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带业往生”,“业”是否属有情众生?末学的理解是,我们在念佛诵经时,“业”也和我们一起修,只是我们成就,“业”才能一起得度,同生极乐世界。 答:你把这个“业”好像看作是个有形体的众生一样,我看你这个语气。“业”不是这个解释,你这个说法有点像众生附体,众生附体确实可以跟他一起共修,这种情形我们也曾经多次遇到过。好像在不久之前在香港就在我们自己这个道场,有一个附体的同修,她身上有一百二十多个众生,非常痛苦。她也是念佛跟他们一起修,可是有些接受,还有一些不接受,不接受就扰乱,所以她的思想非常混乱,精神意志不集中,很痛苦。于是我们才晓得附体的众生有时候不是一个、二个,会有几百个,这很恐怖。所以这不是“业”,当然这是不善的业造成这么多冤亲债主。 这个“业”的范围不是这个意思,这个“业”是造作,譬如说自私自利,这是业,贪求名闻利养是业,希望得到五欲六尘的享受,贪瞋痴慢是业,这些是烦恼、习气,业,是指这些。所以“业”不是有情众生,有情众生那是你的冤亲债主,跟这个业不一样。冤亲债主要是附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不能往生,为什么?他是个累赘,除非他也修成了,也念阿弥陀佛也求生,你们一起去,这很不容易。如果他是来讨命的,他是来讨债的,他不想学佛,你的功夫成就了,他也去不了。又何况只要有这些冤亲债主附在身上,你的功夫不能成就,他是你念佛诵经的一个障碍,必须要他离开。 凡是遇到这个事情应当跟他谈条件,要好好的劝导他,绝大多数他肯听,肯接受劝导。为什么?冤冤相报,彼此双方痛苦,生生世世不断,所以觉悟了,算了,不要再计较了,可以谈条件,我们或者是诵经,或者是念佛。诵经,我们诵多少部,譬如说我们诵一千部《弥陀经》,一万部《弥陀经》,他接受了,他离开了;或者是给你念十万声佛号,一百万声佛号,专门给你念的,有时候他也能接受他就走了,所以这个要调解。这个业是自己的烦恼习气,带业是带这个,妄想分别执着,一般大乘教里面讲的见思烦恼、尘沙烦恼、无明烦恼,是带这个东西,这叫做带业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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