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宣武帝延昌年间(公元512—516年)。寿春县(今属安徽省寿县)农村有一个叫荀泰的乡民,儿子长到3 岁,遇到动乱,丢失在路上,几年不知下落,夫妻俩整日忧愁。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荀泰到城里去集市采买东西,看见自己的儿子在同县一个叫赵奉伯的家中,便告到县府,希望官府判还他儿子。县令派入把荀泰和赵奉伯传到衙门审问,两人都说是自己的孩子,而且都找了各自的乡邻作证。县令实在无法判决,只得上报。 |
北魏宣武帝延昌年间(公元512—516年)。寿春县(今属安徽省寿县)农村有一个叫荀泰的乡民,儿子长到3 岁,遇到动乱,丢失在路上,几年不知下落,夫妻俩整日忧愁。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荀泰到城里去集市采买东西,看见自己的儿子在同县一个叫赵奉伯的家中,便告到县府,希望官府判还他儿子。县令派入把荀泰和赵奉伯传到衙门审问,两人都说是自己的孩子,而且都找了各自的乡邻作证。县令实在无法判决,只得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