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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南海问题的函数解析——兼论两岸关系对我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东南亚研究》2009年第 鞠海龙 参加讨论

    摘要:以南海问题的原初形态双边争议为变量构建函数,渐次引入中美关系、越菲等国“大国平衡战略”、两岸关系、台湾东南亚政策等对南海问题有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变量对南海问题进行解析发现,两岸关系对我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它不仅与南海问题诸变量均有特定联系,而且还影响我国通过国际仲裁和平解决南海问题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尽管两岸各自所主张的“南海主权”有所差异,但是,在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前提下,两岸需要尽早培养在南海问题上的默契与共识。
    南海问题涉及六国七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通常的研究多从历史、国际法、主权争议、能源需求等角度切入,往往难以清晰地理解问题的实质,结果导致决策的偏差。本文试图借助三组简单的函数关系解析南海问题,并分析应对南海问题的相关政策。
    关键词:南海问题;函数;变量;两岸关系
    一、当代南海问题的基本函数
    虽然南海问题的缘起可以上溯到20世纪30年代,但是南海石油资源的发现及国际海洋法的酝酿却是引发和影响当代南海问题的一大因素。1968年,联合国暨远东经济委员会“亚洲外岛海域矿产资源联合勘探协调委员会”对南海海域、南沙群岛东部和南部海域油气资源勘察报告公布后[1],越南于1975年和1977年先后两次提出对南沙和西沙群岛的主权要求[2]。菲律宾于1978年颁布总统令,将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列入“卡拉延群岛”,并对附近海域提出主权和管辖权主张[3]。马来西亚于1979年将南乐暗沙等12个岛礁划入版图[4]。印度尼西亚在1980年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侵犯我南海主权[5]。文莱独立后,于1984年宣布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对我南通礁和附近3000平方公里海域提出主权和管辖权要求[6]。20世纪70年代后,越南、菲律宾等国对南海的权利主张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由于这些国家与中国的主权争端不仅引发了当代南海问题的产生,而且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因此切除其他因素,以中国与上述国家之间的双边关系为主要变量,南海问题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函数:Y=f(X)来表示[7]。其中,Y代表南海问题,X表示某一南海权益声索国的政策和应对南海问题的能力,f可以代表长期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中国应对南海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由于Y=f(X)只表示一组双边南海主权争议问题,因此可以将其理解为南海问题的本初函数。
    由于南海问题的国际背景在冷战结束前后截然不同,因此,以数量关系理解南海问题还必须考虑美国亚太政策这一因素。从南海问题的发展过程考察,美国亚太政策对南海问题的影响起伏很大。当代南海问题初期,美国并不支持东南亚国家的权益主张。1979年1月,美国同菲律宾马科斯政府重新签订《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时没有支持菲律宾对南沙的领土要求就是典型的例证[8]。然而,冷战后,美国视中国为亚太战略利益挑战者的政策改变了南海问题的国际背景。1997年美国和平研究所提出的《开展预防性外交防止南海问题升级的特别报告》指出,南海问题关系美国和盟国日本的战略利益,美国要采用包括军事威慑在内的手段,阻止中国单方面的军事行动[9]。与美国政策相呼应,日本也鼓吹干预南海问题。日本众议院1999年通过的日美防卫新指针及《周边事态法》显示了日本将日美安保机制扩展到南海地区的意图。在共同针对中国的前提下,美国不但在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修建了新的海空港设施和军事基地,而且还与这些国家建立了密切的军事合作关系。20世纪末以来,美菲“肩并肩”联合军事演习,以及美国与泰国、新加坡“金色眼镜蛇”联合军事演习一直深刻地影响着南海地区的安全形势[10]。
    由于美国亚太政策与东南亚国家“大国平衡战略”之间的互动改变了当代南海问题仅限于双边争议的特征,因此,解析南海问题函数必须引入新的变量。如果用Z代表美国对华政策与越、菲等国“大国平衡战略”的互动,g表示越、菲等国的“大国平衡战略”,Q代表美中关系的变化,同时考虑中美关系与越、菲等国的“大国平衡战略”之间的反比关系(亦即:中美关系越好,越、菲等国的“大国平衡战略”的效能就越差;中美关系越差,越、菲等国的“大国平衡战略”的效能就越好),因南海问题而发生的美中越(或菲、马等)国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Z=Q/g。将Z!这一变量引入函数Y=f(X),则Y=f(XZ)=f{X(Q/g)}就是含国际背景因素的南海问题基本函数[11]。
    二、南海问题的七方函数
    南海问题涉及六国七方。所谓“七方”即是在原有六国(方)的基础上加台湾一方。从历史上看,“中华民国”政府接收二战期间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并派军留守,对确立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具有重要的国际法意义。“中华民国”退守台湾后,于1956年进驻太平岛,恢复巡视南沙的行动。由于这些行动与其实际控制东沙群岛、南沙太平岛等岛礁,且一直坚持宣称拥有南海U形断续线内全部岛屿及海域主权等事实均具有重要国际法意义,因此,作为南海诸岛部分岛屿的实际控制者和全部岛屿权益主张者,台湾同样是影响南海问题的重要因素。由于“中华民国”时期的权益主张是中国对南海主权重要的历史依据,两岸在南海权益方面只有共同的主张,没有根本矛盾,因此,作为南海问题的利益相关方,台湾因素可以初步归入中国应对南海问题的阵营。
    然而,从现实角度分析,两岸对南海权益共同主张的整合还要受两岸关系的影响,而两岸关系又影响中美关系,以及东南亚国家大国平衡战略!的效能。将这些因素引入南海问题基本函数Y=f{X(Q/g)}可以发现,如果两岸关系趋于好转,两岸南海政策相互协调的可能性增加,两岸主张南海权益的历史与现实证据合二为一的可能性就会增加,代表中国处理南海问题能力的f的值就会增加。因为两岸关系是中美关系的关键,代表中美关系的Q的值会随之增加。由于东南亚国家“大国平衡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借助美国制衡中国,在中美关系好转的情况下,制约因素g的值下降。
    如果两岸关系恶化,两岸南海问题协调的可能性减少,那么台湾维护南海主权的努力可能会越来越局限于东沙群岛和太平岛及其附近海域,或者出于“台独”的考虑做出否定历史和现实主权的决策,结果导致f的值趋向减小。与此同时,Q的值下降,而g的值上升。
    鉴于台湾无法脱离两岸关系而对南海问题施加独立的影响,以及两岸关系与南海问题的复杂联系,将台湾因素引入南海问题需要借助两岸关系这一独立的变量。如果将两岸关系对南海问题的影响设定为W,将包含六国七方基本关系、中美关系等综合要素在内的南海问题设定为L,那么引入两岸关系因素后的南海问题函数将变更为:L=Y(W)=f(W){X(Q/g)}。由于新函数囊括了所有南海问题的利益相关方,可以权且将其称为南海问题的“七方”函数。
    三、国际仲裁与南海问题函数的实际应用
    综上分析,南海问题因其复杂程度和引入变量的不同,可以用Y=f(X);Y=f{X(Q/g)};L=f(W){X(Q/g)}等三个不同的函数表达。随着引入变量的增加,函数关系的复杂化,用南海问题函数解析现实问题的客观性也相应增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Y=f(X)这一南海问题函数的原始形态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意义,也不意味着南海问题函数的变量组合不能调整。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坚持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处理南海问题。这一原则的基本特点是排除外界干扰,将解决问题的主动权交还当事双方。然而,由于领土争端涉及诸多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并且与特殊的国际背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传统上通过外交协商和谈判等手段可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往往被复杂化,甚至国际化,因此,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很多国际争端的当事国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国际仲裁解决问题。
    按照国际法庭解决领土争端的惯例和南海问题主要由双边争端引起的特点,复杂的南海问题必须首先被拆解成一个个具体的领土争议案件才有可能诉诸国际法庭。如果我们将南海问题诉诸国际法庭,那么将排除复杂的国际背景,还原问题的原始状态:Y=f(X)。这与我国解决南海问题的原则基本一致。只不过,在国际仲裁的情况下,Y将表示国际法庭裁决南海问题的结果,f表示我方支持自己权利主张的证据,X代表另一方所能提供的证据。
    按照南海问题本初函数Y=f(X)的变量关系,f与X的对比将决定南海问题的仲裁结果。因为我们无法影响X,所以只能从多方面加强f的力量。从而,整合历史和国际法的证据,避免证据本身的瑕疵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众多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史料证据中,清末和民国时期的证据最具国际法意义[12]。然而,由于这些证据中很大一部分出自两个不同时期代表中国并共存于当代的政府,因此,在国际诉讼过程中尽力避免两岸关系对民国时期证据的不利影响就成为赢得诉讼的关键。如果两岸不能在通过国际仲裁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过程中妥善地达成一致,那么起自清末,中经民国,一直延续到当代的中国关于南海主权的证据链就可能出现薄弱环节。
    仅以国内研究中法(越)南沙争端过程中中国学者引证的个别证据为例。20世纪30年代法国印度支那殖民政府出兵占领我南海“九小岛”,中华民国政府就曾与法国交涉。然而,由于当时的中国政府误以为法人占领的南海岛礁属西沙群岛,因此,在最初与法国的交涉文件中,曾有西沙群岛是中国最南领土之语[13]。然而,因为缺乏原始资料,很多内地学者都曾一度将此次交涉认定为中国政府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有力证据[14]。这一误解直到台湾学者比较法国和台湾的原始档案后才得以解除[15]。
    由于台湾拥有20世纪30年代以来与当代南海问题主权争议有直接关联的对外交涉档案,掌握中华民国二战后接管南海诸岛,以及《旧金山条约》、《日台条约》等历史证据,而这些证据又是支持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重要依据,因此,在通过国际仲裁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时候,必须引入两岸关系这一特殊变量。也就是说,在上诉国际法庭的时候,影响南海问题结果的函数不是Y=f(X),而是Y=Wf(X)。其中,W表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诉国际法庭时的合作状况。根据Y=Wf(X)中出现的变量关系,我们不仅要关注己方和对方的证据,更要努力强化两岸共同参与国际仲裁的合作意愿与合作行动。
    四“南进政策”的函数解析
    南海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实问题。建立南海问题函数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清楚地知道有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南海问题,更重要的是借助这一方法帮助我们理解每一个要素与南海问题的具体联系。
    根据南海问题函数,两岸关系对我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将两岸关系与南海问题的关系进行分解不难发现,台湾东南亚政策是决定这组关系发展趋势的一个关键因素[16]。
    自1994年台湾颁行《加强对东南亚及纽西兰和澳大利亚经贸工作纲领》,开启'南进政策"以来,台湾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一直存在以政治导向推动经贸与社会关系实质性发展的特征。其政治导向主要表现为台湾当局出于避免两岸经济关系过热局面的考虑,通过政策引导台商投资东南亚各国,推动台湾与东南亚实质关系发展。
    2002年,台湾提出《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经贸投资相关配套措施暨细部计划》,重启南进政策!。该计划专门针对大陆提出了台湾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区域合作,以及将合作领域扩展到文教、非政府组织、非传统安全甚至军事交流等领域的构想[17]。其政策目的和基本内容均沿袭了“南进政策”第一阶段政治导向的特征[18]。
    经过两个阶段南进政策!的推动,台湾与东南亚的经贸与社会关系有了很大发展。2004—2006年间,台湾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总额恢复到24亿美元,成为东盟第九大外资来源地[19]。其中,对越南的投资则占越南全部外资总额的10%,为越南第一大外资来源地[20]。2006年,台湾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总额也高达9032亿美元,成为东盟的第九大贸易伙伴[21]。
    除经贸关系外,台湾与东南亚各国的民间交流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根据台湾的统计,2004年,台湾合法登记的泰、菲、越籍劳工的总数就有24万多人[22]。台湾有东南亚籍新娘30多万人,其中,仅越南籍新娘就有10万多人[23]。此外,台湾2000多个有能力从事跨国服务的非政府组织中,有很大一部分在东南亚国家有长期服务及合作项目[24]。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虽然中国大陆与东南亚国家经济联系的增强,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东盟+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台湾“南进政策”的负面政治影响[25],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台湾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与民间关系没有政治效能,或者永远不会发挥其政治效能。
    如果用Y表示台湾东南亚政策对我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影响,将台湾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政治效能设定为n,将趋向良性的两岸关系设定为W,将趋向恶化的两岸关系设定为-W,那么,由于台湾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政治效能取决于台湾东南亚政策,而台湾东南亚政策在两岸关系恶化和趋向友好的状态下截然不同,因此,台湾东南亚政策对我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影响就可以表示为:Y=n(W)或者Y=n(-W)。
    具体而言,在两岸关系恶化的情况下,台湾将把东南亚视为突破大陆“围堵”,拓展国际空间的重要对象。台湾与东南亚已有的经贸和社会关系将服务于拓展国际空间政治目标。届时,当这些经贸与社会关系背负针对中国大陆的政治目标时,它不仅不会成为影响东南亚国家在南海问题方面向中国妥协的力量,而且还会掣肘中国大陆的南海政策。与此同时,台湾南海政策也将因服从于台湾东南亚政策而疲软。此时,Y=n(-W)的函数关系中,代表台湾东南亚政策对我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影响的Y实际上是一个负值。
    在两岸关系发展优于台湾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情况下,台湾东南亚政策将服从于两岸关系,台湾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和社会关系也将发挥有利于两岸关系的政治效能。其结果用Y=n(W)这一函数关系表示,则台湾东南亚政策对我和平解决南海问题影响为正值。
    由于台湾东南亚的经贸与社会关系是一把双刃剑,在不同政治导向下可能发挥截然相反的作用,因此,在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要尽力寻求两岸之间的共同利益,探索两岸南海合作的可能性。尽管两岸不一定能够最终整合各自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与社会联系,并使其发挥相同的政治效能,然而,至少能够避免已有的能力因彼此对立而相互抵消。
    五、结论
    通过以上南海问题函数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两岸关系不仅影响中美关系、美国亚太战略与东南亚国家的“大国平衡战略”的互动、我国和越、菲等南海权益声索国应对南海问题的政策效能,而且还影响我国通过国际仲裁手段和平解决南海问题证据链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目前,两岸关系及其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协调发展增强了两岸关系对我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政策的正效应。然而,统一大业尚未完成,两岸各自所主张的“南海主权”有特定政治差异。两岸关系,以及两岸在南海问题上的默契与共识仍需进一步培养。
    注释: [1]ECAFE,"Committee for Coordination of Joint Prospecting for Mineral Resources in Asia Off-Shore Areas(CCOP)",Technical Bulletin,1996,2
    [2]1975年2月,西贡政府发表《关于越南对西沙和南沙群岛主权的白皮书》;1977年5月12日,河内发布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俄大陆架的声明》。两份文件均表达了越南对南海海域的广泛要求,并将西沙和南沙群岛宣布为越南领土。
    [3]吴士存:《南沙争端的由来与发展》,北京:海洋出版社,1999年,第101页。
    [4]Day Alan J.,Border and Territorial Disputes,London:Longman,1982,p126
    [5]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会:《中国海洋邻国海洋法规和协定选编》,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年,第101-114页。
    [6]同[3],第132页。
    [7]因为南海问题基本为双边海上领土争议,五组双边争议均与中国有关,且截至目前尚未出现与中国对立的其他国家共同针对中国的现象,所以笔者综合五组争议的共同特征,将一组双边关系设计为南海问题基本函数。其后的函数解析,均以每一组双边争议为对象进行变量分析。
    [8]吴士存:《纵论南沙争端》,海口:海南出版社,2005年,第198页。
    [9]同[3],第149-150页。
    [10]美菲“肩并肩”联合军事演习代号的英文为Balikatan;美国与泰国、新加坡“金色眼镜蛇”联合军事演习代号的英文为Cobra Gold。
    [11]近年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有了很大发展,但是这些发展并没有实质上影响越、菲等国的南海政策。如中越贸易和中菲贸易关系虽然在21世纪以来一直在发展,但是,这些发展并没有影响菲律宾、越南执意争夺我南海权益的既定政策。因此,本文并没有将中国与海权争议诸国经贸关系变化作为一个对南海问题有直接影响的单独的变量引入南海问题函数,而是将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作为间接影响Y=f(XZ)中X(代表新生海权声索国南海政策)的值的因素来分析,详见下文。
    [12]鞠海龙:《论中国清末和民国时期我国相关史料在解决南中国海争端方面的价值》,《史学集刊》2003年第1期。
    [13]1932年7月26日中国驻法使馆为抗议法国阴谋侵略我西沙群岛事致法国外交部节略中称:“……西沙群岛……乃我国最南之疆土……”,见《中国驻法使馆为抗议法国阴谋侵略我西沙群岛事致法国外交部节略(1932年7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301页。此注解与下两个注解的内容和相关观点曾得益于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张明亮副教授的提醒和指点。
    [14]参见林金枝《民国时期中国政府行使和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斗争》,《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1年第1-2期合刊;李国强:《民国政府与南沙群岛》,《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吴士存:《民国时期的南海诸岛问题》,《民国档案》1996年第3期。
    [15]陈欣之:《三十年代法国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回顾》一文指出,中国政府20世纪30年代维护主权的外交交涉主要侧重西沙群岛,而非南沙群岛。详见陈欣之《三十年代法国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回顾》,(台湾)《问题与研究》第36卷第11期(1997年11月)。
    [16]两岸关系与南海问题的关系主要由两岸关系、大陆因南海问题而制定的对东南亚政策、台湾东南亚政策等三个要素决定。三个要素中只有台湾东南亚政策既影响台湾南海政策,又受两岸关系的影响。在其他要素性质相对单一情况下,极具波动性的台湾东南亚政策对两岸关系与南海问题的关系影响最大。
    [17]2002年陈水扁在中美工商界联合会议上呼吁台湾与美、日、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以强化亚太经贸结构的平衡与稳定。详见《扁呼吁台湾、日本、美国、东协成立自由贸易区》,《中国时报》2002年9月10日,第6版。
    [18]“南进政策”的正式实施始于1994年台湾《加强对东南亚及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经贸工作纲领》的颁行。2000年台湾第一次政党轮替后,民进党曾一度停止推行“南进政策”。2002年,民进党重启该政策。因此人们通常将“南进政策”分为两个阶段。2002年后推行的“南进政策”为第二阶段。
    [19]《东盟十大外资来源统计表》,http://www.aseansec.org/Stat/Table27.pdf,2007年8月13日。
    [20]越南思想文化部主编《越南2020年展望》,(越南)世界出版社,2007年,第31页。
    [21]《东盟十大贸易伙伴》,http://www.aseansec.org/Stat/Table20pdf,2007年9月14日。
    [22]台湾“行政院”网站,《劳委会外籍劳工统计资料》,http://dbslcla.gov.tw/stat. index/4602pdf,2003年11月11日。
    [23]宋镇照教授在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做的演讲,题为"台湾与东南亚的关系",2005年5月19日。
    [24]根据台湾方面的统计,截至2006年底,台湾参与非政府国际间组织已达2157个。详见(台)《中华民国年鉴2006年》,“行政院新闻局”编辑出版,2008年2月,第328页。
    [25]2007年,中国跻身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东盟成为中国亚洲地区仅次于日本的贸易伙伴。对于东南亚国家而言,与大陆建立稳定的经济政治关系的战略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台湾所能提供的预期收益。详参中国商务部亚洲司:《2007年1-12月对亚洲国家地区贸易统计》,http://yzsmofcom.gov.cn/aarticle/g/date/k/200802/20080205366505.html,2008年2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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