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文是春秋时期楚国大臣斗伯比的儿子.他长大后先是接替父亲当了楚国的大夫,后来又被楚王任命为令尹,(相当于宰相),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一天,子文的一个亲戚自恃有子文这样的后台,便在外面胡作非为,被司法官抓了起来.可是,司法官知道他是当朝令尹的亲戚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给其赔礼道歉,并把他放了,之后,司法官又急忙赶到子文那里汇报,想借机讨好子文.没想到子文听了他的汇报,并不高兴,而是十分严肃地责问: “犯人是你放的吗?” “是呀” “那就赶紧把他抓回来!” 司法官一听忙说: “他是令尹大人的亲威,我哪敢抓呀?” 子文生气地说: “为什么令尹的亲戚犯了法就不能抓?我们设立私法官,就是要维护国家法令的,你怎么能因为犯人是我的亲戚,就擅自把他放了?” 看到司法官为难的样子,子文接着说;”我身为令尹,应带头守法.平时,有罪犯对我依法严惩很有意见,但我并没有因此赦免他们.现在,我的亲戚犯了法,我怎能包庇他呢?你身为司法官却把你放了这不是要在满朝大臣和全国百姓面前昭示我是个私心极重的人吗?私心极重的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 子文的一席话虽令人敬佩,但见惯了官场上以权谋私和“一人得道,鸡犬不宁”的司法官还是有点想不通,他申辩道: “令尹大人,你以身作则的精神固然好,但许多大臣背地里谁没有为犯罪的亲朋好友求过情?” 子文说” “我不管别人怎么样,你身为司法官,就该依法办事.以后无论是谁犯了法,都不许随便释放!”司法官听到以后二字连忙说下不为例,这次就算了吧!” “不行!”子文斩钉截铁地说: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就自己去把他捉拿归案吧!结果,子文的那个亲威还是被依法惩处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