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年 12 月 25 日,安徽流民胡德勇非法收购药品,被市容监察队查获,药品被没收,罚款一百元。监察员一走,胡德勇向路人哭诉说:“我被逮住,药品被没收,罚款一百五十元,只给一百元罚款收据,敲诈五十元!”一青年不明真相,向派出所举报。两民警赶到,把药贩和市容监察队几位队员请进派所。 在派出所内,胡哭诉如前。市容监督队队长刘伯源惊闻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赶到派出所听了诉说,问:“你这次来上海带了多少钱?” “二百二十二元。”胡答道。 “这几天花了多少钱?” 胡一笔一笔帐报来,共九六元。 “这样,你身边只剩一百二十六元,怎么会付出一百五十元罚款呢?”刘伯源开始出击。 在详细计算的帐目面前,对着无法否认的矛盾,胡德勇只能低头承认自己诬陷市容监察队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