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抢亲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缔结婚约的一种形式。阿昌族的青年人或壮年妇女一谈起这事,都会滔滔不绝地说出其中的喜悦、感叹和悲伤。这种抢亲现象,在梁河至今仍时有发生。往往是顺利的。女方父母紧追不放的情况很少。
抢亲一般是由三种原因引起的:一种是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建立了感情,而在男方聘媒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要将女儿另许他人。这样,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到了预定的日子,男方邀约十几个精壮的小伙子,在深夜摸进女方家,找到姑娘拉起就跑。
这时,姑娘就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前往抢亲的人,两个人拉着姑娘跑,其余人在后边担任后卫,以阻止追赶的人。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寡不敌众,所以这种抢亲往往是顺利的。
二是当姑娘和她的意中人的行动已被父母发觉,或是男方走漏了消息,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又给姑娘选了另外的小伙子,就会叫自己选中的小伙子赶快来把姑娘接走。于是,小伙子就马上组织人去,先把姑娘家包围起来,然后由两人进家找姑娘,找到后,对她说句“表妹,我来接你了”,说完就由一个把姑娘反背起来,紧紧抓住她的双手,另一个抬着姑娘的双脚,拼命往回跑。 这时,即便是姑娘的意中人来到,也不能闯入女方家中或半路截取,只能眼巴巴望着姑娘被人抢走。这是阿昌族抢亲的一种规矩。 第三种是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曾立下海誓山盟,但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之机,半路截住,拉起就跑。这种抢亲往往会引起械斗,造成伤亡。 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让姑娘包上高包头。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男女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老林,直到家里与女方家长谈判结束,才能双双回家。 因双方终要结成亲戚,所以无论原来怎么闹,男方在抢亲后第三天仍要聘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说亲。求和说亲仪式在女方家里举行,女方家一律不负责招待,要由男方家负责招待,并付给女方家的说客工钱。因此,男方除请个说客外,还要请一个烧菜做饭的。 谈判时间一般三至六天。在这期间,男女代表都要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但一经达成协议,双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处,常来常往,亲如一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