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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的民族政策与内蒙古的民族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 李玉伟 参加讨论

    摘要:在近代中国,内蒙古的民族问题是中国政府所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北洋政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曾调整某些民族政策。但是,从总体而言,北洋政府的羁縻、笼络的办法和强迫同化政策加深了内蒙古的民族矛盾、纠纷和隔阂。在这一历史时期,内蒙古的民族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进一步复杂化了。
    关键词:北洋政府;内蒙古;民族问题;民族政策
    一
    辛亥革命爆发以后,孙中山先生倡导的三民主义,特别是其民族主义思想和“五族共和”口号影响很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民族观。即“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1](8卷10号.“内外时报”)。在民国时期,内地政权实行省县两级制,对内蒙古仍沿用清代的盟旗制度;对西藏,中央政府派驻代表与当地藏族僧俗官吏一同进行管理;对南方各少数民族,承袭清代的土司制度,并进一步将土司制度逐渐改为县制和流官。
    从辛亥革命中产生的以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南京政府只存在了三个月,统治权很快落到原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的手里。中国历史进入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洋军阀,指袁世凯建立的军阀集团。1895年,清政府命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编练“新建陆军”,归北洋大臣节制。1901年,袁世凯任北洋大臣,新建军队称为北洋军。袁世凯培植这了控制中央和地方政权的军事集团,史称北洋军阀。在清帝退位之后,北洋军阀势力成为全国政权的实际控制者。
    袁世凯上任之初,边疆地区面临着严重的机。在蒙古地区,外蒙古和呼伦贝尔地区的“独立”事件相继出现。随后,贡桑诺尔布蓄谋“独立”和乌泰宣布“东蒙古独立”也让袁世凯政府感到非常手。这时期,北洋政府的民族政策以笼络和羁縻政策为主。
    为了笼络蒙古王公上层,北洋政府几乎全套照搬前清旧制。1912年8月,袁世凯政府公布《蒙古待遇条例》。其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各蒙古王公原有之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内外蒙古汗、王、公、台吉世爵各位号,应予照旧承袭,其在本旗所享有之特权亦照旧无异”,“蒙古王公世爵俸饷应从优支给”,“蒙古各地呼图克图喇嘛等原有之封号概仍其旧”,并且还将原属总管制的外蒙古西北部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各旗也“改为世爵”制[1](9卷4号.“中国大事记”)。同年9月,袁世凯又颁布了大总统令《加进实赞共和之蒙古各扎萨克王公封爵》在很短的时间里,几乎所有的蒙古王公扎萨克都得到了晋升和封赏。其中较有影响的如喀喇沁郡王贡桑诺尔布被晋封为亲王,科尔沁亲王阿穆尔灵圭被“奖给一等嘉禾章并支亲王双俸”[1](9卷6号.“中国大事记”)等。同时,袁世凯政府对喇嘛教的上层人物也给予加封名号和优厚赏赐。1912年10月,章嘉呼图克图被加封“宏济光明名号,准用其前辈所得黄轿九龙坐褥”[1](9卷6号.“中国大事记”)。此后,袁世凯政府对进京觐见或表示忠顺的喇嘛,“无论已否赐有名号,应一律再加封号,以示优荣”[2](P.35)。另外,袁世凯还以某种形式允诺不再官放(垦)蒙地和该省设制[3]。
    1912年5月,北京政府在内务部之下设立蒙藏事务处,管理蒙古族、藏族等边疆少数民族事务。同年7月,蒙藏事务处改称蒙藏事务局,隶属于国务院。这一机构在1914年升格并改称蒙藏院,直属大总统;同时出台了《蒙藏院官制》和《蒙藏院办事规程》。北洋政府任命贡桑诺尔布为首任蒙藏院总裁,熙彦为副总裁。
    在沙俄的策动下,1911年12月,外蒙古宣布“独立”。1912年8月,哲里木盟副盟长、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乌泰表示归附外蒙古“独立”政权和接受沙俄的援助,宣布“东蒙古独立”,同时率领军队进攻洮南等地。北京政府随即命令驻东北的军队进行反攻。在武力反攻的同时,这些官军还规劝当地的蒙古王公拥护民国。其中的一些将领强调要在反攻中采取谨慎态度,“阵中有弃枪投降者,即宜善为抚恤,解其固结之心,动其反正之念。五族共和,征蒙系万不得已之举”[4](P.148)。一些王公在此前曾表示要与乌泰共同起兵“独立”,但在官方特使的劝慰下,明确表态“不附库逆”、“恍然醒悟,欢迎共和”[4](P.147)。1912年10月的东蒙王公会议和第二年1月的西盟王公会议,都通过并发出了拥护民国、反对外蒙古“独立”的通电。
    1912年冬,外蒙古“独立”政权的军队大举进攻内蒙古,北洋政府命令当地驻军进行反击,击退了外蒙古的进犯武装。此后,通过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约,中国政府在形式上恢复了在外蒙古的主权。1915年,中俄签订《呼伦条约》,又正式恢复了在呼伦贝尔的主权。
    1915年1月30日,北洋政府蒙藏院拟定《驭蒙说帖》,提出“保全利益”、“联合情谊”、“因仍习惯”等多项对蒙政策。同年2月1日,北洋政府大总统府设置翊卫处,任命蒙古王公阿穆尔灵圭为都翊卫使,那彦图为副都翊卫使;5月,北洋政府公布《蒙人服官内地办法》;9月,又制定了《特赏蒙古荣典条目》。同年12月,蒙古王公联合呈文,拥护袁世凯称帝。北洋政府通过一系列笼络措施,不仅维护了蒙古封建王公制度,而且与蒙古王公上层在阶级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了起来。
    二
    在逐步稳定局势之后,北洋政府的民族政策更多地体现了其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一面。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益激化,形成了军阀混战的局面。各派大小军阀极力扩充自己的实力,抢占地盘;放垦蒙地成为临近内蒙古地区的各派军阀、官僚和商人大发横财的途径。早在1914年2月,北洋政府内务部、农商部、财政部和蒙藏院联合制定了《禁止私放蒙荒通则》和《垦辟蒙荒奖励办法》,开始在内蒙古推行放垦政策。1915年,蒙藏院公布《边荒条例》,进一步推行边疆垦务政策。这时期,内蒙古境内各地方当局实施了大规模放垦。1924年,张作霖还拟定了《内蒙古开垦大纲》,计划设立内蒙古屯垦专局,进一步放垦蒙旗土地。据统计,北洋政府时期仅在绥远地区新放垦的土地就达到11.6万余顷,明显超过了清末新政时期在该地区放垦的土地[2](卷22.“垦务”)[5]。
    北洋政府在内蒙古大兴蒙旗垦务,使这里的农垦土地迅速扩大,牧场日益减少并遭到严重的破坏。这种掠夺性的放垦土地,给内蒙古地区造成了灾难性的严重后果。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收取了巨额的荒价银。同时,在军阀政府的鼓励下,一些蒙古王公贪图私利,勒令蒙古族牧民放荒,从中分享荒价银,并接受政府的嘉奖。大批汉族地主、地商与蒙古王公相勾结,承揽放垦的土地,左右地价,中饱渔利。越来越多的蒙古族牧民被迫迁移到偏远而且荒漠化的草地去维持日益艰难的游牧经济生活。
    为了强化对内蒙古的统治,1914年1月,北洋政府在内蒙古设置绥远特别行政区,管辖归绥道十二县、归化城土默特二个特别旗和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2月,设置热河特别行政区,管辖热河道及卓索图盟、昭乌达盟;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管辖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八旗。在上述三个特别行政区均设都统,为特别区最高长官,统辖当地军队,并管理该区域的民政事务。
    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设立热、察、绥三个特别区,是北洋政府对清末的某些筹蒙改制政策的继承和发展。这三个特别区设置以后,内蒙古各盟旗全部被划分在各省区之内,分别置于北洋政府的都统和地方军阀的控制之下。同时,各盟旗的地位和权力也遭到了极大的削弱。这些所谓的“筹边”、“改制”政策,忽视了内蒙古的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带有明显的民族压迫和掠夺性质。
    三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北洋政府同清王朝一样,也是一个卖国政府。在对沙俄的历次交涉中,不断地妥协退让,出卖国家的权益。此外,面对日本侵略者的日益渗透,北洋政府也出卖了大量的国家权益,特别是我国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的权益。
    1913年10月5日,袁世凯政府为了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与日本签订了《满蒙五铁路借款修筑预约大纲》,把日本侵略势力以条约的形式引进了内蒙古东部地区。1914年初,北洋政府决定开放归绥、张家口、多伦、赤峰、开鲁、洮南为商埠,允许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的商人、资本家在这些地区经商、居住。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日本帝国主义趁欧美列强无暇东顾之机,加紧扩大对中国的侵略。1915年1月20日,日本向北洋政府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袁世凯派代表与日本进行秘密谈判。在“二十一条”的内容中,与内蒙古地区相关的是:日本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营造商工业应用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土地之租借权和所有权;日本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各项生意;中国政府允许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臣民;中国政府如准许他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建造铁路或该地区课税作抵押向他国借款时,应先经日本政府同意而后办理;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6](P.95)。这些要求实际上是要把我国东北南部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变为日本的殖民地。
    袁世凯为了换取日本对他复辟帝制的支持,竟然于1915年5月9日答应了这无异于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的基本要求。由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和坚决斗争,“二十一条”未能付诸实施,但日本侵略者以此为借口,不断向我国东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扩大侵略。
    1918年9月28日,北洋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了《满蒙四路二千万元垫款合同》;1919年9月8日,又签订了《中日四洮铁路借款合同》[6](P.95)。这样,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进一步向内蒙古地区扩张过来。
    在国民大革命的浪潮中,北洋军阀的势力遭受了北伐军的沉重打击。1928年冬,其统治宣告结束。在其17年的统治时期,各系军阀势力实行的反动的卖国政策也是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政策严重损害了国内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全国各族人民争取祖国独立和中华民族彻底解放的强烈愿望背道而驰。
    四
    综上所述,在近代中国,内蒙古的民族问题是全国民族民主革命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代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帝国主义的侵略,清王朝、北洋军阀等统治者对蒙古民族和其他民族的压迫、剥削,以及蒙古民族的部分王公上层与国内外统治者、侵略者相勾结,压迫内蒙古各族人民,是近代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主要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在内蒙古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过程中,内蒙古各民族同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蒙汉等各民族人民同封建主义之间的矛盾,是内蒙古社会的两个主要矛盾。蒙汉等各民族人民同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又是最主要的矛盾。内蒙古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就是针对这两个主要矛盾展开的。与全国的情况相一致,内蒙古各民族人民面对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压迫和掠夺,同全国人民团结起来,维护祖国的统一,对外求得祖国的独立和中华民族的解放,也同样是近代内蒙古最大的民族问题和内蒙古各民族共同的民族愿望。同时,内蒙古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共同推翻封建主义的压迫,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是近代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沙俄、日本等资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不仅在内蒙古地区侵占我国领土、压迫当地的各族人民、进行经济掠夺和文化侵略,而且利用内蒙古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激化和制造民族矛盾,煽动民族分裂,竭力使这一地区沦为其半殖民地、殖民地,并妄图永久吞并这一地区。在此过程中,为了达到其罪恶目的,这些侵略者想方设法拉拢当地的封建势力,特别是蒙古王公上层。在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中,为了保全其封建特权统治,内蒙古的封建势力往往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勾结活动就以反动的民族分裂运动的形式出现。由于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不仅给内蒙古各族人民平添了新的残暴的压迫,而且由于它与原来的压迫者—封建势力相勾结,使这里的广大人民群众遭受的压迫更加惨重。因此,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是近代内蒙古面临的最大的民族压迫和生存威胁。团结各族人民全力抗击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压迫和掠夺,是近代内蒙古最大的民族问题和首要的革命任务。
    同时,封建主义的压迫是产生民族压迫的国内社会根源。在民族压迫的年代,内蒙古的蒙古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由于不平等的民族关系,这里产生了民族隔阂、民族纠纷,甚至发生了民族矛盾。清朝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这使近代内蒙古的民族关系中出现了更加严重的民族隔阂、纠纷和矛盾。因此,当时国内反动统治阶级实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是内蒙古面临的另一个重大的民族压迫。团结本地区各族人民进行彻底的民主革命斗争,与全国人民共同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实现国内各民族的一律平等,从而实现内蒙古各民族真正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从总体而言,北洋政府对内蒙古地区推行的是民族压迫政策,其主要体现在放垦蒙旗土地和强行改制方面。
    在这一历史时期,封建军阀集团的民族压迫政策以放垦蒙旗土地和强行改制为中心,使内蒙古地区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肆意扩大农业区和强行设制,进一步打乱了该地区固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人为制造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比如,据民国时期的调查,察哈尔特别区从1915年起,因荒价低廉,各处的富商、巨绅、官僚、政客都争先承领。放垦蒙地使这些人迅速致富,许多人成为占有上千顷甚至上万顷土地的大地主。绥远河套地区的大地主王同春占有良田上万顷,年收粮秣2万石左右,还拥有百余名私人武装[6](P.94)。同时期,把持军政大权的都统、将军、督军等官僚,也通过蒙垦聚敛了巨额财富。这样大规模的开垦蒙旗土地,使农田迅速扩大,优良牧场日益减少,牧业经济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各地抗垦、反王公和抗捐税的斗争此起彼伏;特别是强行改制后,盟旗的权利被明显削弱,农业区与牧区的纠纷进一步增加。这样,不仅进一步引发了农牧矛盾,而且激化了民族矛盾。
    这时期,内蒙古的封建王公剥削制度得到中央政权的维护和军阀势力的支持,许多王公追求奢华的生活,不断加重人民的负担,阶级矛盾不断被激化。当时军阀混战,其战火蔓延到了内蒙古地区,蒙汉等各族人民无法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加之政治腐败,匪患肆虐,天灾频仍;又由于日俄帝国主义势力的不断入侵,局势始终动荡不安,内蒙古社会处于动乱、黑暗之中。
    可见,北洋政府的民族政策无益于内蒙古民族关系的真正改善,也不可能切实增强各民族抵御外国侵略者的力量。相反地,其羁縻、笼络的办法和强迫同化的政策加深了这里的民族矛盾、纠纷和隔阂。在这一历史时期,内蒙古的民族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进一步复杂化了。在中国民族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任务变得更加艰巨和迫切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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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得胜.北洋军阀对蒙政策几个问题的初析[C].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三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
    [3]白拉都格其.袁世凯治蒙政策刍议[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4]田志和,冯学忠.民国初年蒙旗“独立”事件研究[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
    [5]绥远通志稿(卷22)[Z].
    [6]郝维民.内蒙古近代简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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