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清朝收复南疆,继1757年平定准噶尔收复北疆后,最终完成了对今天新疆地区的统一。这不仅对清朝大一统格局的形成以及对清朝的政治、经济等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18世纪后期中亚的发展也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但就目前的研究情况而论,一般多注重于对前者之研究,对后者的研究则颇为缺乏,或不系统。本文即将就此展开相关论述,不当之处,尚请方家多多指正。 一 对中亚而言,清朝统一新疆首先带来的是稳定局面的出现。这主要反映在清朝对准噶尔的平定以及对企图扩张的中亚部落的约束两方面,其中尤以前者为重。 (一)清朝平定准噶尔 准噶尔自16世纪兴起后,首先确立起在天山南北的统治,随后不断向外扩张,尤其是西进中亚,通过武力控制了中亚的许多地区。这给中亚的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首先,频仍的战争影响到了中亚各部的政治稳定。以哈萨克为例,准噶尔在中亚的扩张主要反映在与哈萨克的战争中。为了争夺哈萨克控制的许多贸易中心(如塔什干、安集延、撒马尔罕等),扩大牧场范围,准噶尔部从17世纪开始,不断发动对哈萨克的侵略战争。尤其是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期(1697—1727年),成为哈萨克历史上的大灾难时期,哈萨克丧失大片草原,许多人逃离家园。直到准噶尔被清朝消灭,哈萨克方摆脱其威胁。但是与准噶尔的斗争不仅使哈萨克汗国更为支离破碎,阻止了哈萨克政府或国家的出现,而且也使其无力抵抗俄国的侵扰,哈萨克的小、中、大三玉兹分别于1731年、1740年和1742年接受了俄国的保护,向其朝贡。 其他一些中亚部落也时常遭到准噶尔的侵略,如布鲁特、布哈拉、浩罕和巴达克山等。准噶尔最盛之时,哈萨克、浩罕、布哈拉、希瓦都处于其势力范围下,他们被迫归附准噶尔,还要派人质到准噶尔。在清朝平定准噶尔前,哈萨克、浩罕、巴达克山等中亚部落都曾经有重要人物作为“人质”在伊犁居留过多年。 其次,严重影响到中亚各部的经济发展。准噶尔的侵略战争不仅对中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而且,准噶尔还强迫中亚各部向其缴纳贡赋,这成为准噶尔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使中亚各部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同时,准噶尔凭借其强势控制着中西之间的贸易,这对中亚原有贸易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以上种种因素都直接影响到了中亚经济乃至国力的发展,并进而影响到中亚各部政治的发展。以受准噶尔打击最为严重的哈萨克为例,17世纪哈萨克呈现出政治分裂之像,而影响哈萨克团结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的困难之一就在于其经济每况愈下,以及自然经济占据了统治地位,其标志就是哈萨克南部城镇的衰落。 因此清朝平定准噶尔使中亚各部得以摆脱其桎梏,获得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发展契机。中亚各部有可能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从历史的实际来看,哈萨克由于直接面临俄国南扩的影响,其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但哈萨克东部仍然因此维持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局面,而其他一些中亚部落,如浩罕、巴达克山等的发展则因此得利甚多,尤其是浩罕,能够在19世纪兴起为中亚的一个大国,与此关系极为密切。 (二)清朝对企图扩张称霸的中亚部落的约束 清朝统一新疆后,中亚各部纷纷入觐朝贡,与清朝建立起了一种宗藩关系。 与准噶尔以及正在进军中亚的俄国相比,清朝对中亚并没有任何领土上的要求,只在理论上对中亚各部实行“羁縻”政策。而且,清朝对待中亚各部的具体政策并无多大区别,既不刻意拉拢支持某部,也不刻意打击某部。但是,对于那些积极扩张、企图称霸的中亚部落,清朝则给予了一定的约束,力图加以制止,尽量维持各部的实力均衡,维护中亚的和平。 清朝统一新疆后,出于稳定之虑,希望中亚各部能够协助缉拿并交出逃往他们那里的和卓后裔,一些中亚部落便企图以此来换取清朝对其在中亚扩张之支持,其中尤以巴达克山最为突出。史载,1760年,清朝赐给巴达克山统治者素勒坦沙敕书中有“今因为天朝效力,诛戮霍集占等,致与鄂苏伯克等为仇,祈转奏大皇帝发兵二万剿灭仇敌”等语。此外,巴达克山还对奇特拉尔、博洛尔等中亚部落发动了侵略战争。但其扩张之举均遭致清朝斥责,如1762年,叶尔羌办事都统新柱在其奏折中写道:“拔达克山素勒坦沙统众抢掠博罗尔游牧,围困城池,博罗尔沙瑚沙默特情急求救,已遣使将素勒坦沙严行斥责。”后来,清政府又命令巴达克山将掠夺博洛尔之物归还,命其“不可夺其土地人民”,要“和睦邻封”,否则就要“发兵问罪”。清政府明确表示:“素勒坦沙等,若因俘献霍集占等,致邻部兴兵攻伐,伊等力不能支,或失地来投,我发兵戡定其难,尚属可行。今欲藉兵威以开游牧,自当明白晓示。”巴达克山企图依靠清朝庇护对外进行扩张便以失败告终。 另外,对于凭借地利时常劫掠来往于中亚与新疆之间的商队、严重影响中亚商贸的布鲁特人,清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约束。《新疆回部志》称“各布鲁特遵法服教,无敢剽劫,道路宁谧。” 清朝之所以如此,其出发点是多方面的:首先,这是传播清朝作为天朝大国和宗主国威严之举,以此徕远人,服人心;其次,正如清帝所指,中亚各部同为其臣仆,当一视同仁,因此在1767年,哈萨克与浩罕交战,哈萨克阿布赉汗遣使求救于清朝,乾隆指出,“尔哈萨克、霍罕等,皆系归服朕之臣仆”,“岂有助一臣仆攻一臣仆之理”,对其请求断然拒绝,让其不可妄生觊觎,搆祸邻国;第三,稳定新疆统治之意。清朝历经数十载统一新疆,对其稳定尤为重视。天山南路世为维吾尔等穆斯林民族居住之地,与中亚毗邻,其在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经济生活等方面与中亚各部都有极强的认同感,清朝断不能允许在其以西的中亚地区出现一个大国,以免影响其对新疆的统治,因此对那些企图称霸中亚的部落自然要给予压制。 无论如何,清朝的这些举动对于中亚的和平稳定都有积极的影响。 二 清朝与准噶尔的战争是中国历史上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最后一次战争,它给长期占据内陆亚洲统治地位的游牧势力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使游牧民族统治内陆亚洲的时代终结,为农业民族所代替。 在中亚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游牧民族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蒙元时期可谓其鼎盛时期,不过蒙古人建立的汗国很快分崩离析,西蒙古中的准噶尔成为中亚地区最后一个强大游牧势力。但是游牧汗国的性质以及其多元文化和宗教共存的特点决定了其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文化基础松散,难以形成维系统一的共同的思想基础,极易受到外来文明和势力的影响。因此,受农业文明的不断侵蚀、自然环境的变化、分散经营凸现出的落后、迁徙特性造成的经济基础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其牧场逐步减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到其长期以来因任意逐水草而牧,得以控制中介贸易,以商补牧,商牧相济的经济格局;加之游牧汗国部落联盟的逐渐衰落,游牧势力的衰落实乃必然趋势。而且,新航路开辟后,海上交通日趋发达,亚欧大陆上的草原商路,日益失去其价值,更加速了其经济的衰落。事实上,即使是准噶尔这样的游牧民族,也开始注重发展农业,如在巴图尔珲台吉时期,虽然农业的规模较小,但农业的地位已经比较重要,到了策妄阿拉布坦时期,农业已占据重要地位,除以战俘耕地外,还强迫许多南疆的维吾尔族到伊犁、乌鲁木齐等地发展农业经济,许多农耕技术因而传到准噶尔,许多准噶尔人也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或是以农补牧。在中亚的乌兹别克汗国,农业经济也日益占据重要的地位。 这些因素导致游牧民族的发展空间越来越狭窄。而且,与以前中亚的游牧民族不同的是,他们已经失去了退却的空间。以前,一旦遭到更为强大的游牧势力或是中原王朝的进攻,这些游牧民族可以选择向西撤退,甚至可以一直退到遥远的东欧草原,但是,当清朝崛起于东亚之时,欧洲东部的俄罗斯族也已经摆脱蒙古人的控制,统一了伏尔加河流域,并开始越过乌拉尔山向东扩展,这样留给中亚游牧民族的空间就越来越小,这就是17、18世纪准噶尔部面临的现实情况。正如俄人所言,俄国的殖民过程不可避免地引起排挤准噶尔牧区的现象。因此,在清朝的打击下,不断失败的准噶尔部已无退路可言,最终伤亡殆尽,且永远失去了复苏的空间和机会,永远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准噶尔从中亚历史舞台的消失,标志统治中亚几千年的游牧民族彻底让位于农耕民族,在中亚东部是清朝的统治,西部则是实力日益强盛且正在开展资本主义工业化的俄国(他们最终吞并了中亚另一个游牧民族哈萨克),注定中亚将不再有强大游牧民族政治集团产生。 因此,清朝对准噶尔的平定,其意义不仅体现在领土的扩张上,更重要的是一种文明对另一种文明的征服,正如费正清所言,“1696年,噶尔丹部在昭莫多战役中惨败于清军,大清铁炮的轰鸣声已预示了一千多年来游牧骑士政权的最后结束。”这在近代世界的发展过程中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三 清朝统一新疆,对中亚的最大影响体现在贸易方面。 中亚地处丝绸之路要冲,贸易(尤其是转口贸易)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但自15世纪以后,这种贸易受到严重打击,导致其国民经济一蹶不振。其原因分析如下:首先,战乱的影响。其中包括中亚内部的战争,外部势力对中亚的侵略(如波斯、准噶尔的侵略),明朝与蒙古的战争,清朝平定准噶尔的战争等,这些都严重地影响到了中亚的贸易发展。其次,由于战争的影响,导致西方国家开始寻求从海路发展与东方的贸易,航海地理的大发现严重影响到了连接中国、印度、中东乃至欧洲商业与文明的中亚地区的重要地位。 由于中亚各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征收商民过境税,而贸易的衰落首先导致过境税减少,进而使其经济严重衰退,国力日益衰落。在16世纪末期前,中亚就明显出现全面衰退的迹象,这种衰退一直持续到了18世纪。一个佐证是:18世纪40年代左右,伊朗统治者纳迪儿沙进军乌兹别克汗国首都、历史上著名的布哈拉城之后,却由于其衰败根本不屑对其进行掠夺。 当然,并不能因此认为此时的中亚已经完全丧失了在东西贸易中的枢纽地位。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某些特定的地区,这种贸易仍然较为活跃。史料记载,在16、17世纪,中亚商人(主要是希瓦、布哈拉商人,他们在俄国与东方各国的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另外印度和俄国商人在其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将包括中国货物(如大黄)在内的东方货物贩运到了西亚、非洲、俄国,甚至西欧。其中,中国货物的由来应该有两种渠道,其一,通过准噶尔贩来。在清朝平准前,准噶尔一度成为沟通中西贸易的桥梁,如伊犁和准噶尔北部的亚梅什湖就是当时的重要贸易中心,但是这种贸易在清朝平准战争中几至消失。其二,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而来,这应该是这一时期中亚中国货物的主要来源。如上文所述的大黄,相当一部分即由广州海运到印度,然后运到中亚。史料记载,在18世纪中亚输入新疆的商品中,也有来自中国东南沿海的产品,因为中亚温都斯坦之江河“皆通洋海,时有闽广海航到彼停泊,多有以大黄渔利者。故广东福建之物往往有之,或重贩至叶尔羌,转入中国矣”。那么,自然也应该有海运来的中国货物被贩运到中亚其他地方。 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亚与中国间的东方贸易规模势必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即使如上所述,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中亚与周边(主要是向西向北,如俄国等)的贸易关系仍在继续,并没有受到如同其东方贸易那样大的影响,但事实上,中亚对东方(尤其是中国)的依赖显然大大超出其对西方的依赖。 因此,中亚盼望稳定的政治环境,恢复东方贸易之愿望极为迫切。清朝统一新疆则使其愿望的实现成为可能,它给中亚的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商贸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良好的客观条件,中亚各部利用这一大好时机,积极地从事着与其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与周边地区、尤其是与清朝的贸易活动,这对东西贸易的沟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清朝出于稳定西北边疆统治之需,对这种贸易也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加以清朝对本土商人的限制(详见下文),使中亚商人在这种贸易中地位日益重要,中亚的东方贸易发展迅猛,一直延续到19世纪前半叶。 按照从事贸易的客体划分,中亚的东方贸易主要分为两种,即官方贸易与民间贸易。 (一)官方贸易 官方贸易由朝贡贸易和官办贸易构成。 朝贡是清朝保持与中亚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藉此使其通天朝声教,以示“天下共主,中外一体”的大一统格局。它是中亚各部与清朝之间存在的一种贡赉关系,即缴纳贡品和回赠礼品的关系,实际上则是一种商业性的交换。这种交换主要在两个层次进行,即在高层(宫廷)和普通市场。 中亚发展与清朝的朝贡贸易,有慑于清朝威严而做出的政治上的选择,更主要的则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中亚朝贡的动力显然与贸易有关,而清朝皇帝则将发展这种贸易关系视为对中亚的恩赐,必须遣使进京,举行朝贡仪式,经过这套政治手续后,经济关系才算合法,因此,朝贡也是发展双方贸易关系的一个前提。费正清甚至认为整个朝贡制度似乎都已成为独辟蹊径的通商媒介。也就是说,朝贡已经成为贸易的幌子。而贸易关系也以朝贡关系为媒介得到扩大。 朝贡贸易一般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由贡使携带的传统贡物以及由中国方面与此对应的回赐物构成的授受关系;(2)贡使的随行人员在官办的、限定规模的北京会同馆进行的交易;(3)随同贡使到来的商人团体在国境上所设的榷场与中国商人进行的交易。 对于这种朝贡贸易,清政府于1760年规定免税,后又规定,“外蕃来使及布鲁特呈进马匹并献纳贡物者,所带货物照例免税”。这种政策极大地刺激了中亚各部对朝贡贸易的积极性,因此他们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往往置清政府对朝贡的限制于不顾,频繁入贡。 除以土产换取清朝“加倍赏赉” 之物品外,中亚各部一般还利用“朝贡免税”的规定,沿途购买大量中国商品,如茶、花椒、大黄、瓷器、绸缎等,除自用外,主要用以转口贸易。有时这种沿途采买的规模极大,史料记载,1810年浩罕朝贡者由北京返到哈密时,“骑马十九匹,其行李货包秤重五万三千余斤,询系沿途添买货物,愈积愈多,计需车八十八辆。”而浩罕使者所持清朝兵部车票“仅准给车三辆,火牌内准骑马十四匹”。对于他们所能携带的行李重量,清政府其实也有明确限制,因此浩罕所携货物大大超出许可范围。另外,史料记载,哈萨克的入觐使臣往往也“沿途贸易及买蒙古人口”。 中亚与清朝进行的官办贸易主要指发生在哈萨克与清朝之间的马匹贸易。交易场所集中在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南疆的规模要小得多。它是自古就存在于中原王朝与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间的一种交易,如我们熟知的“茶马贸易”和“绢马贸易”。发展这种贸易,对双方都有重要的意义,哈萨克可以藉此获取生活所需,亦可作为发展转口贸易之用;清朝则以哈萨克之马“补内地调拨缺额”,加强边防所需,亦用于发展新疆农业生产,并通过转卖马匹使之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除马匹外,哈萨克的商品也包括牛羊等其它家畜及贩自安集延的毡片牛皮等物,清朝用以交易之物主要是绸缎、棉布、瓷器和茶叶等,尤其是绸缎更受哈萨克人的欢迎。这种贸易一般每年三、四次不等,多在夏秋之交。 在当时,马匹贸易属官方垄断,民间不能私自贸易。虽然清政府曾议及在官办贸易后可招商进行一定的民间贸易,并称商民愿往,听其自愿,但实际上至道光年间,对哈萨克贸易一直由官方垄断。即使是发生在官办贸易之后的民间贸易(哈萨克人以贸易所剩牲畜或畜产品交换中国内地货物),也得委托交易官员代为办理。不过,无论是对交换计值有着较为明确规定的官办贸易,还是官方代为办理的民间贸易,都是一种纯经济的通商关系,正如清政府所言,发展这种贸易“但以两得其平为是”。“两得其平”可谓清政府发展与中亚各部商贸关系的一个指导原则。直到1840年代,随着俄国逐步控制哈萨克,这种马匹贸易才趋于衰落。 (二)民间贸易 由于清朝限制哈萨克以外的中亚商人到北疆贸易,因此南疆就成为中亚与清朝贸易的门户。较之官方贸易,民间贸易更为活跃。来此贸易的外藩商人不仅有毗邻清朝之中亚商人,且有伊朗人、俄国人(鞑靼人或诺盖人)、印度人、中亚犹太人(聚居在浩罕)和亚美尼亚人。贸易地集中在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阿克苏等地。在贸易物方面,中亚各部的输出物以本地土产为主,史称“霍罕人等,所携不过土产”,如牲畜、皮毛制品等,另外也存在奴隶贸易和鸦片贸易。以毛皮为例,当时南疆所需的各种毛皮“俱自外蕃贩入回地”,数量极大。后来以俄国货物为主的欧洲制品也开始通过中亚商人(主要是哈萨克、布哈尔和浩罕等商人)进入新疆,如1790年,清朝查获的从喀什噶尔、叶尔羌和乌什等处私贩入境的俄国产皮张计有灰鼠皮20000张,水獭海龙皮200余张,香龟貂皮1000余张等,足证这种贸易规模之大。中亚输入的中国货物则以茶叶、大黄、银子、瓷器、布匹等为主。 在这种贸易中,中亚商人的地位最为重要,其原因是: 其一,税制。发展与中亚的贸易关系实质上是清朝羁縻中亚、稳定西北边疆之所需,清政府认为只有减免税课才能使中亚各部“人心益附”,因此,清朝对中亚商人采取了优惠税率。在北疆与哈萨克的官办贸易中,清始终对哈萨克予以免税,在南疆,则对本土商人和外藩商人采取了不同的税率,外藩商人为三十分抽一(皮币,二十分抽一),本土商人则是二十分抽一(皮币,十分抽一)。19世纪初,清政府又对中亚商人的税收一律减半。张格尔和玉素普叛乱后,清政府为维护边疆的稳定,又规定中亚商人“一体免税”。因此,这种税率政策对中亚各部极为有利。 在此刺激下,中亚的东方贸易获得极大发展,史称“现在回部安静,其布鲁特、霍罕、安集延、玛尔噶朗等贸易之人,络绎不绝”,《新疆回部志》亦称浩罕商人来新疆等处贸易者“常数十百人往来络绎”。应该说,中亚的东方贸易的繁盛是清政府拉拢政策和优惠关税制度刺激下的必然产物,它适应了中亚的要求,对中亚的贸易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其二,清朝对本土商人的限制。对于本土商人赴中亚贸易,清朝最初本无限制,但1794年发生的南疆商人在中亚遇害事件使清政府开始对赴外贸易之本土商人进行限制,规定以后如有前往中亚贸易者,视其路途远近给票,违者必予以治罪,还要惩处相关官员。因此,这种政策从法律上约束了本土商人赴外贸易,他们甚至还要用钱购买经商权利,这些都使中亚商人的地位日益重要。乾隆中期南疆尚有“土人皆恐其去,去则其地之货财不能流通,而回人大有不便”之说,后期有所限制后这种依赖自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于中亚商人的重要地位,加之这种民间贸易多以白银等货币支付,不同于北疆的以货易货贸易,造成清朝的白银大量流入中亚。那彦成在19世纪20年代即已指出白银大半为中亚商人易去,此后甚至有人将中国内地银价上升亦归因于此。俄国史料对此也有相关记载,直到19世纪50年代,白银仍然是南疆主要的非法输出品。 通过这种贸易,中亚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沟通东西方贸易的枢纽地位,通过古丝绸之路或草原丝绸之路进行的东西方贸易重新得到发展。更重要的是,在内外环境的影响下,中亚的社会经济、国力都在这种贸易的刺激下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尤其是浩罕,利用其地理位置,从中大获裨益。巴托尔德认为,浩罕的文化事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那木干地区英吉艾里克运河和塔什干地区的哈纳里克运河的开凿等,都依赖于这样得来的财富,而浩罕的繁荣状况和商业活动给当时到过浩罕的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利益的驱使下,浩罕统治者积极地参与和干涉着与周边的贸易(尤其是与清朝的东方贸易),后来几乎完全控制了中亚的东西贸易,其目的不仅为谋取经济利益,也在于借此发展军事势力,以加强对国内的统治,并准备向外的扩张。显然,这种贸易为浩罕的勃兴提供了必备的经济条件。因此,浩罕最终成为清朝西北边陲的大患并非偶然。 当然,受不断发展的海上运输的影响,加上18世纪中期恰克图贸易的开通使中俄之间直接进行贸易成为可能,这种贸易已经不可能恢复到丝绸之路兴盛时的程度,只能是一种地区性的繁荣。 综上所述,清朝统一新疆对18世纪后期、19世纪前期中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19世纪中期后,随着清朝国力的日益衰落,其对中亚的影响日渐衰微,尤其是60和70年代,在西北回民起义和浩罕军官阿古柏入侵的双重打击下,清朝竟然暂时失去了在新疆的统治地位,其对中亚的影响自然完全消失。而处于发展中的俄国对中亚的不断渗透则使中亚受其影响不断加深,完全取代了此前清朝在中亚的地位,并最终吞并中亚各部,使中亚进入了俄国占据绝对优势的时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