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基督教从非法走向合法的过程中,与「母亲宗教」犹太教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为了争取更多的犹太人脱离犹太教,改奉基督教,同时也为了讨好罗马统治者,便竭力诋毁和攻击犹太教,为大肆迫害犹太教制造舆论。 基督教创始人为了淡化犹太教对基督教的影响,首先就把犹太人的《圣经》称为《旧约》,而将基督教添加部分称为《新约》。其言下之意是,上帝与犹太人订约的事已成过去,现在上帝已同基督徒订立新约。就这样,基督教创始人在肯定犹太人《圣经》的同时又否定了它,在应用它的同时又取代它。他们通过宣扬旧的契约实际上已被新的契约所代替,而证明上帝已经唾弃了过去认定的选民犹太人,而把他对人类的爱转向了基督徒。《圣经新约》是耶稣死后百年,由基督教会编写的经典,集中地记载了基督教对犹太教的种种诋毁与攻击。在《新约》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约翰福音〉中,多处指责犹太人是与魔鬼有关联的人,是受恶魔驱使的人,又是恨上帝的人,是杀害先知的人,死不改悔的人。因此作为「上帝选民」的犹太人已被上帝抛弃,被逐出了天国。 当时基督教对犹太教发出的众多指责中,影响最为深远、攻击最为恶毒的为指责犹太人是杀害耶稣的凶手。这是《新约》中反犹言论的最核心部分,成为日后基督徒仇恨犹太人的最主要原因。《新约》中的四大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都把耶稣的被害归罪于犹太人。归纳起来,四大福音书大体上是这样说的:耶稣原为犹太教徒,但不按照犹太教的传统布道,他修正摩西戒律,甚至向人们宣传他具有显示神迹的能力。因此招致正统犹太人的不满和嫉恨。这一年逾越节的前夕,他按照古代先知预言过的方式,骑驴进入圣城耶路撒冷。入城后,他洁净了圣殿,并在殿中宣讲福音。由于叛徒犹大的出卖,耶稣就被犹太祭司捉拿,押往犹太教公会受审,受审期间,耶稣不仅遭受侮辱,还被毒打。为了置耶稣于死地,犹太祭司和长老把他捆起来交给当地罗马总督彼拉多处置。彼拉多本想释放耶稣,却遭到犹太人的坚决反对。不得已,彼拉多下令判处耶稣死刑。 但是,经过史学家、神学家和犹太教专家对史料典籍的深入研究发现,《新约》中有关耶稣被害经过的记载与事实不符,完全出自《新约》作者的歪曲和编造。因为在耶稣活动的年代,犹太人的家园早已成为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犹太人身为被罗马暴政统治之下的臣民,并没有审判耶稣的权力,更不可能去向罗马当局施加压力处死耶稣。《新约》作者故意把彼拉多描写成一个优柔寡断、善良通达的总督,蓄意淡化他的杀人罪行。说他是最后很无奈地屈服于犹太暴民的压力,才判耶稣死刑。其实彼拉多生性残酷、办事独断专行、为人暴虐无情,是一个「杀人不贬眼的刽子手」,「常常不经审判屠杀手下的臣民」。《新约》作者置历史事实于不顾,把杀害耶稣的罪过移接到犹太人身上,真是用心良苦。 基督教被罗马统治者宣布为国教,标志着一神教思想终于为异教社会所接受,受到广大民众到统治者的普遍尊重。按理同为一神教的犹太教的地位也应有所改善,因为毕竟犹太教是孕育基督教的「母亲宗教」,毕竟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大部分内容直接来自犹太教。然而事实却恰好相反,坐到国教交椅上的基督教竟与罗马统治者联手,开始了对自己「母亲」的一系列迫害。 首先,基督教采取措施与犹太教拉开距离,以便降低犹太教的合法性。公元三二五年,基督教会决定此后每年复活节庆祝日期不再依照犹太历而定,也不在犹太人的逾越节期间举行。这种作法标志着基督教对犹太教态度的根本改变,从此基督教否定了犹太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次,用法律手段禁止基督徒与犹太人交往。公元三三七年罗马皇帝君士坦提乌斯下令禁止犹太男子与基督徒女子婚配,违反者处死。三五七年,又下令皈依犹太教者和从事皈依活动的人均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四二五年又宣布彻底废除犹太族长制和犹太教公会。这些法令严重地打击了犹太人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基督徒眼中不可与之接触的另类人。与此同时,罗马统治者又于四二九年下令禁止犹太人担任公职,并将犹太人从军队中清除出去。这样,犹太人的政治权利和民权受到进一步限制,逐步沦为所在国的「二等公民」。 此外,基督教的上层人士,如圣教士、教父、主教、僧侣等,均在宗教活动中肆无忌惮地散布反犹主义思想,煽动教徒对犹太教和犹太人的仇恨。他们把犹太人形容为永遭上帝唾弃和谴责的一个邪恶民族,甚至把犹太会堂比喻为妓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