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已经开展多年,但是一些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仍然比较迷茫:创什么?建什么?搞什么活动?应采取那些具体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于2013年9月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州、盟)试点城市,是全国13个试点之一,也是广西唯一入选的城市,其经验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性。 一、建立“123456”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2014年,南宁市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30多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40%左右,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例较高和数量较多的城市。南宁市始终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抓手来抓紧抓好。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文化程度较低、生产技能不多、经营门路不广、法律意识薄弱、市场观念淡薄、社交圈子窄等问题,南宁市以提升城市归属感、民族尊严感和生活幸福感为切入点,探索出了一条服务和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新途径,即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核心,辐射全市20多个示范社区,整合推进“一站式”服务,成功构建了“123456”少数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让外来少数民族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 “1”是成立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在该中心的推动下,统筹推进了1个市级技能培训基地、2个清真食品供应点、4条少数民族创业街、29个创业孵化站、20个示范社区服务站和53个服务点,全方位开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2”是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一方面,南宁市民委多方面筹集资金,近年来投入了上亿元,加强了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投入了上千万元,改善了基层社区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办公条件和服务平台。 “3”是构建市、区(县)、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市本级、城区(县城)成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民族、公安、城管、民政、司法、流动办、劳动、共青团等工作部门联动服务。全市39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332个社区(村)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站,组建了1100人的协管员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4”是建立完善工作准则、队伍建设、结对帮扶、法律援助四项基本服务制度。 “5”是成立少数民族干部骨干、少数民族联谊会会员、社区“民族之家”成员、志愿者以及民族工作信息员、协调员、专家顾问等5支共800多人的服务队伍。 “6”是构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商就业、住房租赁、子女入学、法律援助、困难补助、清真食品等六大服务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以来,覆盖全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网络体系累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4.3万人次,解决住(租)房问题超5万人次,技能培训3.11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追讨工资500多万元,解决近5万名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该服务网络体系也成为南宁市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感情、化解民族矛盾的一个重要载体,南宁市的做法也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和各民族流动人员的高度称赞。 二、开展“八进”活动,创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在基层,在于争取民心,凝聚力量。南宁市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将全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规定动作”和南宁市的“自选动作”相结合,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商业街区、进宗教场所的“八进”活动,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多次印发文件,对“八进”的创建目标、硬件条件、评测标准、督促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八进”活动的推进在工作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以求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打造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 西乡塘区教育局是“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示范点,该局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岗位”争先创优和“流动红旗”活动,营造出创优争先、竞争上游的创建氛围。市直机关工委、市民委连续几年联合举办市直机关“民族团结杯”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团结合作的能力和凝聚力。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2014年充分利用民族乡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的良好机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对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锦虹棉纺织公司、万寿堂药业等民贸民品企业在“民族团结进步进企业”活动中积极回报社会,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就业,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在“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场所”活动中,政府部门支持南宁市清真寺进行设施建设和完善服务功能,通过阿訇在礼拜讲经时宣传民族团结政策,积极协调民族关系。依托“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在全市20个示范社区开展便民服务,整合社区资源,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在“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中,以明秀路小学、秀田小学、新兴民族学校、南宁民族师范附属小学、沛鸿民族中学等为代表的一批示范学校,积极开展民族课本教材编制、民族声乐教学、知识竞赛、书画创作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学生爱学校、爱民族、爱祖国,让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民族团结进步进家庭”活动中,示范家庭遵循“相依、持家”的原则,以王芳、李绿江夫妇为代表的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建立了广西第一家为脑瘫儿童提供社会服务的非盈利机构“安琪之家”,12年来为超千名少数民族脑瘫儿童提供公共服务,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在“民族团结进步进商业街区”的活动中,以江南水街民族特色街区为代表的商业街区,以“诚信、服务”为核心,依托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将民族特色融入整个街区建筑风格中,并经常性地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情演出等活动,开展民族团结文明经营户评比,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影响力大,效果好。 三、以“五比五争”为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012年3月,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在全市迅速掀起开展“五比五争”活动热潮。“五比五争”的主要内容是: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4年以来,南宁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五比五争”活动两批次:2014年第一批“五比五争”考核命名活动在全市各县区、开发区铺开,覆盖率达30%,评出市级6个模范县区、56个模范乡镇(街道)、53个模范村(社区)、133个模范单位(企业)、194个模范家庭、247名模范个人。县区、乡镇两级共考核评选出86个模范乡镇(街道)、892个模范村(社区)、1866个模范单位(企业)、2588个模范家庭、3290名模范个人。2015年进行了第二批“五比五争”考核命名活动,覆盖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评选推荐出58个模范集体、70名模范个人、48个模范家庭。评选出的模范均是各行各业奋战在民族工作战线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代表,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的活动参与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南宁市党委、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增强全市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第一,以民族团结“五讲”为主线,来推动宣传教育入心入脑。“五讲”,即讲“一个道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讲“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讲“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讲“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讲“五观”——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 第二,以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平台,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扩展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针对不同受众的特点,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喜闻乐见的核心,设立“南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公众微信号,编印《民族知识手册》、《民族知识画册》各5000册,制作宣传海报4万份,投放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城市社区、学校、宾馆酒店等地方。 第三,通过各级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南宁市电视台制作了专题宣传短片,每周在南宁电视台生活频道《爱上生活》栏目定时播放三次。南宁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中开设专栏,建立优先发布平台,播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最新动态。由广西电视台拍摄的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纪实专题片——《南宁:我爱我家》,于2015年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播出。《南宁日报》、《南宁晚报》每周刊登一题“民族知识问答”,并发表了《民族团结谱新篇,和谐花开春满园》、《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多方凝聚力量,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基层有导向 创建有亮点》等17篇专访报道。 第四,广泛动员全市人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市组织开展了南宁市小学生“民族团结·中国梦·壮乡情”书法绘画作品大赛、民族政策法制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示范市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三月三”节庆活动等能够吸引群众参与的活动,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几十个基层单位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一改过去单一的“大水漫灌”的宣传教育方式,将其转变为“滴灌”式宣传教育,精耕细作,润物无声,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得这项活动具有生命力,能够持续发展,真正营造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