱注于彭蠡也。”赣江汇集了包括今贡水、泸水河、袁河、淦水、抚河、锦江、信江、昌江、潦水及修水等十条水系,最终在西汉海昏地界注入彭蠡泽。据考证,海昏县正位于彭蠡泽的水源处,因此,“海昏”指彭蠡泽的水源之地,是比较合理的解释。 地名说 王泽文《试说“海昏”》(《中国史研究》2016年4期)一文同样不赞成海昏乃“鄱阳湖西面”一说,也不赞同刘新光的“彭蠡泽水源地说”。他认为刘新光对“海昏”的解释过于曲折。而且,古代彭蠡泽周边和赣水下游不只有海昏县,为何只把“海昏”当作诸水之水源地,而不是其他县邑?他提出“海昏”作为地名在汉代之前就出现,即西周柞伯鼎铭文中的“昏”地。柞伯鼎铭文记载,虢仲命柞伯“率蔡侯,左,至于昏邑”。王泽文从这段铭文中“昏”的名称、铭文中涉及的地理位置、资源的争夺和地形地貌、文例等方面进行初步论证,并推断出“柞伯”到达的“昏邑”就是今天考古发现的海昏侯国都城一带。总之,“昏邑”就是“海昏”,它们为同一地名。 辛德勇在《海昏侯刘贺》(三联书店,2016年)一书中也提到:“海昏”并非贬义,而更有可能是一个固有地名、豫章郡的一个属县。他在《羹颉侯、东昏家与海昏侯爵号》(《浙江学刊》2017 年第2期)一文中,对“海昏”做了详细考证。他不同意“海昏”一名是对刘贺贬斥的观点,并通过比对与“海昏侯”有同样命名规则的西汉“羹颉侯”,认为“羹颉侯”名称如同当时所有列侯爵号一样,只是封地的地名,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至于“昏”字,他注意到西汉时期在陈留郡曾设有东昏县,所以推断“昏”很可能是当时一定范围内习用地名的“通称”。“东昏”既然是地名,也就不宜贸然把类似的“海昏”看作汉宣帝等人因厌恶刘贺而刻意创制的爵号。他还认为汉代海昏县应在彭蠡泽西南面,而不是西面。 “恶名”说 “恶名”说以王子今为代表。他在《“海昏”名义考》(《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中认为,“海昏”意指“鄱阳湖西面”等解释证据不足,尤其不能与南齐败亡君主萧宝卷封“东昏侯”是“依汉海昏侯故事”形成合理的逻辑关系。同时在刘贺被封为海昏侯之前,并没有看到“海昏”作为区域名、聚落名出现的迹象。“海昏侯”是统治者在分封时寄寓了特殊政治象征意义的名号。“海昏”之“海”与自然地理概念中的“海”无关,很可能与“晦”同义,也与“昏”同义,“海昏”或可读作“晦昏”。这与霍光指斥“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之“昏乱”有关;而且据史书记载,南齐萧宝卷的所作所为与刘贺的不遵礼法行为如出一辙,刘贺“昏乱”与萧宝卷“昏顽”形成的历史对照,应是后者“依汉海昏侯故事,追封东昏侯”的原由。因此,“海昏”是对刘贺道德层次、行为风格和执政表现的否定。 在《“海昏”名义续考》(《南都学坛》2016年第4期)中,王子今做了补充论证,认为汉代列侯封号“非县邑名”,而寄寓特殊意义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富民侯、不义侯、冠军侯、博望侯、定远侯等。另外,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与当时豫章属县的规模不符,豫章属县平均每县不过3000余户,所以应该先有海昏国,后有海昏县。此外,蒋重母、邓海霞的《“海昏”语源考证》(《辽东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也持这一观点,认为“海昏”是“太昏昧”的意思,体现了汉宣帝对被封者刘贺昏昧行为的蔑视态度;“海昏”作为侯名,早于“海昏”作为地名,即先有海昏侯,后有海昏县。 综前所述,目前学界对“海昏侯”名义的解读众说纷纭。笔者认为,“鄱阳湖西面说”依据今天的湖区范围进行逆推,与汉代情况不符,因此可能性不大。“彭蠡泽水源地说”令人耳目一新,但证据略显不足。至于其他二说,“地名说”最为符合汉代王侯命名规则,“恶名说”则更贴近刘贺个人的实际情况。那么,“海昏侯”之“海昏”究竟是地名还是恶名?目前难以断定,需要继续讨论,也期待海昏侯夫人墓等考古发掘为此提供新证据。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