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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的中越关系和南沙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传承》2008年第7期 梁玉庭 参加讨论

    摘要:当前,中国和越南的关系进入了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中国和越南在南沙问题上存在争端。南沙问题成为中越关系一个悬而未决的热点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与越南友好关系的发展。处理好南沙问题以使我们在该问题上与越南的矛盾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最大限度地实现我国的国家利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中国;越南;南沙
    一、进入21世纪的中越关系
    中国和越南于1950年1月18日建交。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越关系恶化。1991年11月,应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率团访华,双方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此后,两党两国关系全面恢复并深人发展,两国领导人保持频繁互访和接触,双方在各领域的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不断加强。1999年初,两党总书记确定了新世纪两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框架。2000年,两国发表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对发展双边友好合作关系作出了具体规划。2002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越南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双方就加强新世纪两党两国关系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即保持高层交往;扩大和加深两国经贸合作;以中越长期友好的精神教育两国人民;加快陆地边界勘界工作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后续谈判;深化双方在治党治国经验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方面的交流;扩大和加深两国外交、国防、安全和公安等部门以及青少年交流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2004年至2007年,双方领导人一直保持互访,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人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发表数次《联合声明》和《联合新闻公报》,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中国已成为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99.5亿美元,同比增长21.4%,2006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访越期问,双方确定到2010年两国贸易额达150亿美元的目标。2006年11月,双方成立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双方一致认为,这有利于加强对中越各领域合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全面推进,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将为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中国和越南的关系进入了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然而,中国与越南关系也有矛盾的一面,其中最主要的是由南沙问题所引起的争端。南沙群岛及其海域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和海域,但由于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多种重要的矿产资源以及拥有大量的水产资源,使越南心存野心。越南一方面疯狂地武装侵占我南沙岛屿及其海域,肆无忌惮地掠夺其丰富的资源,另一方面不顾事实地宣布对南沙岛屿及其海域拥有部分的主权,使南沙问题成为21世纪以来中越关系友好发展的严重挑战。
    二、中越南沙争端
    (一)21世纪前中越南沙争端
    越南政府在1974年以前一直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1956年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接见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临时代办李志民时郑重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应属于中国领土。”[1]1958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领海声明,明确12海里领海宽度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它属于中国的岛屿。同年9月1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郑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越南出版的地图和教科书到1974年都承认中国拥有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1974年以后,越南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放弃了承认南沙、西沙是中国领土的一贯立场。
    越南提出中国的西沙和南沙群岛属于越南的“论据”有两点:一是从17世纪起,越南就一直对这两个群岛实行有效占领;[2]二是1884年以后,法国代替越南管辖这两个群岛。为了论述其主权依据,越南外交部先后发表了若干个白皮书和文件,越南在1982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越南领海基线的声明》中,把西沙和南沙群岛作为越南领土,其海域作为越南海域。从1975年起开始非法占领我国南沙群岛的一些岛屿,并对西沙、南沙群岛提出领土要求。越南在南海地区侵占了南威岛、南子岛、鸿麻岛等30多个岛礁,并且在南威岛上设立军事指挥机构,将其侵占的一系列岛屿命名为“长沙群岛”。[3](P12-15)除岛礁外,越南还非法将我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南沙海域划入自己的版图。[4]
    (二)21世纪以来中越南沙争端
    2000年四五月间,越南国家海洋局与东盟海洋经济委员会对南海西北部海域进行了联合勘探考察。2000年五六月间,越南、菲律宾联合对我国南沙北部、东部海域和黄岩岛海域进行了资源调查。2000年10月,印度与越南在南海举行双边军事演习。据越南官方的《西贡解放报》于2001年2月10日报道,在越共中央委员会日前召开的一个边防委员会会议上,讨论了南沙群岛问题。会议通过决议,建议在群岛上建立地方政府机构,称该群岛应该像越南其他地方一样拥有自己的政府,以便解决该地区的人民生活及行政管理问题。[5]这个报道立即引起中国方面的严重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2月13日说道,中国已经要求越南方面做出澄清。这位发言人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单方面对南沙群岛采取的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的侵犯,是非法无效的。[6]越南与法国、马来西亚、日本合资建设的一号炼油厂于2002年建成,投资额为20亿美元的二号炼油厂也己建成。2004年4月9日,越南不顾中国政府多次严正交涉,仍如期组织了首次所谓“长沙群岛”(即中国南沙群岛)的旅游活动。2004年5月15日越南旅游官员透露,越南军方从4月起开始修复南沙群岛上的一个旧的小型军用机场,以作旅游之用,预计年底可竣上。越南在南沙采取的行动使中越关系的友好发展受到了严重挑战。
    三、中国在南沙问题的立场
    对于南沙群岛争议,解决并非容易。两国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采取了一些措施,发布了一些共同宣言。2005年3月,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在马尼拉签订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为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近年来中国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与东盟有关国家就在南海海域开展务实合作进行了积极探讨,致力于使南海成为联系中国与东盟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越南外交部发言人也表示,根据协议,各方允诺严格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决心把东海(南中国海)变成和平、稳定、合作和发展之区域”。当然,南沙群岛问题十分敏感,是具有经济意义和地区安全的问题,直接涉及国家核心利益。越南方面有关人士声称在南沙问题决不放弃“一寸土地”并“不惜一战”。
    南沙群岛问题是一个严重威胁中国领土与主权安全的海洋问题。我国政府历来在不同场合和条件下,反复重申: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7]
    如何处理南沙争端,采取怎样的策略,才能真正做到既维护国家的主权与尊严,又不至于影响中国与越南关系的发展,还能稳定周边环境以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显得颇为重要。第一,和平解决南沙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国与越南的友好关系,建立睦邻友好合作的周边关系是中国解决南沙问题的基本目标。第二,“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我解决南沙争端的一项正确的政策。南沙的主权乃我国的根本利益所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政府解决南沙争端的一项正确的外交政策。由于考虑到在南沙主权归属问题上僵持不下,所以我国政府怀着极大的诚意,提出“搁置争议”,以缓和与越南的紧张关系,以便求同存异,在共同开发上扩大合作。第三,大力加强我海空军建设,以实力促和平。南沙问题一方面是中国的国际战略问题,另一方面又是中国跟越南的领土争端问题,领土争端的外交谈判必须以展现军事实力为基础,只要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才能使坐在谈判桌上的双方平心静气,签署一个令大家心服口服的协议。当然,中国政府无意去威胁别人,因为过去一直被奴役、被宰割的中国人,不会忘记那段可悲的历史,渴望和平的愿望更迫切也更强烈,所以我国领导人在国际上一再承诺“永远不称霸”。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国的南沙岛礁和海域被人侵占,我们有义务维护我们的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加强我海空军建设,不仅是为维护我领土完整而进行的南沙斗争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了维护我国海上环境安全的需要。
    总之,在南海主权归属及资源开发问题的处理上,我们要坚持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韬光养晦策略,积极抓住战略机遇期,扎扎实实打基础,一心一意谋发展,切实增强综合国力,按照“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目标稳定周边关系,提升掌控当前热点难点问题的主动权和国际问题的话语权,平稳实现中华民族的和平崛起。
    参考文献:
    [1]张文彬.中国及有关国家关于南沙群岛归属的法理根据之比较研究[J].法学家,1996,(2).
    [2]越南外交部白皮书(第二部分).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越南领土[C].1982-1-31.
    [3]徐绍丽,利国,张训常.越南[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香港)余波.南沙争端及中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J].亚洲评论,1999,(9).
    [5]澳门日报社论.越言行不利解决南沙问题[N].非律宾:世界日报,2001-2-16(3).
    [6](菲律宾)世界日报.2001-2-14(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中国南沙群岛的主权不容侵犯[N].人民日报,1956-05-30(1).
    [8]李而炳.21世纪前期中国的对外战略的选择[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
    [9]楼耀亮.地缘政治与中国国防战略[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10]唐世平.塑造中国的理想安全环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1]李国强.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
    [12]杨青.正确认识和处理南海权益争端[J].瞭望新闻周刊,2006,(1).
    [13]中国南海研究院网http://www.nanhai.org.cn/news/index.asp.
    [14]中国外交部网:http://www.fmprc.gov.cn/chn/.
    [15]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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