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负人 慧 华整理 宛平的陈鹤龄,名永年,家境原本富有,后来稍微落没。他的弟弟陈永泰过世不久,弟妇即要求分家,永年不得已只好这么做。弟妇又说:「长兄身为男儿,能够经营事业。我是个寡妇,孩子又小,没什么谋生能力,希望能分给我三分之二的家产,好让日子过得下去。」众亲族都说万万不可。但是鹤龄说:「弟妇说的没错,应该顺她的意思。」 接着,弟妇又以孤寡之人无法去徵收拖欠的租税为由,想将家里所有的钱财当作自己分得的二分财产,而将历年来别人尚未还钱的借条,连同利息计算,当作鹤龄应得的一分财产。鹤龄也答应了。不过他事后要向弟妇拿回那些借条时,却要不回来,因此变得非常穷困。 这是乾隆丙午年间发生的事。在此之前,陈家并无人考上功名,而那年鹤龄之子陈三立竟中了乡试。和我同榜考中的李步玉,和他们住得很近,听到这件事后,他长叹口气说:「老天终究是不会辜负人的。」 (摘译自纪文达公笔记) 后记: 似乎人善总是被人欺,所以大家把彼此的权利义务画分清楚,该你拿的,我绝不觊觎,但该我拿的,一毛钱都不能少。然而,多少纷争即因此而起?人人都有自己对公平的界定标准,都要保障自己百分之百的权益,所以在分财产、劳资纠纷、索赔事件等的谈判桌上,不惜恶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只为讨回所谓的「公道」,教老天也要摇头叹息了。 淳厚之人,每得天助,正因为心胸宽阔,应乎天理,冥冥之中福渐增长,所谓「天公疼憨人」,不也是这个道理吗?如文中的陈鹤龄,能体谅弟妇的处境,即使一再被弟妇暗并家产,导致家境大贫,他仍然不去计较。人在做,天在看,鹤龄仁厚的存心,终非徒然得到冤大头之讥。至于弟妇究竟是真迫于生活所逼,而以此下策夺取兄财,或是已贪得无厌而为之?日后也必定会有真正的公道回报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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