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建设伊始,法学家张友渔在社里担负社会科学方面的领导工作。1979 年 3 月,张老让我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规划会议,这就意味着《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从此筹备上马。我对张老说,自己虽然是法学院毕业的,但不是读的法律系,只修过几门部门法,完全不具备编法学卷的能力。可是张老说:“你先联系着,等将来进了法律系的人,你再交给他。”当时社里人手极少,无可推托,就去了。时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立法、司法、法学科研与教学,都在需人。先后虽有两位法学家进社,又先后被一个省、一个自治区的大学请去当了法律系主任。于是,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的编辑工作责无旁贷,我只好顶了下来。 因为没有读过法律系,对我来说,编书的 5 年也就是学习的 5 年。最初我读不懂所编法学书稿的全部学术内容。例如国际法,过去虽听过邵循恪先生的课,但时隔 30 年,国际法与国际法学都有了长足的发展,读稿时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经查阅参考书仍有不理解处,就注在送审打字稿边。当年国际法专家陈体强先生审稿,在提问处都一一作了解答。书稿上就留下了先生答疑的许多亲切笔迹。又如国际私法,过去我更从无接触。感谢外交部老专家李浩培先生,他执教有年,循循善诱,他的文章往往从案例开始说明概念。拜读先生手稿,有如听名师讲学,得到如坐春风那种快慰。那几年我还有幸参加了一些有关的学术会议,旁听过为法学卷解决一些具有较大分歧的学术问题的讨论会。每一次会上一代权威济济一堂,各自提出独到的精辟见解,我从而得到了学术界同意和支持的问题解答,大开眼界。这都是当今我国许多博士生以及博士后都难于得到的学习机会。 改稿则是更好的学习。法学卷书稿不少出自名家之手,我读稿时常暗自惊喜,从而确信书稿将无愧于国家水平。但这些文章虽好,却不能随即定稿。一是文风不同,若不经编改则出版后将是一部文集而不是一卷工具书;二是稿长,法学卷规定不超过 900 余页,如按原稿发排,当不止 2000 页,好稿捧在手上,势在必改,不禁心悸手软,最大的心理障碍是“学生怎么能改老师的稿件?!”在这种思想压力下,我只能熟读原文,吸取精髓,酝酿大百科全书文体,铺开稿纸,另行抄改。说我当时的心境有临渊履薄之感,并不过分,改完送请作者复审时,我又总是诚惶诚恐地说明苦衷,恳请原谅。感谢学术界前辈的宽容,他们对改稿一般首肯。当我捧着稿件告辞出门,一次次都如释重负。记得北大国际法教授王铁崖先生复审后曾亲切地告诫说:“这次拿回去可不能再改一个字了啊!”是的,一个字也不会再改了,不应该、不需要也不可能再改了。我对法学者每一篇书稿,都看成讲义;每编改完一篇,都觉得自己又掌握了一个问题的要点,不禁想起读书人中流传已久的一句话:“买书不如借书,借书不如抄书”,并想到了自己的深切体会:“抄书不如编书”。抄书还可以照猫画虎,不求甚解,而编书若想不致妄加一字、妄改一字、妄删一字,必须深入懂透不可,所以编书比抄书是更好的学习。 对不同的书每人都有不同的感情。对业已问世的《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我就具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它宛如我的同窗,由它陪伴,我读了 5 年法律系,印象且比当年学习本专业尤为深刻。我深自庆幸此生中担任过《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的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