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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具有充分确凿的历史依据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李国强 参加讨论

    大量历史文献无可争辩地表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特别是明清两代有关钓鱼列岛的史籍不胜枚举,这些文献记录了中国人发现、命名钓鱼列岛以及钓鱼列岛纳入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记载了中国政府将钓鱼列岛纳入版图、长期实施有效管辖的历史进程。
    最晚从明代开始中国历史文献即已记载钓鱼列岛,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列岛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之福建往琉球(针路),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家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南风东涌放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今台湾)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书中对钓鱼列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列岛。
    在明代钓鱼列岛纳入疆域版图,已成为既成事实。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漳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官方与民间来往频繁,中、琉关系十分密切。钓鱼岛位于中国大陆与琉球之间,是册封使赴琉球必经之地,所以有关钓鱼列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节所撰写的报告中,透过这些报告,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钓鱼列岛已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
    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在《使琉球录》中完整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诸大使的航海经历。其载:“(嘉靖十三年五月)五日始发舟……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今台湾)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今彭佳山),过钓鱼屿(今钓鱼岛),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寻退尺,失其故处。又竞一日,始至其山(即古米山)。有夷人驾船来问,夷通事与之语而去。十三日,风少助顺,即抵其国。”这一记载提供了大量重要的历史信息,其中所谓“十一日夕, 见古米山, 乃属琉球者”, 以及“又竞一日, 始至其山……风少助顺, 即抵其国”的记述, 十分清楚地指出了中琉疆域的分界:古米山属于琉球,而钓鱼列岛在中国版图之内。
    类似上述的记载在史料中屡见不鲜。如第十二次册封使郭汝霖、李际春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著《重编使琉球录》,其载:“五月二十九日至梅花所(今福建闽江口)开洋,三十日过黄茅(今棉花屿),闰五月初一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望姑米山。”不难看出,姑米山为琉球属地,赤屿以近(包括钓鱼岛在内)属明朝疆域。
    而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书的《日本一鉴》,由“奉使宣谕日本国”的郑舜功撰写。该书更加明确地记录了钓鱼岛列岛为中国台湾所属:“小东岛,即小琉球,彼云大惠国。”“小东”、“小琉球”、“大惠国”,即古代对台湾的称呼。“钓鱼屿,小东小屿也。”意即钓鱼屿是属台湾的小岛。《日本一鉴》是一部具有官方文书性质的史籍,它反映出明朝政府早已确认钓鱼列岛是属于台湾的小岛群,而钓鱼列岛归属中国版图也已确凿无疑。
    至崇祯二年(1629年),曾任职于兵部职方司的茅瑞徵,在《皇明象胥录》中指明:“从福建住(琉球),……望见古米山即其境,东去三百里为叶壁山,又东即日本。”即从福建出航,未到古米山之前所经岛屿均为中国所属,古米山是琉球国境,叶壁山再向东走才是日本。钓鱼岛列岛当然在中国疆域之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明代钓鱼列岛纳入了海防范围,明朝政府对钓鱼列岛实施了有效管辖。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福建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著《筹海图编》,其中《沿海山沙图》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于福建海防范围以内的情况,而且系统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郑若曾在《使倭针经图经》记载:“十更船取钓鱼屿,……四更船至黄麻屿,……黄麻屿北边过船便是赤屿。”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根据《筹海图编》中的“万里海防图”重绘《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图中钓鱼列岛明确标明在中国海疆海防范围内。
    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明确把钓鱼山、黄毛山、赤屿绘入福建海防区域。此外,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一《万里海防图》福(建)七图、福(建)八图,施永图《武备秘书》卷二《福建防海图》等图籍,也都把钓鱼屿、黄毛山和赤屿绘入福建海防区域之内。
    有清一代,中国史籍中有关钓鱼列岛的记载汗牛充栋,不胜枚举。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第二位册封使汪楫在其所著《使琉球杂录》卷5中,记载了使节一行乘船从五虎门出发,经彭佳屿、钓鱼岛,第二天到达赤尾屿的航程。同时记录了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过沟祭海的情况。其载: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二十五日见赤尾屿后,“薄暮过郊,风涛大作,投生羊各一。泼五斗米之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之情,久之始息。问:郊羲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辨于何日悬揣。然顷者信其当处,非忆度也。食之三兵之,恩威共济义也。”可见当时使节走出中国疆界时,在“黑水沟”一带要举行祭海仪式,以求保平安。而类似的记载还见诸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册封副使周煌编撰的《琉球国志略》、嘉庆七年(1802)册封使李鼎元著《使琉球记》、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使齐鲲著《续琉球国志》、康熙五十八年(1719)册封使徐葆光著《中山传信录》等。这些文献无一例外地记载,琉球海沟是清朝与琉球之间的分界,钓鱼岛列岛在中国疆界之内。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黄叔敬“以御史巡视台湾时所作”《台海使槎录》卷二《武备》列举了台湾所属各港口,不仅包括了钓鱼列岛,而且将钓鱼列岛视为中国海防前沿要塞。类似记载还见于清人范咸等著《重修台湾府志》、余文仪著《续修台湾府志》和李元春著《台湾志略》等书。
    同治二年(1863),胡林翼、严树森等编绘的《皇朝一统舆图》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地名。作者在跋文中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家语”。这明白无误地说明钓鱼列岛是中国的领土,与日本毫不相干。
    综上所述,至晚从明朝开始,钓鱼列岛就已不是“无主地”,而由中国明朝政府将其作为疆域的组成部分和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列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发现该列岛至少晚了500余年。尽管钓鱼列岛长期无人居住,但无人岛绝不等于无主岛,钓鱼列岛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命名并最早编入版图,是由中国人最先记载、利用并最早实施管辖、保卫的。毫无疑问,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钓鱼列岛主权,这一立场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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